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影/藍議員拉卓冠廷向檢調說明花博案 卓:考慮提告消失
1.媒體來源:
※ 例如蘋果日報、奇摩新聞
聯合
2.完整新聞標題:
※ 標題沒有寫出來 ---> 依照板規刪除文章
影/藍議員拉卓冠廷向檢調說明花博案 卓:考慮提告
3.完整新聞內文:
※ 社論特稿都不能貼! 違者刪除(政治類水桶3個月),貼廣告也會被刪除喔!
台中市議員楊正中今天在市議會教育文化業質詢時與新聞局長卓冠廷互嗆,為了台中花博
開幕及吉祥物發包案,楊指文化局主辦開幕系列活動花了一億,且新聞局主辦吉祥物招標
都是同一家廠商得標,他質訊內有文章。議員表示如果在議會不講清楚就到檢調去說明白
,卓也反嗆議員不要因有免責權只在議會說,直接去告,楊氣得上前到備詢台要拉卓一起
去向檢調說明白,雙方僵持。
楊正中說,市府把花博開幕移到根本不相關的水湳經貿園區辦活動,他認為這種花博開幕
名不副實,且廠商一億元得標只辦開幕,公帑爽爽花,楊認為整個發包過程應該向市民說
清楚,文化局說明一億是花博開幕加上系列活動。
楊另轉問新聞局長卓冠廷有關花博吉祥物與開幕得標是否同一廠商?卓回應招標是公開評
選作業「如果議員有證據要指涉什麼就可以明說」楊正中說「那我就跟你一起去檢調說」
卓回應「那你直接送,在議會有免責權」楊大聲表示「現在我們就一起去」說著上前要拉
卓冠廷一起去檢調,卓閃開嗆「議員不要碰我」要求主席制止,楊回嗆「走啊走啊,我們
一起去」
主席民進黨議員張芬郁請楊正中回席,台下的民進黨議員陳世凱喊不要這樣!陳世凱稍後
在質詢表示「市議員不像立委,在議場沒有免責權」,官員如覺得被冒犯可提告。卓冠廷
表示會與律師研究。
大法官解釋:地方議會議員在會議時就有關會議事項所為之言論,應受保障,對外不負責
任。但就無關會議事項所為顯然違法之言論,仍難免責。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當新聞連結過長時,需提供短網址方便網友點擊
https://udn.com/news/story/7325/3168050?from=udn-ch1_breaknews-1-0-news
5.備註:
※ 一個人一天只能張貼一則新聞,被刪或自刪也算額度內,超貼者水桶,請注意
說個笑話 國民黨議員素質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6.30.25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27564313.A.66F.html
噓
05/29 11:26, , 1F
05/29 11:26, 1F
推
05/29 11:27, , 2F
05/29 11:27, 2F
噓
05/29 11:27, , 3F
05/29 11:27, 3F
推
05/29 11:28, , 4F
05/29 11:28, 4F
推
05/29 11:28, , 5F
05/29 11:28, 5F
→
05/29 11:29, , 6F
05/29 11:29, 6F
噓
05/29 11:29, , 7F
05/29 11:29, 7F
推
05/29 11:30, , 8F
05/29 11:30, 8F
→
05/29 11:31, , 9F
05/29 11:31, 9F
噓
05/29 11:32, , 10F
05/29 11:32, 10F
噓
05/29 11:32, , 11F
05/29 11:32, 11F
噓
05/29 11:33, , 12F
05/29 11:33, 12F
→
05/29 11:34, , 13F
05/29 11:34, 13F
噓
05/29 11:34, , 14F
05/29 11:34, 14F
噓
05/29 11:36, , 15F
05/29 11:36, 15F
推
05/29 11:36, , 16F
05/29 11:36, 16F
噓
05/29 11:37, , 17F
05/29 11:37, 17F
噓
05/30 18:31, , 18F
05/30 18:31, 18F
→
05/30 19:37, , 19F
05/30 19:37, 19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