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29K工撞死「台北百億地主」遭求償2300萬!律師:給教訓一輩子記住已回收
※ 引述《kingtama (王玉)》之銘言:
: 行人優先
: 國際知名的神經科學教授布里吉曼走在仁愛路的斑馬線上,不幸被公車撞死,雖然有目擊
: 者指稱布里吉曼疑闖紅燈,但北市交通大隊執法組組長顏三隆說,行人在斑馬線上是有絕
: 對的路權,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48 條及《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3條等
: 規定,車輛行近行人穿越道或轉彎時,均應減速慢行,暫停禮讓行人優先通行,所以車子
: 在斑馬線上撞到行人是必須負責任的。
: 若違規須扛責
: 但還是要視當時情況而定,如果行人在綠燈過馬路,車子沒有禮讓行人而撞到行人,當然
: 車子要負起民、刑事責任。若行人是闖紅燈突然衝出,造成車輛駕駛人來不及反應而撞上
: 行人,行人本身也得負部分責任。
: 顏三隆提醒說,行人已走在斑馬線上即使碰上紅燈,車輛如果看得到人,還是必須特別優
: 先禮讓行人,因為行人擁有絕對路權。
: 但行人若是紅燈硬闖要通過斑馬線,就要視車輛看到行人的距離和反應的時間,如果行人
: 突然衝出,讓車輛駕駛反應不及,不幸發生車禍時,還是必須依照比例原則去分擔肇事責
: 任,有時行人的責任甚至可能大過駕駛。
: 4輪2輪請注意
: 行人在班馬線幾乎快要等於吃到無敵星了
交通規則,一部分也是要用來保障路上的弱勢族群
1.老人過馬路過得慢,許多雙向六線道沒設安全島,根本一次過不完
2.小孩,交會小孩看斑馬線就不簡單了,小朋友常常一急就忘了要看紅綠燈
3.你怎麼知道交通號誌沒有故障?說不定雙向都是亮綠燈啊,難道這樣駕駛
就可以合法撞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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