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台鐵列車長疑過勞死 林美珠:合法但不合理已回收
※ 引述《namekevin (n n)》之銘言:
: 八卦點:
: 台鐵的工時均符合《勞基法》規定,檢視班表:
: 第一天16:32上工、23:58下班,第二天07:09上工
: 林美珠部長曾表示: 企業不會排極端班表,醫院也沒有花花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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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鐵列車長疑過勞死 林美珠:合法但不合理
: https://goo.gl/nDVVHT
雖然表姊已經下來,台鐵列車長張銘元過勞猝逝案最新的裁處結果
仍然持續追打著表姊的臉:
下面引時力黨團的文:
https://tinyurl.com/yc9cg2hj
【在張車長已離開88天之後】2018-03-21
大家還記得去年12月23日在家中猝死的台鐵沙崙組車長張銘元嗎?大家又是否還記得當時
的勞動部長林美珠曾經在勞基法審查過程中時說,張車長的班表「合法但不合理」?黨團
自去年12月底起兩度行文勞動部要求取得張車長的班表及勞檢結果,直到今天3月21日,
我們終於收到職安署的回覆說明,於1月3、4日職安署南區中心會同台南市政府勞工局至
高雄運務段檢查,結果發現違反勞基法第24條第2項、第30條第6項及第34條第2項等3項法
令,並轉交地方主管機關台南市政府勞工局後續裁處。黨團在3月7日再度發函詢問後續狀
況,職安署也在3月9日發函詢問台南市政府勞工局,才終於確認,已進行裁處程序。
而此時,張車長已經離開88天,說班表「合法不合理」的林美珠部長已經下台。而勞基法
在本屆國會第二次愈修愈累,也已經在3月1日正式上路。
職安署勞檢稱「所涉」、台南市勞工局進行「裁處」的三項違反法令是:
違反「第24條第2項」:休息日加班沒有依法給加班費。
違反「第30條第6項」:出勤紀錄,沒有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為止。
違反「第34條第2項」:更換班次時,沒有至少有連續11小時之休息時間。(2016年12
月6日修正之前項規定,其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定之。)而由於輪班間隔11小時根本沒有真
正施行過,因此違反的法令是:沒有至少連續 8 小時之休息時間。
在張車長離開第88天,我們終於知道「這不合理也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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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安署台鐵車長張銘元勞動條件檢查案之處理過程表〕
2017.12.23 台鐵高雄車班沙崙組車長張銘元在家中猝死。
2017.12.28 時代力量黨團行文:要求針對張銘元12月份班表說明為何「合法但不合
理」。
2018.01.10 勞基法修法通過,輪班間隔時間可以合法縮減為8小時。
2018.01.22 收到職安署回復:表示張銘元12月班表中有兩天輪班間隔休息時間不足8
小時,有違法疑慮,已要求台南市勞工局針對張銘元12月班表進行勞檢。
2018.02.27 勞動部正式公告:開放台鐵適用新修正的勞基法第34條第2項,輪班休息
時間可縮減為8小時。
2018.03.01 新修正通過的勞基法正式實施。
2018.03.07 時代力量黨團行文:追蹤台南市勞工局勞檢結果。中間多次電話追蹤。
2018.03.21 收到職安署和台南市勞工局回復:依法進行裁處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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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新聞:
【台鐵車長猝死】夜班接早班一天換10趟車 「合法不合理」班表曝光:
https://npptw.org/9Bfj1b(內有班表)
【台鐵列車長之死】過勞班表恐違法 勞工的難言之「隱」:
https://npptw.org/fZQpr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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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4,為勞權投票
#複決過勞勞基法
#創制最低工資法
#十八歲就可以簽連署投公投
連署書處:
複決勞基法連署書:https://npptw.org/MsRlTU
最低工資法連署書:https://npptw.org/6MZtg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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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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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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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這句話是兩句話硬湊在一起嗎? 應該沒有人能進入你的邏輯吧?!
※ 編輯: ueewen (203.73.105.102), 03/22/2018 23:0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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