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柯P:鬧夠了,該驅離就驅離已回收

看板Gossiping作者 (beanseven)時間6年前 (2017/12/25 13:40), 6年前編輯推噓16(17123)
留言41則, 20人參與, 6年前最新討論串10/15 (看更多)
有多少證據說幾分話 只用單方面說法,也不符合公平正義 ※ 引述《ReDmango (10K高清)》之銘言: : 1. : 在場民眾不斷表達要離開要回家, : 現場警力人牆卻回答:「沒有不讓你們離開,我們只是站在這。」 : 幹 阿你們就把我們圍住 這說甚麼幹話 警察限制人身自由有錯 但前幾次警察不也都讓開一條路 想讓抗議民眾自行離開 結果咧 抗議民眾利用警察開方便之門 從西門町跑到橋上 再從橋上跑到北車 跑了一整晚 你最後說你想通了要離開 誰信啊? 你會讓騙你兩次的人騙你第三次? 不把你圍住 大概又要跑回立法院了 : 2. : 把人群包在北車外限制自由不讓走,包到凌晨一點派出所所長直接來喊: : 「你們惡意妨礙通行惡意滯留。」 就把人押上警備車 : 挖靠 到底是誰在惡意妨礙通行阿?是密密麻麻幾百名員警阿! 說真的 用這種理由抓人很瞎 但已經跑一整晚了 如果你是警察 也只能用最溫和不傷害的方式 把人帶走 這限制人身自由的方式 不盡理想 但捫心自問 一開始破壞民主法治的 到底是誰? : 3. : 要不你就管束,要不你就逮捕。 : 把人直接扛上車,半夜把人載到鳥不生蛋的地方丟包, : 這甚麼處理方式?依哪一條法? 沒有人喜歡被丟包 但是警察今天不把你丟包 就是要直接逮捕 要是當初決定逮捕的話 後果只會更不堪設想啦! 最後說一句 警察一定有處理瑕疵 柯文哲一定也沒白痴到去抓律師 但抗議民眾 拼了命去檢討放大對方的缺失 卻選擇性遺忘是自己起的頭 不成比例地破壞交通跟影響大眾秩序 這樣的違法抗議只會模糊訴求 並沒有比較高尚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40.168.15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14180427.A.5F9.html ※ 編輯: beanseven (223.140.168.154), 12/25/2017 13:42:25

12/25 13:41, 6年前 , 1F
流浪狗該趕就趕 該殺就殺
12/25 13:41, 1F

12/25 13:42, 6年前 , 2F
最好是最好處理方式了...
12/25 13:42, 2F

12/25 13:43, 6年前 , 3F
你是不是忘記推給dpp了
12/25 13:43, 3F

12/25 13:44, 6年前 , 4F
反正內政部和警政署也出來坦沒事阿 建議告下去給法官
12/25 13:44, 4F

12/25 13:44, 6年前 , 5F
來認證嚕
12/25 13:44, 5F

12/25 13:45, 6年前 , 6F
阻礙交通的現行犯硬說成是警察不讓走 笑屎 沒擔當小屁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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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5 13:45, 6年前 , 7F
推 確實如此
12/25 13:45, 7F

12/25 13:46, 6年前 , 8F
「沒有人不喜歡去丟包」 黑人問號
12/25 13:46, 8F

12/25 13:47, 6年前 , 9F
柯p應該很無奈吧 不想抓他們一直跑去阻礙交通 丟包強制解
12/25 13:47, 9F

12/25 13:47, 6年前 , 10F
散回家也被哭么 真的以為自己無敵無罪要去看守所比較爽?
12/25 13:47, 10F

12/25 13:49, 6年前 , 11F
ㄜ 看不懂西門町-橋上-北車為什麼擋不住
12/25 13:49, 11F

12/25 13:50, 6年前 , 12F
因為前面就是開口放人解散,人群馬上聚集到下一點集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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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5 13:50, 6年前 , 13F
是無法做到單向阻擋 還是警力不足 不能再擴大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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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5 13:51, 6年前 , 14F
依然不構成必須違法執行勤務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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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5 13:52, 6年前 , 15F
Chudly大說的正是我不懂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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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5 13:53, 6年前 , 16F
目的在於避免阻擋交通 還是 需要一網打盡
12/25 13:53, 16F

12/25 13:53, 6年前 , 17F
看直播他們說要回家卻是往台北車站衝 那個時間十二點早就
12/25 13:53, 17F

12/25 13:53, 6年前 , 18F
沒車了 說要解散回家卻往沒車的車站衝 是在騙誰
12/25 13:53, 18F

12/25 13:54, 6年前 , 19F
目的是第一 有更好的方法 以前不是也有類似案件嗎
12/25 13:54, 19F

12/25 13:54, 6年前 , 20F
警察攔下來只是剛好 放他們「回家」是讓他們去躺在鐵軌上
12/25 13:54, 20F

12/25 13:56, 6年前 , 21F
還是說這群抗議的平時就是在台北車站的遊民
12/25 13:56, 21F

12/25 14:03, 6年前 , 22F
我的看法是警察從9點開始追也玩到賭爛了,放你走你不走,
12/25 14:03, 22F

12/25 14:03, 6年前 , 23F
上面說從寬,他們又不敢逮捕之類的,就出這招把人各地放走
12/25 14:03, 23F

12/25 14:04, 6年前 , 24F
強迫鳥獸散,以結果來說是打散了,但是執行過程就爭議多多
12/25 14:04, 24F

12/25 14:11, 6年前 , 25F
所以你電腦有強暴片,你就該帶電子腳鐐追蹤對吧?真是民主
12/25 14:11, 25F

12/25 14:12, 6年前 , 26F
不能汽機車停在台北車站喔? 還管要往哪邊走?
12/25 14:12, 26F

12/25 14:14, 6年前 , 27F
看事情.如果是大多數人,合法抗爭又一直沒用,那就...
12/25 14:14, 27F

12/25 14:16, 6年前 , 28F
推啊,就一群無賴,然後現在惡人先告狀
12/25 14:16, 28F

12/25 15:15, 6年前 , 29F
這些抗議民眾覺得自己權益受損 就去控告讓司法還你公道
12/25 15:15, 29F

12/25 15:16, 6年前 , 30F
我認同你們想要抗議 但被抓去野放 是你們自己要承擔的責任
12/25 15:16, 30F

12/25 15:17, 6年前 , 31F
要做違法的抗議 就要有被逮捕的決心
12/25 15:17, 31F

12/25 15:53, 6年前 , 32F
要違反遊戲規則又要哭痛,全給你們講就好啦,要革命
12/25 15:53, 32F

12/25 15:53, 6年前 , 33F
不付點代價??丟包有什麼好唉唉叫的
12/25 15:53, 33F

12/25 15:58, 6年前 , 34F
上面那些推文靠背的人歡迎提出更好方法啊 市長換你當
12/25 15:58, 34F

12/25 15:59, 6年前 , 35F
違法執行勤務現在是推文說了算了啊
12/25 15:59, 35F

12/25 15:59, 6年前 , 36F
阻礙交通擋公車都現行犯了還在違法執勤
12/25 15:59, 36F

12/25 16:00, 6年前 , 37F
擋公車都可直接當公共危險罪逮捕了
12/25 16:00, 37F

12/25 16:08, 6年前 , 38F
講真的柯p起碼有魄力執行驅離,不像大部分政客只會想到
12/25 16:08, 38F

12/25 16:08, 6年前 , 39F
選票。
12/25 16:08, 39F
※ 編輯: beanseven (114.136.219.16), 12/25/2017 18:08:43

12/25 19:01, 6年前 , 40F
丟包跟拿棍子打抗議民眾與逮捕比起來輕微非常多吧
12/25 19:01, 40F

12/25 19:02, 6年前 , 41F
過去是警棍打下去,還有公訴罪,果然大家都是善忘的
12/25 19:02, 4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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