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3分鐘破解民進黨謠言 - 輪班間隔沒修惡?已回收
為啥一堆人總喜歡把例外當成全部的產業都會一體適用來看???
人家設了例外,又自己先解讀成主管機關一定都不會把關
會把這些例外變成全部的人都會這樣
社會上的工作不管勞工或是公務人員
本來有些行業性質就是特殊
你要把特殊的行業都變成一體適用幾小時幾小時休息
都不能允許例外出現??
這種全體齊頭式平等的想法你認為合理??
勞工沒有議價能力,但是勞工有不做的權利
就像酸民說的付不出3萬底薪的資方都讓他倒一倒
你不要應徵不要做
那資方就倒了阿
你自己連選擇工作要不要做權利都沒有嗎??
有嘛!但是這些工作還是有人要做阿
為啥??就是因為每個人的條件不是平等的
結果你們硬是要全部平等,全部一體適用
然後用一堆極端算法來統算在全體勞工身上
當然一堆鄉民很好帶風向啦
連電話詐騙這種老套都有人會被騙了
板上一堆人被帶風向也不用太意外
就像之前一堆人在追捧賴神,只要賴神就是對的
明明一堆決策錯誤也能護航
只要有不同意見就是KMT9.2
現在下了神壇總算有人清醒
到現在的柯神,只要不同意見就是 DPP9.2
明明也是有決策錯誤
但是就是不能批,批了就說柯黑
柯文哲喔!比賴清德還資方
你看他之前發言就知道
如果有一天柯文哲當行政院長
你就知道你們口中的柯神也是一樣
: *最後就是2018年1月10日,民進黨版本勞基法修正案三讀通過,相關條文如下
: 第34條:
: 「勞工工作採輪班制者,其工作班次,每週更換一次。但經勞工同意者不在此限。
: 依前項更換班次時,至少應有連續十一小時之休息時間。但因工作特性或特殊原因,
: 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商請中央主管機關公告者,得變更休息時間不少於連續八小時。
: 雇主依前項但書規定變更休息時間者,應經工會同意,如事業單位無工會者,經勞資
: 會議同意後,始得為之。雇主僱用勞工人數在三十人以上者,應報當地主管機關備查。」
: 依照新規定的話就是先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例外範圍
: 接著因為勞工自己幾乎沒有議價能力,只能乖乖接受縮短輪班間隔
: 你說工會和勞資會議?這種東西在台灣就像鬼一樣,大家都聽過卻沒幾個見過
: 回應第一段:
: 修法前明明只差公佈實施日期就可以全面適用11小時輪班間隔
: 現在卻有部分人士講得好像輪班間隔規定是民進黨施捨給你勞工的
: 「雖然一開始做過承諾但因為還沒給到你手中所以少給一點也無妨」
: 勞工權益是這樣像你們講得施捨一樣嗎?
: 如果一開始的承諾沒辦法實現那麼是否該歸還勞工最初的七天國定假日?
: 或者是如國民黨所提至少還三天國定假日又有何不可?
: 總結:
: 修法前只差臨門一腳就可以全面實施輪班間隔11小時
: 修法後部分職業將落入輪班間隔只有8小時如此不見天日的深淵
: 是不是修惡想必各位都很清楚了
: 最後奉勸各方勞工平時多做功德,說不定執政黨會被感動願意幫可憐勞工定下落日條款.
: .
: .
: 想太多!勞工還是必須靠自己
: 工會的重要性從這幾次修法中看得出來
: 但是現行工會法規定組工會需30人以上還是太高
: 警消公務員都還被禁止組工會
: 還有更多相關規定都需要被檢討以及修正
: 必須對政府施加修工會法的壓力他們才有可能動作
: 就算下次選舉沒有要投給現在的執政黨也一樣
: 各行各業的受雇者無論選舉或非選舉時都要團結一心
: 政府才會真正把你當作一回事!
: *此文版權沒有,歡迎分享做功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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