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是真理嗎?已回收

看板Gossiping作者 (MRcan)時間6年前 (2018/01/22 00:48), 編輯推噓4(400)
留言4則, 4人參與, 6年前最新討論串4/4 (看更多)
我記得高中念莊子有段文言文 文字上大意是當你拉扯一條繩,斷的地方一定是最脆弱的 莊子是拿來比喻說當國家動亂,第一個犯罪的一定沒錢的老百姓,他們只是比較脆弱,並 非他們的道德比有錢人低下。 我覺得霸凌也是一樣。 人本來就有透過霸凌別人來展現權力的慾望 當一群人能霸凌某個人而沒事的時候 會讓這群人顯得他們是風雲人物,站在權力的中心,在異性間更有魅力。 當然他們不希望受到阻礙,所以一次只會挑一個對象,以免對方組織反抗,然後會挑最弱 最好欺負的。 如果這個對象消失,例如說轉學,一定會有下個替代品,你會發現這個你以為大家討厭的 傢伙消失之後,這班級並不會從此過得幸福快樂,而是一定有別的受害者。 每個人都或多或少有一些缺點,有時候是生理上的或許胖瘦長相、有時候是個性上的或許 懦弱膽小或不擅與人相處。 但是這些都並沒有把霸凌行為正當化。 實際上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這句話,只是那些霸凌者或依附在他們周圍享受權力中心的 人,挑出一個有弱點的對象來作為受害者的藉口,以及他們拿來說服其他人不該插手幫忙 的理由。 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的大前提是:自己永遠不會成為可憐之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41.4.23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16553301.A.5D8.html

01/22 00:55, 6年前 , 1F
可恨之處:不會巴結 交陪 卑躬屈膝
01/22 00:55, 1F

01/22 01:04, 6年前 , 2F
不就是因果嗎,可憐如果是果,那事出必有因
01/22 01:04, 2F

01/22 01:13, 6年前 , 3F
欲加之罪,何患無詞!
01/22 01:13, 3F

01/22 08:07, 6年前 , 4F
是加害者脫罪的理由
01/22 08:07, 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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