Re: [問卦] 上兵之死是否該導入鞭刑了!?已回收
※ 引述《mrforget (財去人安樂)》之銘言:
: 最近有很多令人髮指的新聞。
: 舉最近的就是上兵無故慘死(而且還是為了父親去當志願役)。
: 你我走在路上都可能莫名其妙被小屁孩圍起來殺死。
: 趁這個時候立即引入鞭刑,鞭他個幾十幾百鞭,慢慢鞭。
: 現場直播。
: 怕鞭錯地方沒關係,用個金屬板擋住其他地方,就露出那該打的屁股就好。
: 直播時間還能穿插廣告片段,所有廣告收入給被害人。
: 不然殺人也不會判死刑,關出來又繼續犯案的一堆。
: 不鞭刑嚇阻一下怎行!?
: 酒駕也要鞭他個幾下,違反勞基法也鞭他個幾下。
鞭刑意義不大,只有讓這些屁孩屁股小開花
最好的方式應該是用她們的生命來照亮延續另一條生命
既然不能死刑槍決後做器官捐贈,乾脆做活體捐贈
殺人者強制捐贈部分肝臟、一顆腎臟跟一隻眼角膜
用一眼失明跟身體機能的惡化來換取不用死刑,相信這些8+9會願意的
再犯就強制捐另一隻眼角膜跟另一顆腎臟,之後洗腎需自費。
最後如果掛了…………也是殺人犯自己造的業障,怨不得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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