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獨家】孫安佐嗆校園開槍 美籍律師:符合恐嚇他人已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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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家】孫安佐嗆校園開槍 美籍律師:符合恐嚇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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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時間:2018/04/04 15:16
孫鵬(左起)、狄鶯的獨子孫安佐近日成為國際矚目人物。資料畫面
藝人狄鶯兒子孫安佐日前在美國賓州上達比就讀的中學因揚言到校開槍,警方介入調查後
竟又搜出1600多發槍彈和90手槍、防彈背心等物品,本案也立刻從賓州州法的恐怖威脅罪
,升級成恐涉跨國或跨州恐怖攻擊罪的聯邦層級犯罪。孫可能因一時興起的玩笑、不當言
論導致牢獄之災,對此各界說法紛紜。《蘋果》找到目前在美德州執業的律師H. C.
Chang,他指出,賓州檢方並未對孫安佐非法持槍起訴,未來檢警須蒐集更多有力人證物
證、來證明孫持有這些槍彈企圖發動恐攻或大規模殺傷,才能將孫安佐定罪。
律師H. C. Chang表示,根據該事件已公佈新聞資訊顯示,賓州上達比警方是根據孫在校
與同學的不當言行,以「恐怖威脅」罪將他逮捕,隨後並搜出大量槍彈和自組的90手槍。
H. C. Chang指出,美國法律對於恐怖威脅(Title 18, § 2706 Terroristic threats
)內容有三點明確定義。第一點是實施任何暴力犯罪企圖藉此恐嚇他人。第二點是行為造
成建築物、集會場所或者公共設施的群眾撤離。第三點無視恐怖威脅的風險,造成嚴重的
公眾不便及權益受損。
律師指出,目前孫安佐的行為看起來,最多僅構成第一點的恐嚇他人部分,加上恐怖威脅
法規範法庭審理將以犯罪程度分數量表Offense Gravity Score (OGS)對犯罪行為定義,
如果僅違反第一款可能觸犯第一級輕罪(constitutes a misdemeanor of the first
degree),若實質造成群眾恐慌逃離、疏散則會觸犯聯邦三級重罪。
根據目前資訊看來,孫安佐雖然遭郡警以恐怖威脅罪逮捕,但檢方並未起訴孫非法持槍械
罪名,律師指出未來檢辯雙方攻方重點,則是檢警須蒐集更多有力人證物證、來證明孫持
有這些槍彈企圖發動恐攻或大規模殺傷。反之孫家律師則會以孫安佐無前科犯罪紀錄,對
美國文化不瞭解、槍械收藏並未實際造成損害事實來主張攻防。
另外針對檢方裁定孫安佐保釋金高達10萬元美金,對此H. C. Chan律師也提出建議,他指
出由於交保金額不低,美國司法制度設有所謂保釋代理人(Bondsman)制度,台灣家屬若
有經濟壓力,也可透過保釋代理人繳納約10%的保釋金額,並提供財產或不動產擔保,保
釋代裡人就會代繳其餘90%金額讓孫安佐交保,但這10%價金會被當作保釋代理人的服務費
用。這點和被告無罪,法庭會退還全額保釋金有不一樣之處,但不失為以較少花費換取交
保的辦法,這也是美國司法制度上比較特別的地方。
最後H. C. Chang律師表示,現今美國社會校園槍擊案經常發生,由於這類案件發生頻率
不低,在美國生活圈裡,談校園槍擊是個非常不適當的敏感的話題,加上孫安佐公然向同
學揚言到校開槍,確會造成校方恐慌報警,警方也會大動作採取高規格偵辦,這些都是司
法系統和輿論聚焦壓力下必然的現像。
律師說,這場官司未來的重點是,孫安佐所說的揚言開槍,和檢警調查實際威脅傷害的證
據到底有多充足。現階段雖有恐嚇言論和槍械,但還看不出孫安佐有實際暴力行動,或策
劃恐攻明確證據,現在下定論都還太早。(突發中心張君豪/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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