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Uber自動車撞死人了已回收

看板Gossiping作者 (這羊太危險)時間6年前 (2018/03/20 05:07), 編輯推噓4(519)
留言15則, 10人參與, 6年前最新討論串2/3 (看更多)
※ 引述《leetzuwen (腿哥)》之銘言: : 美國時間今早發生的事情 在辦公室正在熱烈討論 : 台灣新聞好像還沒報 : Uber的自動車測試在Tempe, Arizona今天早上撞死一個過馬路的女士 : 事件之後Uber全面暫停了所有自動車的測試 : 相關新聞報導 : https://goo.gl/LLqDBK 這也是目前自動車最大的問題 如果撞死人 撞傷人 法律上是要算司機的罪 還是廠商的罪 司機:我用自動駕駛 是電腦問題 廠商:駕駛應注意而未注意 才會造成意外發生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28.213.20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21493638.A.C4F.html

03/20 05:08, 6年前 , 1F
可以推文
03/20 05:08, 1F

03/20 05:09, 6年前 , 2F
當然是駕駛 還不跟開飛機一樣
03/20 05:09, 2F

03/20 05:11, 6年前 , 3F
駕駛 廠商都要吧
03/20 05:11, 3F

03/20 05:11, 6年前 , 4F
高速的自動駕駛在新車上已經很普遍了,都一定有免責聲明,駕駛
03/20 05:11, 4F

03/20 05:11, 6年前 , 5F
負主要責任.
03/20 05:11, 5F

03/20 05:12, 6年前 , 6F
商品設計不良 也算廠商出包
03/20 05:12, 6F

03/20 05:12, 6年前 , 7F
其實是應注意能注意而未注意,能注意這個也要加上去
03/20 05:12, 7F

03/20 05:24, 6年前 , 8F
通常會是駕駛 廠商肯定一開始會讓駕駛去同意一堆有的沒得
03/20 05:24, 8F

03/20 05:24, 6年前 , 9F
所以法律上會是駕駛 道德上是廠商
03/20 05:24, 9F

03/20 05:28, 6年前 , 10F
如果是設計缺陷就是廠商吧
03/20 05:28, 10F

03/20 06:30, 6年前 , 11F
都要算吧,司機採個煞車就解決的事
03/20 06:30, 11F

03/20 06:31, 6年前 , 12F
設計不良+司機未注意
03/20 06:31, 12F

03/20 06:39, 6年前 , 13F
廠商一定在跟駕駛簽的合約中早就保護好自己了
03/20 06:39, 13F

03/20 11:10, 6年前 , 14F
工程師:是QA沒抓到bug
03/20 11:10, 14F

03/20 13:26, 6年前 , 15F
這種防撞寫進去 自動駕駛都不用開啦
03/20 13:26, 15F
文章代碼(AID): #1Qi2Q6nF (Gossiping)
文章代碼(AID): #1Qi2Q6nF (Gossip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