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剛剛被公車撞了怎麼處理已回收
※ 引述《wugucc029 (五股CC)》之銘言:
: 剛剛騎車啊
: 公車從內車道直接逼車
: 擦撞之後就倒了
: 要怎麼處理才不吃虧
: 公車司機一直叫我和解 路人是叫我報警
: @@?
: -----
: Sent from JPTT on my Asus ASUS_Z01HDA.
這個我有類似經驗 這邊分享一下
報警->拍現場圖(如許可)->醫院治療/驗傷/開驗傷單(就醫證明)
->筆錄(警察有可能到醫院幫你做 看情況)
->出院後到警局調監視器(或者自備行車紀錄器) 聽警察說說可能的初判肇責
->後續就診都記得申請就醫證明
->申請初步判定表(在網路上或警局申請)(免費)
->申請調解委員會(初判表出來之後) 或 狀告法院(刑事:(業務)過失傷害/民事:侵權損害)
初步判定表通常由到事故現場的員警或同警局的員警幫你製作
所以調監視器時 順便問問員警可能的初判肇責是有幫助的
初步判定表結果如果不滿意還可至車鑑會申請鑑定報告(自費3000)
初判表從申請到完成通常需要一個月或者再多一些(看縣市)
當然你也可以直接不看初判表或鑑定報告 直接與對造談判
但因為雙方認知差異 可能會碰上討價還價的情況
所以還是建議先申請初判表
之後如果談判不順利 就申請調解委員會吧
當然有些人會認為對造態度很差直接狀告法院的也有
但上了法院之後 在偵查庭 檢察官/法官還是會要你去調解室調解
充其量是省一次跑調委會的時間 以及略帶有嚇嚇對造的用意
但我還是建議先上調委會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趕快讓車禍糾紛落幕 養傷 回歸正常生活才是最實際的
另外
體傷: 強制險最高可以理賠到200萬(要看傷/殘/死亡)
車損: 請車行估價開報價單
如果你的體傷嚴重 那就不要太早和解 因為包含復健等費用不知道會多少
可以等傷勢穩定再談也不遲
要記住的是: 刑事追訴期180天, 民事追訴期2年
不要讓自己的權益受損就是了
附帶一提:
私下和解(包含警局和解無警察公證)的和解書因無法在法院公證
所以和解後 對造還是可以提告的 但此和解書上法院後還是有參考效力
唯調解委員會的和解書會送法院公證 具有法院效力
所以調解委員會的和解效力較私下和解好 也省的夜長夢多
如以上有錯誤歡迎指教
願傷者平安 早日康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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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cosmite (60.250.30.118), 04/11/2018 18:4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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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yu0001:轉錄至看板 biker 04/11 2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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