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離職員工再爆李孟龍無能 正當冰的「道德綁架」才可怕已回收
※ 引述《shrines (中國志漲/志漲中國)》之銘言:
: 在討論這個問題前,誰還記得,
: 正當冰老闆發了一篇文,
: 文章說勞基法修法後他可以很爽,
: 省很多成本,
: 他說太爽台灣產業無法升級,
: 反正靠壓榨就可以活,
: 這句話有沒有錯?
從這裡就知道現在八卦已經走到理盲濫情的境地了
冰店老闆發的文大概是指這篇吧
●40637 爆 1/10 silencedance □ [FB] 正當冰FB
我他媽來節錄一下
看他到底寫了什麼碗糕w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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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當冰
◥█◤ 1月10日 15:44 ●
我本來真的不想講這麼細節,把內部營運的東西攤出來給大家看。
現在讓真正的資方來告訴你,新版勞基法過關了,會發生甚麼事。
「為了讓有些想多加班的勞工可以多賺點錢」這真是我聽過最幹的幹話。
(中間幹話省略)
以我自己的正當冰為例,也不必講得太細節:
現在淡季,我用3個工讀2個正職。
旺季則需要4個工讀3個正職。
.
會用到這麼多人,除了我甘願,也是因為你不能讓人家今天晚班明天接早班,也不能隨意
地叫人加班,因為加班費很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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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k 這邊他開始用旺季需要4個工讀3個正職來舉例
我們就來試著還原他的班表!
由原文下面會提到的部分可知:
正當冰位在中福路店面是從7點上班處理行政工作,到了中午12點開店,
然後晚上23點下班。
一天需要的工作時數是 23 - 7 = 16個小時
同時老闆為了秉持他多到用不完的良心,讓更多人可以吃到正正當當的冰,
另外還有一個夜市的攤位需要開張。
根據Facebook @花蓮東大門國際觀光夜市 標註的營業時間是 17:00~00:00,
算上前期備料準備的時間,以及從中福路的店面夜市的距離1.3公里車程約6分鐘;
把工時從16:00開始算,果然是有良心又正正當當的好老闆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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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我們試著按照他的3正4工的人力布局畫出班表
並假設營業時店面最少須有兩人顧店,(理想上1正1工)
且沒有其他預劃加班排班。(因為這麼有良心的老闆不會隨便叫人加班der)
工讀的部分則按照比例分攤,
並與先前冰店的徵才資訊大致吻合(營業前挪一小時,24改為23點下班?)
https://i.imgur.com/tJjb6H7.png
接下來就回到他對勞基法修法的批(ㄋㄠˇ)判(ㄅㄨˇ)上了
來看看他想像中的惡老闆會怎麼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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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法上路真是大鬆綁,我算了算,旺季時我只要2正職2工讀就能run一家店一家夜市+所有
行政工作了。
.
以旺季為例:
正職偶爾可以代工讀的班,晚上11點下班,隔天7點就可以叫你在店裡出現,做行政工作
接著12點開店,店顧到晚上7點(省掉一個人力),工讀再來接班,工讀晚上11點下班,只
要四個小時薪水(又省掉一個人力)。
.
原本要三個正職才能run行政工作與店面早班,現在兩個就措措有餘。
多出來的可以壓榨到底的時間,叫去代工讀上夜市班或店面晚班,又可以再省掉1~2個工
讀人力。
(其後幹話省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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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真是太棒了,這個創新的理念簡直可以得諾貝爾獎!
來看看按照這個規劃可以排出什麼樣的班表!
https://i.imgur.com/nWQAkJd.png
首先當然就是正職C黯然離開了,幫QQ 夜市的班由店面正職兼任。
正職B從早上7點開始進到店裡作業,到了12點正職A進來開店,
行政工作做得差不多的正職B便可以代原本工讀的班。
到了下午16點,已經工作了4個小時的正職A就出發前往夜市擺攤,
留下認份負責的正職B做滿加班時數到19點,等待工讀生來接晚班。
另外一方面在夜市的正職A做到20點,還有4個小時的加班時數可運用。
索性加好加滿以報老闆的大恩大德。
至於夜市的工讀生時數就加到8個小時,讓DE兩人自行協調排班
反正都在8小時的正常工時內不算加班,還能順便訓練業務熟悉度之後來頂正職。
不過有人就會質疑了,這樣的人力根本無法cover原本3正職組成的工整班表啊?
而且一個月加班時上限被修惡為54個小時,
54 / 4 = 13.5 表示一個月整家店只能這樣正常營業13天。
(2周又3天,最後一天一人只剩加班時數2小時)
聰明的你馬上想到:
夜市不一定要天天開呀,夜市的東西滷的炸的吃的喝的又鹹又油熱量也高。
讓人少吃一點也是功德一件呀!
於是我們把班表修正成這樣,讓店面可以維持整個月的營運,夜市則只開13天。
19點以後4個小時店面沒有留正職人員的問題也縮減到剩下3小時!
https://i.imgur.com/nMTM3xt.png
不過萬惡的慣老闆肯定不是你所想的這麼簡單,前面都說這可是旺季的班表!
旺季一個月只開13天你是要我們全花蓮最有良心的貓中途愛心店倒閉嗎?
我們再回頭檢視一下老闆配合修惡勞基法的加班計畫:
正職偶爾可以代工讀的班,晚上11點下班,隔天7點就可以叫你在店裡出現
正職偶爾可以代工讀的班,晚上11點下班,隔天7點就可以叫你在店裡出現
正職偶爾可以代工讀的班,晚上11點下班,隔天7點就可以叫你在店裡出現
原來如此!拿滷紅豆!! 真是突破盲腸了!!!
只要員工們共體時艱,配合資進黨修惡輪班間隔8小時的規定,
跟計程車司機一樣一天上滿16小時! 一切就都順理成章了!
我們再來排列組合看看能不能拿第二個諾貝爾獎,
結果出來是這樣的:
https://i.imgur.com/pi3GEJo.png
正職B任勞任怨的每天晚上11點下班,隔天7點就可以叫你在店裡出現!
只要給工讀D多做兩個小時就把跟工整班表的人力cover差異補起來了
我們來跟最一開始的工整班表對照看看
https://i.imgur.com/tJjb6H7.png
諾貝爾獎GET!
不過說到這邊可能會有一些資進黨的駐板黨工要發難了,
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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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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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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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好意思喔就真的不知道啊
https://i.imgur.com/JTZmQ7c.png
而且慣老闆違法是天性,就算你把法規訂得再嚴謹,
想違法蓄奴的一樣還是會違好違滿喇!!
懂!!!
有沒有出過社會啊!!!
這樣什麼單月加班上限54小時也可以不用理會它了,
預計今年旺季8月,在資進黨惡法的實施下!
每周5天共23天,每天上滿8+8=16小時,一個月加班時數加滿加爆可以加到184小時!!
講到這邊有人可能還有一些疑問,比如:
Q:你這樣寫只有正職B加到8小時,正職A並沒有加超過法定的4小時啊
A:嗯嗯沒錯,如果AB可以調班互補的話,平均每人是加到6個小時,
整個月加班時數也就只有23*6=138小時,是不是覺得老闆很照顧員工感到很欣慰啊?
不過還有另一種可能是....
文章代碼(AID): #1QLr-kyu (Gossiping) [ptt.cc] Re: [FB] 正當冰FB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15675566.A.F38.html
3.另外我又夢見在去年的這個季節
每天早上9點就可以看到某冰店店長已經在一樓準備包裝煮好、放涼的湯汁
當我6點下班的時候,店長還在上班;
當12點晚班打烊完畢的時候
店長剛剛體力不支的倒在店面沙發上睡著了
凌晨3點,店長的鬧鐘響了,起床準備加熱、調製當天要包裝的湯汁
凌晨四點,終於煮完可以安心的睡去,
8點,店長的鬧鐘又響了,又開始一天美好的上班日!
說他們絕不讓員工加班,人手不夠會自己下來幫忙
但我夢見卻是店長一個人再扛,老闆們都在冬眠啊~
看到這篇我恍然大悟,原來還有這種操作!!
完美的劇本於焉誕生
https://i.imgur.com/g3VcMIH.png
請大家多多支持正當有良心又愛貓的老闆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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