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台大遴委會曾討論遴選辦法優先適用 教部次長也簽名已回收

看板Gossiping作者 (絳紫)時間6年前 (2018/04/26 22:27), 編輯推噓9(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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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體來源:udn 2.完整新聞標題: 台大遴委會曾討論遴選辦法優先適用 教部次長也簽名 3.完整新聞內文: 今天有媒體報導,教育部認為台大校長遴選案最大的行政違失,是管中閔兼任台灣大哥大獨董,而遴選委員蔡明興為台灣大董事,已涉及《行政程序法》的「迴避」事項,擬以此為由,不聘任管中閔。法務部解釋函和台大校長遴選委員會會議紀錄都曾提及,校長遴選辦法優先適用於行政程序法。對此,文化大學行政管理學系教授項程華表示,依據法務部的函釋,台大遴選辦法規定是優先適用。因此,迴避(遴選委員喪失資格)的規定,要照著台大遴選辦法執行。換言之,其他顯然偏頗的問題,要由校長候選人提出才可以。 法務部曾給教育部解釋函,依照「特別法優於普通法原則」公立大學校長遴選時,應回歸到遴選運作辦法,校長遴選應不受行政程序法約束。 另外,台大1月31日第五次校長遴選委員會也提及,行政程序法雖對於迴避設有規定,惟大學法第9條第3項授權訂定的國立大學校長遴選委員會組織及運作辦法第6條,另設有特別的迴避規定,而這份會議紀錄,每個遴選委員都有簽名同意,包括教育部次長姚立德。換言之,教育部若要以行政程序法拔管,恐怕站不住腳。 項程華表示,大學校長遴選固然適用行政程序法,但是行政程序法第32條、第33條自行迴避與申請迴避,都沒有明文規定同公司的董事與獨立董事屬於應迴避事項,或是申請迴避事項。 此外,項程華說,如果真的有具體事實導致偏頗之虞,教育部所頒布的「國立大學校長遴選委員會組織及運作辦法」規定是由「校長候選人」向遴選委員會提出,由遴選委員會決定是否解除遴選委員資格,換句話說,非列舉以外的事由,各候選人都沒意見,其他人怎麼可以管這麼多?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udn.com/news/story/11744/3109355?from=udn-catelistnews_ch2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240.81.1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24752823.A.992.html

04/26 22:27, 6年前 , 1F
啊哈哈啊哈哈哈
04/26 22:27, 1F

04/26 22:28, 6年前 , 2F
又要被基本法緒教育了嗎XDDD
04/26 22:28, 2F

04/26 22:29, 6年前 , 3F
垃圾民進黨吃相難看
04/26 22:29, 3F

04/26 22:29, 6年前 , 4F
沒差一樣沒台灣價值
04/26 22:29, 4F

04/26 22:32, 6年前 , 5F
所以姚立德被下台 可以不認帳了?
04/26 22:32, 5F

04/26 22:32, 6年前 , 6F
這樣挺管只是害管呀……
04/26 22:32, 6F

04/26 22:33, 6年前 , 7F
教育部官方代表都同意了 ...
04/26 22:33, 7F

04/26 22:35, 6年前 , 8F
這篇更加清楚了 民進黨真的丟人現眼
04/26 22:35, 8F

04/26 22:38, 6年前 , 9F
04/26 22:38, 9F

04/26 22:43, 6年前 , 10F
100年的國民黨管得到我107年的民進黨嗎
04/26 22:43, 10F

04/26 22:44, 6年前 , 11F
上網搜管和柯曾經合照的新聞就知為啥賴要急著拔管
04/26 22:44, 11F

04/26 22:50, 6年前 , 12F
民進黨就是法律啊,目前民進黨就是這樣想的啊
04/26 22:50, 12F

04/27 00:07, 6年前 , 13F
想不到可以複習忘掉的行政法,說不定是今年司法特考考題
04/27 00:07, 13F

04/27 15:25, 6年前 , 14F
原來不揭露迴避事由 選完沒發現就不能有異議了喔!
04/27 15:25, 14F

04/27 15:25, 6年前 , 15F
厲害了!台大法規
04/27 15:25, 15F

04/27 16:18, 6年前 , 16F
揭露規定? 迴避規定? 哪個有訂 獨董? XDDD 喔有啦4月草案XDD
04/27 16:18, 16F
文章代碼(AID): #1QuU6tcI (Gossip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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