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柯文哲檢舉北市警包庇色情? 檢調早掌握情資還有未爆彈...已回收
柯文哲檢舉北市警包庇色情? 檢調早掌握情資還有未爆彈...
2018-05-17 自由
https://goo.gl/1icpf5
台北市警中山分局涉收賄包庇轄區色情業者案,台北地檢署17日指揮調查局北部地區機動
工作站,發動第3波搜索,約談5名現職官警,以及1名退休員警,全案朝違反貪污治罪條
例方向偵辦。圖為曾姓保大小隊長移送至北檢複訊。(記者羅沛德攝)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台北地檢署偵辦北市警中山分局中山一派出所包庇轄區色情業
者案,今年3月聲押禁見中山一派出所所長林崇成等4名官警後,今天再發動第3波行動,
兵分11路搜索、約談中山分局行政組吳姓巡官、中山一派出所前後任顏姓、侯姓、曾姓及
楊姓管區等5名現職官警,以及馬姓退休員警共6嫌,全案朝違背職務收賄罪方向偵辦。
今天被檢調搜索及約談的涉案官警,除了吳姓巡官,以及現任中山分局長安東路派出所的
楊姓警員之外,其餘3人均已調職,分別是現任萬華分局大理街派出所巡佐的侯朝斌、以
及保大曾姓小隊長、台南市永康分局偵查隊顏姓警員等人。今晚7點至8點多,曾、顏等3
嫌,已陸續被調查官移送至北檢複訊。
據悉,檢調今發動的第3波搜索行動,並非最後一波,涉案官警不只有目前已曝光的這些
名單,檢調已取得其他涉行賄的業者名單,待蒐集相關事證及供述後,將再發動規模更大
的第4波搜索,並約談其他涉案官警到案,全案擴大偵辦中。
本案起源於去年7月,北檢會同移民署專勤隊發動第一波搜索,查緝轄區中外籍女子陪酒
賣淫等妨害風化、人口販運案件,案發後被查緝的酒店業者另覓地點,改名「曉曉」繼續
經營,後來新址生意不如舊址,股東之間為錢起內鬨,不久檢調即接獲檢舉,指該酒店長
期行賄轄區員警,藉此規避查緝,這才又爆發警察收賄的案外案。
今年3月,檢調發動第二波搜索,中山一所長林崇成、警員郜振傑、巡佐紀炳場、陳宏洲
等4名官警,以及涉行賄的酒店業者巫蕙玲、胡錦蓮,6人先後被依違背職務行、受賄罪羈
押禁見;相關供詞及證述提及,巫蕙玲等酒店業者,早從2006年間,即開始以相同手法行
賄中山分局的官警,檢調蒐證齊備後,今天一大早發動第3波搜索行動。
今年4月,台北市長柯文哲也收到檢舉函,指中山警分局涉收賄包庇轄區色情業者;柯文
哲除指示北市警局全力查辦警界害群之馬外,外傳還曾連續4個晚上到中山警分局「坐鎮
」。但早在柯文哲指示北市警局督辦警察風紀案件之前,檢調早已先一步掌握有員警涉收
賄、包庇色情業者的關鍵情資。
檢調起先獲報,中山一派出所涉嫌自2年前開始,按月收受「曉曉」酒店媽媽桑巫蕙玲所
提供的4萬元賄款,暗助業者規避查緝,逢年過節賄款還加倍,業者在電話中以「土地公
」當作警員暗號,並另請酒商鮑銘璞擔任中間人。同案先前獲交保的業者包括,中間人鮑
銘璞以10萬元交保、酒店會計楊瑀琦50萬元交保、登記負責人謝安芳20萬元交保、記帳業
者黃光雄5萬元交保。
新聞
http://m.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429405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7.73.20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26567317.A.ED5.html
※ 編輯: jiern (42.77.73.203), 05/17/2018 22:29:17
→
05/17 22:28,
7年前
, 1F
05/17 22:28, 1F
推
05/17 22:29,
7年前
, 2F
05/17 22:29, 2F
※ 編輯: jiern (42.77.73.203), 05/17/2018 22:29:32
→
05/17 22:29,
7年前
, 3F
05/17 22:29, 3F
推
05/17 22:29,
7年前
, 4F
05/17 22:29, 4F
→
05/17 22:29,
7年前
, 5F
05/17 22:29, 5F
→
05/17 22:30,
7年前
, 6F
05/17 22:30, 6F
推
05/17 22:30,
7年前
, 7F
05/17 22:30, 7F
→
05/17 22:30,
7年前
, 8F
05/17 22:30, 8F
→
05/17 22:30,
7年前
, 9F
05/17 22:30, 9F
推
05/17 22:30,
7年前
, 10F
05/17 22:30, 10F
推
05/17 22:30,
7年前
, 11F
05/17 22:30, 11F
→
05/17 22:31,
7年前
, 12F
05/17 22:31, 12F
→
05/17 22:31,
7年前
, 13F
05/17 22:31, 13F
→
05/17 22:31,
7年前
, 14F
05/17 22:31, 14F
推
05/17 22:31,
7年前
, 15F
05/17 22:31, 15F
推
05/17 22:31,
7年前
, 16F
05/17 22:31, 16F
推
05/17 22:33,
7年前
, 17F
05/17 22:33, 17F
噓
05/17 22:36,
7年前
, 18F
05/17 22:36, 18F
推
05/17 22:38,
7年前
, 19F
05/17 22:38, 19F
→
05/17 22:39,
7年前
, 20F
05/17 22:39, 20F
→
05/17 22:40,
7年前
, 21F
05/17 22:40, 21F
→
05/17 22:40,
7年前
, 22F
05/17 22:40, 22F
→
05/17 22:40,
7年前
, 23F
05/17 22:40, 23F
推
05/17 22:48,
7年前
, 24F
05/17 22:48, 24F
推
05/17 23:06,
7年前
, 25F
05/17 23:06, 25F
→
05/17 23:16,
7年前
, 26F
05/17 23:16, 26F
→
05/17 23:22,
7年前
, 27F
05/17 23:22, 27F
→
05/17 23:28,
7年前
, 28F
05/17 23:28, 28F
推
05/17 23:36,
7年前
, 29F
05/17 23:36, 29F
→
05/18 01:04,
7年前
, 30F
05/18 01:04, 30F
推
05/18 06:24,
7年前
, 31F
05/18 06:24, 31F
→
05/18 06:24,
7年前
, 32F
05/18 06:24, 32F
噓
05/21 02:28,
7年前
, 33F
05/21 02:28, 33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1 之 3 篇):
新聞
11
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