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狄鶯赴美救子 律師邱彰:必遭學校開除、驅逐出境已回收
※ 引述《ilovesumika (老夫)》之銘言:
: 現在有個問題
: 大家覺得他沒有真的要開槍嗎?
: 現在看起來,他都買好子彈了,也組好AK了,還買了全套裝備,還買了蒙面的面具
: 更要命的是,他不是大張旗鼓說我要開槍,而是私下跟他的好朋友說那天你不要去學校,我要去開槍
: 我不知道大家怎麼想,我看起來覺得他是真的想去開槍啊,還好有被抓到
當過兵的各位都知道
"我有兩支槍 長短不一樣 長的打共匪 短的打姑娘"
說不定他不是要拿長的去開 而是要開短的
我建議他可以找台灣的老芋仔士官長去作證
證明台灣習俗中有拿短的去開槍的慣例
這樣應該可以成功救他
給狄鶯的中懇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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