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鄭弘儀亮出假5百萬收據 網友刻意檢舉店家逃漏稅已回收

看板Gossiping作者 (王玉)時間8年前 (2018/03/23 11:20), 8年前編輯推噓-2(91114)
留言34則, 26人參與, 8年前最新討論串1/1
1.媒體來源: UDN 2.完整新聞標題: 鄭弘儀亮出假5百萬收據 網友刻意檢舉店家逃漏稅 3.完整新聞內文: 民進黨籍台北市議員參選人蕭亞譚接受電台專訪提到,擔任市長柯文哲競選辦公室主任期 間,柯文哲曾說有拿錢給姚立明等人。昨(21)日政論節目《鄭,知道了》談及,台北市 長柯文哲選戰期間有許多「不可思議」、無法解釋的支出,主持人鄭弘儀拿出一張自製的 500萬元收據道具配合演出,但有眼尖的網友看到收據上是一間「小肥小吃店」的便當店 ,刻意致電向國稅局檢舉,要求查明「小肥小吃店」是否逃漏稅。 鄭弘儀在節目上拿寫有「文宣」二字、金額「5百萬元」的收據,痛批柯文哲「用這樣報 500萬,還是個守法的人嗎?」,節目來賓台北市議員王世堅一同罵「不正當也不合法」 ,還激動脫口出「豪洨」不雅字眼。隨後鄭弘儀卻又澄清「因為我們沒有證據」、「文宣 是我寫的,金額也是我開的」。 PTT八卦板一位網友RonChow Chang致電國稅局,檢舉「小肥小吃店」開了一張500萬的收 據,並把跟國稅局通話過程錄下傳上Youtube,網友RonChow Chang說「我想要檢舉逃漏稅 ,對象是一家小吃店,他用的是免收統一發票的收據,可是他昨天開了一張總價500萬的 收據」、「這明顯是逃漏稅,請你們去查」。 但因網友RonChow Chang只願意「匿名檢舉」,國稅局回答「匿名沒辦法查詢檢舉進度跟 結論,你知道那張500萬收據是買什麼嗎」,網友想把節目圖片寄過去,不過「匿名檢舉 」不能補充資料,於是他說可以將該張收據的照片用傳真方式來提供。 路過的網友同情小吃店「小肥是無辜的」、「乾脆報警說空白發票被偷好了」、「那種收 據超過幾千就是無效收據了」,有人覺得檢舉者的行為搞怪「我快笑死了」、也有不少網 友斥責節目不實「叫鄭弘儀出來面對阿」、「空白收據就是偽造」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udn.com/news/story/7314/3046699 5.備註: 一、依財政部訂頒之「各級稽徵機關處理違章漏稅及檢舉案件作業要點」第13點規定,檢 舉內容應載明下列事項,如有欠缺,應通知檢舉人於文到10日內限期補正或提供新事證, 逾期不提供或認無調查必要者,得免議存查,並將決議及理由告知檢舉人。 1.檢舉人姓名、住址(如以網路檢舉並請留電話及E-MAIL)。 2.被檢舉人姓名及地址(如係公司或商號,其名稱、負責人姓名及營業地址)。 3.檢舉違章漏稅事實(含稅目、金額、期間、地點等)及可供偵查之具體事證。 二、匿名檢舉除已提供具體事證者外,依前揭作業要點第14點規定,得不予處理。 三、為維護資料傳遞安全,本信箱不提供檔案夾帶上傳功能,如有相關書面檢舉事證,請 逕寄被檢舉人所在地之稽徵機關。 所以成案了嗎?? RonChow Chang要不要說明一下 這種事情鬧大了才有趣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0.251.130.13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21775247.A.887.html

03/23 11:22, 8年前 , 1F
給空白發票是無辜嗎 台灣是不是病了?
03/23 11:22, 1F

03/23 11:22, 8年前 , 2F
小肥中槍
03/23 11:22, 2F

03/23 11:22, 8年前 , 3F
前面已經有新聞說檢舉成立了
03/23 11:22, 3F
那洪姨是不是涉嫌偽造文書

03/23 11:23, 8年前 , 4F
鄭弘儀都不刻意拿出來 就網友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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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kingtama (60.251.130.136), 03/23/2018 11:23:33

03/23 11:23, 8年前 , 5F
不是說受理有去聊天嗎~?
03/23 11:23, 5F

03/23 11:25, 8年前 , 6F
財稅局去查偽造文書算公訴嗎?
03/23 11:25, 6F

03/23 11:25, 8年前 , 7F
紅姨都出示收據了 也蓋了大小章 怪網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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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3 11:25, 8年前 , 8F
店家下方萬仟都打X了 紅姨還亂寫上節目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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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3 11:25, 8年前 , 9F
怪網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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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3 11:26, 8年前 , 10F
好怪的邏輯喔~那這篇不就更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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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3 11:27, 8年前 , 11F
網友臭俗仔 不敢真名檢舉
03/23 11:27, 11F

03/23 11:30, 8年前 , 12F
白癡網友 看到道具就高潮
03/23 11:30, 12F

03/23 11:31, 8年前 , 13F
樓上君の名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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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3 11:31, 8年前 , 14F
一切依法行政,謝謝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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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3 11:33, 8年前 , 15F
偽造文書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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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3 11:33, 8年前 , 16F
去地檢署檢舉偽造文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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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3 11:35, 8年前 , 17F
幹!!國稅局龜了哦!!上次南部一家早餐店露開加點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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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3 11:35, 8年前 , 18F
元的發票不是抓的很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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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3 11:37, 8年前 , 19F
刻意啊,不然是不小心?記者大名不寫出來笑一下
03/23 11:37, 19F

03/23 11:38, 8年前 , 20F
行政程序法早有規定 不具名檢舉公務機關有權不受理
03/23 11:38, 20F

03/23 11:39, 8年前 , 21F
鄭紅蟻就是個垃圾,當年還一堆人挺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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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3 11:42, 8年前 , 22F
行政程序法175條裡面哪一條是在規定檢舉的?
03/23 11:42, 22F

03/23 11:44, 8年前 , 23F
我怎麼都沒看過,nikewang把條文貼出來看看好嗎?
03/23 11:44, 23F

03/23 11:46, 8年前 , 24F
去找鄭阿 顆顆
03/23 11:46, 24F

03/23 11:47, 8年前 , 25F
你用的是哪一國的法典啊?平行中華民國的法典嗎??
03/23 11:47, 25F

03/23 11:47, 8年前 , 26F
還是民國1000年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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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3 11:55, 8年前 , 27F
不要拿行政命令出來喔,你自己指定『行政程序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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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3 11:55, 8年前 , 28F
喔,裡面175條裡面哪一條是在規定人民檢舉的?你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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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3 11:56, 8年前 , 29F
傳說中的公法神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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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3 11:58, 8年前 , 30F
新鬼話新聞
03/23 11:58, 30F

03/23 12:18, 8年前 , 31F
Nikewang大 小弟我也想知道是哪條噎,平日路邊賣香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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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3 12:18, 8年前 , 32F
也好怕被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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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3 13:06, 8年前 , 33F
紅姨你害到人家小吃店了,真是的
03/23 13:06, 33F

03/23 13:08, 8年前 , 34F
03/23 13:08, 3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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