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做醫生豬狗不如」台大名醫不服「判決毀我前途」已回收

看板Gossiping作者時間7年前 (2018/03/23 09:12), 編輯推噓0(006)
留言6則, 5人參與, 7年前最新討論串2/2 (看更多)
醫生的業務過失庭上還有自己為自己辯解的機會 審查醫療過失的醫審會非醫療專業只有限定不可少於1/3 大部分還是專家 以及最起碼定罪適用無罪推定 台灣影響更多人的車禍鑑定 車鑑會的委員組成 交通科系專家和其他法律專家是合計不可少於1/2 所以會去看煞車痕、時速什麼的專家反而是少數 另外 台灣車禍的過失傷害多半簡易判決 大多數情況法官看到鑑定報告 就判了 你連替自己解釋的機會都沒有 多講幾句 拘役天數還會增加 最神奇的地方 台灣的車禍過失傷害是「有罪推定」 太多人即使鑑定報告裡沒有載明任何交通違規(包括超速或任何其他法規) 只要你自己沒有積極明確的證據證明無法閃避 就會被判定有過失 不是控方提出證據證明你有過失 是你自己要提出證據證明自己盡了注意義務 成大教授 許育典 一篇研討會論文可以參考「行車事故鑑定意見的法律分析」 https://goo.gl/4aiyTN (PDF直接開啟) https://goo.gl/x73RsV google搜尋 第一個結果 以google搜到的pdf檔是在第12-13頁 4.1.3 小標題直接下「無罪推定的困難」 他大意是 (無罪推定在車禍過失傷害裡)『在實際的情形,這樣的作法,將招致批評』 看到嗎? 因為司法人員怕被罵 所以『司法機關在無罪推定原則的運用時,就會持比較保留的看法』 如果5萬、10萬也就罷了 萬一運氣更差一點對方死了、殘了 苦主要賠得不會比這個案件裡的台大醫師少 這裡講得是就算被告沒有交通違規、也有路權 在法庭上還是『無罪推定原則的運用,持比較保留的看法』...... 我自己寫email請教過某個刑法大師級教授 他是回我要看個案 主要是鑑定單位能力不足的關係 但若是鑑定單位沒有能力找出過失的積極證據 為何還法官是判定過失呢? 這比較像因循苟且 中了華人豁稀泥傳統的毒 我不知道美法德日等怎麼處理這種車禍傷害的法律關係 不知道台灣又是抄別人變得四不象 還是先進國家也是這樣處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6.229.9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21767535.A.B02.html

03/23 09:24, 7年前 , 1F
請搞清楚民刑的不同再來討論
03/23 09:24, 1F

03/23 10:24, 7年前 , 2F
車禍的鑑定感覺很落後....甚麼幾成幾成的根本不科學
03/23 10:24, 2F

03/23 10:44, 7年前 , 3F
因為法官對於車禍的心態是有人受傷=最證確鑿
03/23 10:44, 3F

03/23 10:45, 7年前 , 4F
再來就是看被告怎麼表演脫罪
03/23 10:45, 4F

03/23 14:14, 7年前 , 5F

03/23 18:38, 7年前 , 6F
因為交通法規有賦予駕駛"注意"義務 發生事故自然會審查這些
03/23 18:38, 6F
文章代碼(AID): #1Qj5Hli2 (Gossip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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