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有沒有挺勞基法的說法?已回收
※ 引述《s92101153 (嘿,Man)》之銘言:
: 這幾天看了好多支持現在修法的說詞
: 好像反對或不支持的都是無理取鬧
: 目前看到幾個說法就是
: Q.勞基法現在修的太偏向資方,資方會更吃定勞工
: A.如果資方違法,就去檢舉,連檢舉的勇氣都沒有,難怪被吃定
: Q.連續班表可以達到連續四個小時做好做滿
: A.這是極端案例,不要拿極端案例出來講
: Q.輪班制度變成8小時,休息時間跟本不夠
: A.輪班8小時要政府核准才可以,不是隨時都可以
: 大概是這樣,有沒有支持勞基法的人
: 都有一套說詞?
: 特別是檢舉這件事情,一直有問題要去檢舉r
: 不去檢舉,勞基法訂在好也沒用
來啦 我告訴你啦
資進黨什麼落實勞檢都是說假的
最有效的方式就是建立吹哨者條款
裁罰成立 罰款最少都100萬起跳
上市公司500萬起跳
檢舉者拿70%獎金
每個員工保證像吞了勇氣藥水 樂於檢舉
一年內保證慣老闆絕種
下班前5分鐘就要你打卡滾出公司
加班者人人都有加班費
你不拿都強迫塞給你
責任制?你他媽想自願責任制都難
根本不用什麼工會搞罷工
不用被邱xx笑是錄音帶 (別對號入座)
有什麼是比員工更強的勞檢員
勞工隱忍不檢舉就是怕被解雇
吹哨者條款訂了 政府免付人事費用
瞬間多了900萬專業勞檢員
不用怕一分瑩砍勞檢預算
哦!說錯 是凍結預算
颱風天出勤改由雇主自行決定
如員工出意外雇主負刑責及巨額賠償
保證颱風天雇主都要你乖乖在家注意安全
現在台灣資方為什麼會硬要你颱風天出勤?
就是他媽員工出意外不用負責任
過勞死?要就學整套跟日本一樣
判定勞工是過勞死 雇主負刑責和賠償
每年賠償家屬2萬~160萬美金
有這個先決條件再來講彈性
你他媽重罰2萬跟人家講彈性 ?
真是狗屎比雞腿
順便問一下 台灣的勞動部長的資格
是不是一定要很蠢或是泯滅良心才能當?
不然為什麼每一任的勞動部長
要不是白癡就是喪盡天良的垃圾
有沒有可能有一天賴香伶來當當看阿
這些你懂,我懂 菜市場的媽媽也懂
就是執政的垃圾不懂 真是怪了
貪錢的無恥垃圾我能理解
但不能理解的是在這個資訊爆炸的時代
還用一些說給低能兒聽的白癡幹話
試圖騙你 這些垃圾到底在想些什麼……
更無法理解的是
這些人渣修完這垃圾勞動法
將勞工休息時間、家庭生活、實質薪資、健康、人際關係完全摧毀後
竟然還覺得我們是支持他的
這他媽是不是真的有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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