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反同婚三公投審議通過 伴侶盟晚間赴中選會抗議已回收
1.媒體來源:
蘋果日報
2.完整新聞標題:
反同婚三公投審議通過 伴侶盟晚間赴中選會抗議
3.完整新聞內文:
前總統馬英九領銜提案的「司法中立」公投提案,中選會今決議合於規定,將進入下一階
段「查對提案人」,同時,國民黨立委盧秀燕領銜提出的反空污公投案,中選會決議,將
舉行聽證,釐清爭點。
另外,包括曾獻瑩所提「你是否同意以民法婚姻規定以外之其他形式來保障同性別二人經
營永久共同生活的權益?」、游信義所提「你是否同意民法婚姻規定應限定在一男一女的
結合?」,與曾獻瑩所提「你是否同意在國民教育階段內(國中及國小),教育部及各級
學校不應對學生實施性別平等教育法施行細則所定之同志教育?」。也通過中選會審議。
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與大法官釋字748號聲請人祁家威今晚9點緊急動員10多人到中選會
前抗議,高喊「中選會藐視憲法、回頭是岸!」伴侶盟認為,這三個反同公投提案顯有違
憲違法之虞,中選會竟視憲法及釋字748號為無物,逕予通過,殘害民主與人權,將循司
法程序提起訴願、訴訟,希望中選會暫停此行政處分,暫停公投連署。祁家威也批,支持
反同公投的人都是王八蛋,從今天起要團結起來,對抗違憲公投。
中選會今召開委員會議,審議14項全國性公民投票提案,決議其中4項公投提案合於規定
,將函請戶政機關於15日內查對提案人,另10項公投提案將舉行聽證,釐清相關爭點。
另外,中選會決議舉行聽證會,共有10案,包括林正道所提「全民福利最優先。您是否同
意縮減國防支出,用來養老育幼,全民教育免費,醫療免費。」、林正道所提「國家未來
發展定位:熱愛台灣,不忘祖宗。台灣擁有最完整的五千年中華傳統文化資產,您是否同
意台灣做為實驗中華傳統文化的世界前瞻中心。」、林正道先生所提「家和萬事興。為改
善選舉風氣,您是否同意應立法要求公職人員、候選人,不得互相攻擊缺點,應互相讚歎
優點,否則當選無效。」、張亞中所提「您是否同意,基於和諧是維持社會團結的應有價
值,《促進轉型正義條例》應予廢止。」、盧秀燕所提「為改善空氣汙染,減少由火力電
廠所排放PM2.5對國民健康之危害,你是否贊成逐年降低火力發電廠發電量?」、黃士修
所提「您是否同意:為避免「非核家園」政策所導致之空氣污染與生態浩劫,應廢除電業
法第95條第一項;透過解除非核家園時程,確保重啟核電權利,保障人民享有不限電、不
斷電、低廉電價與潔淨空氣的人權?」。
林忠山所提「您是否同意,基於國家目前能源政策應考慮國民健康、經濟發展、符合國際
減碳環保規範,現行電業法第95條「非核家園」相關條文應予廢止。」、邱毅所提「您是
否同意,基於人民財產權應受憲法保護、退休金為工作所得之財產,民國106年公佈之「
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侵害人民財產權益,應予廢止。」、吳景欽所提「
你是否同意,2014至2017年所超徵之稅收五千多億元,還稅於所有國民?」,與黃柏霖所
提「您是否同意,基於歷史史觀不應違反憲法所規範的國家立場,目前十二年國教的歷史
課綱應予廢止。」。(張文馨、余祥/台北報導)
https://i.imgur.com/khoBTjy.jpg
![](https://i.imgur.com/khoBTjy.jpg)
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與大法官釋字748號聲請人祁家威晚間到中選會前抗議。余祥攝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tw.news.appledaily.com/politics/realtime/20180417/1336375/
5.備註:
如果公投通過的話 反同鄉民會去投票嗎? 還是又只聞樓梯響?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5.228.14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23975468.A.E53.html
推
04/17 22:32,
6年前
, 1F
04/17 22:32, 1F
→
04/17 22:32,
6年前
, 2F
04/17 22:32, 2F
推
04/17 22:32,
6年前
, 3F
04/17 22:32, 3F
→
04/17 22:32,
6年前
, 4F
04/17 22:32, 4F
推
04/17 22:34,
6年前
, 5F
04/17 22:34, 5F
推
04/17 22:37,
6年前
, 6F
04/17 22:37, 6F
推
04/17 22:37,
6年前
, 7F
04/17 22:37, 7F
噓
04/17 22:39,
6年前
, 8F
04/17 22:39, 8F
推
04/17 22:53,
6年前
, 9F
04/17 22:53, 9F
→
04/17 22:55,
6年前
, 10F
04/17 22:55, 10F
→
04/17 22:56,
6年前
, 11F
04/17 22:56, 11F
噓
04/17 23:18,
6年前
, 12F
04/17 23:18, 12F
推
04/17 23:20,
6年前
, 13F
04/17 23:20, 13F
推
04/17 23:22,
6年前
, 14F
04/17 23:22, 14F
推
04/17 23:25,
6年前
, 15F
04/17 23:25, 15F
→
04/17 23:25,
6年前
, 16F
04/17 23:25, 16F
推
04/17 23:37,
6年前
, 17F
04/17 23:37, 17F
推
04/17 23:51,
6年前
, 18F
04/17 23:51, 18F
→
04/17 23:52,
6年前
, 19F
04/17 23:52, 19F
→
04/17 23:52,
6年前
, 20F
04/17 23:52, 20F
噓
04/18 00:06,
6年前
, 21F
04/18 00:06, 21F
推
04/18 01:23,
6年前
, 22F
04/18 01:23, 22F
噓
04/18 06:06,
6年前
, 23F
04/18 06:06, 23F
推
04/18 11:29,
6年前
, 24F
04/18 11:29, 24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以下文章回應了本文 (最舊先):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1 之 3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