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用電大戶皮綳緊 張景森:將祭獎懲制度 今夏強制節電已回收
1.媒體來源:
※ 例如蘋果日報、奇摩新聞
UDN
2.完整新聞標題:
※ 標題沒有寫出來 ---> 依照板規刪除文章
用電大戶皮綳緊 張景森:將祭獎懲制度 今夏強制節電
3.完整新聞內文:
※ 社論特稿都不能貼! 違者刪除(政治類水桶3個月),貼廣告也會被刪除喔!
行政院政務委員張景森今天說,節電要制度化來做,政府也要開始強化尖峰用電的控管;
行政院已針對用電大戶擬訂「獎懲制度」,最近就要向行政院長賴清德報告,待賴揆同意
後,今年夏天就可實施。
張景森表示,今年暑假會推兩個節電政策:第一,針對用電大戶,會請台電與個別用戶檢
討用電,希望積極採取節能措施,訂出至少節電5%目標,如果做不到,看是設備或什麼出
問題,政府可協助;其次,一般家庭節電彈性更大,希望訂出節電5%到10%的目標。
張景森進一步解釋,假設台電預期明天備轉容量率降到3%、就要出現紅燈時,就會啟動通
知用電大戶,必須強制參加「需量反應」的節能制度,如果達標,會給予獎勵,例如節省
一度,可以換非尖峰用電的幾度;若未達標,則增加電費,簡單說,就是有一個「獎懲制
度」。
張景森今天中午接受 POP radio電台專訪時,拋出這個節電政策。主持人黃光芹聽了,大
喊:「要對用電大戶下重手啦?」張景森表示,這不是下重手,應該叫「鼓勵跟督促」,
鼓勵部分,就是省下的尖峰用電度數,可以來折扺非尖峰的更多用電度數;但若沒有達到
節電5%,「這部分的電價,我們另外跟你算」。
此外,被問到民進黨是否說過10年不調電價?張景森說,不是說「不調電價」,而是預期
10年之內不會有大幅度的電價調漲,「道理很簡單,因為我們用綠電取代核電,而綠電價
格越來越低,雖然會漲,但不會漲太多,估算未來10年漲幅,不會超過過去10年漲幅」。
張景森還強調,「2025非核家園」的目標一定會達成,但這兩年被核一、核二廠的機組問
題把步調打亂,「所以去年很痛苦,今年也可能有小痛苦,明年之後應該就會一帆風順」
。
專訪過程中,主持人笑稱張景森理光頭、穿短褲拖鞋等裝扮,是「用愛發電」。張景森則
說,他的用意是要「刺激大家注意」,「真的應該節電,不然電會不夠」。
張景森強調,節電要制度化來做,電力要做合理規畫,例如尖峰用電的電費要比較貴一點
,大家才會在尖峰時節省用電;又如周一到五的電費,應該比周六日貴一點,這樣大家會
調整作業,這些部分就請台電在電價漲幅可控制下,進行調整。此外,節電也涉及技術上
的問題,必須家家戶戶都裝「智慧電表」,才能運作這樣的「時間電價」;目前兩萬多家
工廠、大戶都裝了智慧電表,政府也要開始強化尖峰用電的控管。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當新聞連結過長時,需提供短網址方便網友點擊
https://udn.com/news/story/11981/3085405
5.備註:
※ 一個人一天只能張貼一則新聞,被刪或自刪也算額度內,超貼者水桶,請注意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40.120.22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23626484.A.C3D.html
噓
04/13 21:37,
7年前
, 1F
04/13 21:37, 1F
噓
04/13 21:37,
7年前
, 2F
04/13 21:37, 2F
→
04/13 21:37,
7年前
, 3F
04/13 21:37, 3F
噓
04/13 21:38,
7年前
, 4F
04/13 21:38, 4F
→
04/13 21:38,
7年前
, 5F
04/13 21:38, 5F
噓
04/13 21:39,
7年前
, 6F
04/13 21:39, 6F
→
04/13 21:41,
7年前
, 7F
04/13 21:41, 7F
→
04/13 21:42,
7年前
, 8F
04/13 21:42, 8F
噓
04/13 21:43,
7年前
, 9F
04/13 21:43, 9F
→
04/13 21:44,
7年前
, 10F
04/13 21:44, 10F
推
04/13 21:47,
7年前
, 11F
04/13 21:47, 11F
→
04/13 21:47,
7年前
, 12F
04/13 21:47, 12F
噓
04/13 21:51,
7年前
, 13F
04/13 21:51, 13F
噓
04/13 21:56,
7年前
, 14F
04/13 21:56, 14F
噓
04/13 21:58,
7年前
, 15F
04/13 21:58, 15F
噓
04/13 22:16,
7年前
, 16F
04/13 22:16, 16F
→
04/13 22:17,
7年前
, 17F
04/13 22:17, 17F
→
04/13 22:19,
7年前
, 18F
04/13 22:19, 18F
→
04/13 22:20,
7年前
, 19F
04/13 22:20, 19F
→
04/13 22:20,
7年前
, 20F
04/13 22:20, 20F
噓
04/13 22:24,
7年前
, 21F
04/13 22:24, 21F
推
04/13 22:26,
7年前
, 22F
04/13 22:26, 22F
噓
04/13 22:52,
7年前
, 23F
04/13 22:52, 23F
→
04/13 22:54,
7年前
, 24F
04/13 22:54, 24F
噓
04/13 23:30,
7年前
, 25F
04/13 23:30, 25F
噓
04/13 23:32,
7年前
, 26F
04/13 23:32, 26F
噓
04/14 00:17,
7年前
, 27F
04/14 00:17, 27F
噓
04/14 00:21,
7年前
, 28F
04/14 00:21, 28F
噓
04/14 00:23,
7年前
, 29F
04/14 00:23, 29F
→
04/14 00:24,
7年前
, 30F
04/14 00:24, 30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以下文章回應了本文: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2 之 5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