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太陽花學運被訴煽惑犯罪 黃國昌當庭發飆已回收

看板Gossiping作者 (老月)時間8年前 (2017/12/26 21:58), 編輯推噓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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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卦版上有句話是這麼說的:還馬英九清白者必蔡英文 看到高院這樣玩,其實覺青凶多吉少,不必太寄望「公民不服從」。 如果高院揣摩上意,恐怕會推翻「公民不服從」的說法, 因為推翻之後,今上可以: 一、終於可以繼續加高欄杆拒馬、逮捕反對人士。 二、趁亂打掉屎袋頭、要小綠們認清誰才是老大。 三、再以法院是最大在野黨開的說法,指責高院推翻公民不服從, 站在道德制高點反打藍營,鞏固綠色票群。 黃國昌好意思問人家做了什麼?這跟某屁孩在抗議現場不回家、問他爸媽為臺灣做了什麼 ,是不是很像? 引述《a828203 ()》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 例如蘋果日報、奇摩新聞 : 中國時報 : 2.完整新聞標題: : ※ 標題沒有寫出來 ---> 依照板規刪除文章 : 太陽花學運被訴煽惑犯罪 黃國昌當庭發飆 : 3.完整新聞內文: : ※ 社論特稿都不能貼! 違者刪除(政治類水桶3個月),貼廣告也會被刪除喔! : 3年前太陽花學運占領立法院案,高院傳訊被告黃國昌,他在法庭發飆指責檢方起訴事 : 有誤,辯稱當時立法院院長王金平沒有反對群眾進入立院抗爭,他還嗆法官及檢察官服 貿 : 協定爭議時「你們做了什麼?」庭訊後,審判長諭知,明年3月13日宣判。 : 2014年3月18日,黃國昌、林飛帆、陳為廷因不滿立委張慶忠在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快 : 宣布完成服貿協議審查,黃等人帶領近400名學生占領立院議場,展開為期24天的反服 貿 : 太陽花學運;期間發生立 法院正門前滋擾案,及對執行驅離警員妨害公務、拆下立院 : 牌等。 : 檢方偵結後,依煽惑他人犯罪、妨害公務等罪起訴陳為廷、林飛帆 、黃國昌等22人, : 年4月台北地院援引「公民不服從」概念,認為 黃國昌等人並非無故侵入立法院,對全 : 被告做出無罪宣判,北檢不 服提起上訴,高院分批傳喚被告進行審理程序。 : 黃國昌出庭應訊,庭訊進行約1小時的證據能力調查,之後審判長張惠立問黃國昌認不 : 罪,他答稱不認罪,審判長隨即問所謂的公民不服從主張,是否為和平非暴力?黃沒有 : 答,卻反指責檢方起訴他的犯罪事實有問題,他要表示意見。 : 黃國昌說,檢方指他煽惑他人犯罪是欠缺對公民運動的基本認識,當時在場的群眾每個 : 都是獨立的公民,如何煽惑犯罪?況且檢方指群眾侵入立法院構成違法,但立法院有提 : 侵入建物住宅等罪嗎?時任院長的王金平有反對群眾進入議場嗎? : 蒞庭檢察官張介欽隨即駁斥,立法院議場進入須經一定的申請程序,難道當時只要王金 : 院長沒有反對,任何人都可以自由進出?況且煽惑犯罪一發生就構成犯罪,黃國昌在場 : 吹民眾進入立院,屬於犯罪行為。 : 最後辯論程序時,黃國昌還聲請如果沒有太陽花學運,兩岸服貿協議早已生效,他對著 : 庭上的法官及檢察官說,想問問法律人當時做了什麼?「有什麼資格告訴年輕人你們做 : 什麼?」審判長則是勸諭他不要太激動,並諭知全案明年3月13日宣判。 : (中時) :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 當新聞連結過長時,需提供短網址方便網友點擊 : 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71226004080-260402 : 5.備註: : ※ 一個人一天只能張貼一則新聞,被刪或自刪也算額度內,超貼者水桶,請注意 : 同理可證,以後不爽政府,就可以進行攻佔政府機關?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2.141.14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14296703.A.9B4.html

12/26 22:44, 8年前 , 1F
真的
12/26 22:44, 1F

12/26 22:59, 8年前 , 2F
不像
12/26 22:59, 2F

12/27 10:34, 8年前 , 3F
沒想到還的這樣快
12/27 10:34, 3F

12/27 10:35, 8年前 , 4F
公民不服從若是犯法還是要抓去關
12/27 10:35, 4F
文章代碼(AID): #1QGbL_cq (Gossip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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