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炳忠哥是否神反應?已回收

看板Gossiping作者時間6年前 (2017/12/20 07:34), 6年前編輯推噓5(14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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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JetChen (JetChen)》之銘言: : 事後來看炳忠哥當初開直播就是正確的選擇啊 : 檢調當初可能只是想嚇嚇他 就像其他兩位 : 假設沒開直播鬧這麼大 大概就是小新聞 : 看看就過了 現在被炳忠哥鬧大然後無保請回 : 看起來就好像鬧劇一場 : 炳忠哥是否神反應? 這個其實就是現代的刑事蒐查常見的步驟, 就連大家常罵的證人轉被告也是很常見的, 把關的單位就是法院,這點在歐美也是一樣的, 如果常看美劇例如law&order應該會常看到這幕, 到目前為止上演的都是常見的程序,沒甚麼特別 脫序的,會在那邊大呼小叫白色恐怖應該是不太 懂現代的刑事訴訟程序,或者更糟,知道自己 犯罪所以要開始打煙霧彈把案件政治化... 1. 檢警認為偉忠有嫌疑,但把握不足: 去偉忠家說是要調查犯罪,偉忠可以拒絕, 也可以配合。但如果拒絕,檢警就會走 2. 2. 檢警認為偉忠有重大嫌疑,但證據不足以定罪, 這時候就會向法院申請搜索票,記得搜索票也有 能傳喚證人,甚至能夠對證人採樣,就算不是被告 也可以,只要法官認為嫌移重大就會簽發搜索票, 收了搜索票就要配合調查了,不配合要吃更多官司, (美劇常演的就是靠人情互相幫忙簽發搜索票), 如果採到足夠證據就直接轉被告,也可以拘留訊問, 但是只有24小時,沒有起訴就必須要飭回,以上這些 全部都是合法的,也就是現在上演的劇情,但是這也 不見得最後不會起訴,因為搜索帶回去的證據要交互 比對,最後還是有可能起訴,所以現在沒必要高潮 3. 證據充足可以直接逮捕,通常是已經有足夠證據可以 起訴一個罪名,例如偉忠的朋友被抓,直接出賣他, 這時候檢察官認為可以直接起訴,就直接抓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98.182.56.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13726459.A.631.html

12/20 07:35, 6年前 , 1F
說個笑話:證人“無保請回”XDDDD
12/20 07:35, 1F

12/20 07:36, 6年前 , 2F
就是沒有鐵一般的犯罪證據和事實所以才沒列被告啊 只是鑽
12/20 07:36, 2F
這個在刑事案件本來就是很常見的,以前警察不科學辦案的時代 就是把證人抓去然後把他打到招供,現在如果證人 "覺得" 已經被 當被告,就會講出五字真言 "我要請律師",再來就拒絕回答, 在證人階段也是有權力請律師陪同的。 ※ 編輯: moonshade (198.182.56.5), 12/20/2017 07:39:05

12/20 07:36, 6年前 , 3F
法律漏洞用證人嚇嚇那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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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0 07:37, 6年前 , 4F
他字案搜索證人搜刮私人物品台灣史上幾回?
12/20 07:37, 4F

12/20 07:37, 6年前 , 5F
搜索票和證人傳喚根本是不同單
12/20 07:37, 5F

12/20 07:37, 6年前 , 6F
你說的不就是玩手段而已. 古美門教過很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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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0 07:37, 6年前 , 7F
你打了一堆能不能解釋四人都嫌疑重大但全都只是證人?
12/20 07:37, 7F

12/20 07:38, 6年前 , 8F
從小活到大第一次聽到證人被押走的 你舉個它例出來?
12/20 07:38, 8F
這個叫做帶回偵訊,你要講押走也是可以,但是這是強迫配合的。

12/20 07:38, 6年前 , 9F
熟悉搜索程序的內行人都認為昨天根本放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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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moonshade (198.182.56.5), 12/20/2017 07:39:58

12/20 07:39, 6年前 , 10F
大概中華職棒看多了,檢調也學會幾招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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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0 07:39, 6年前 , 11F
證人不是法院或檢調傳喚到庭說明案情 還可以直接開搜索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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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0 07:39, 6年前 , 12F
請說一下,證人不先傳就拘提合程序嗎?若真的罪證確鑿,
12/20 07:39, 12F

12/20 07:39, 6年前 , 13F
怎又無保請回,早就轉被告了。
12/20 07:39, 13F
你講這個就是審判時期的證人,我舉個例子,檢警發現某A有殺人罪嫌, 這時候檢警怎麼做? 不就刑警去某A家把他帶回去偵訊嗎? 最後發現沒有嫌移或是現在不適合起訴,那就是放回去了啊,還能怎樣? 那種警察抓了人就是一定有罪是電視公審養出來的錯誤觀念

12/20 07:40, 6年前 , 14F
把人押走喔XDD 長知識了XD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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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moonshade (198.182.56.5), 12/20/2017 07:43:02

12/20 07:40, 6年前 , 15F
終於知道 證人是用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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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0 07:40, 6年前 , 16F
http://disp.cc/b/18-anLK (他字案 - ott板 - Disp B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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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0 07:40, 6年前 , 17F
這種換成kmt就被噓爆的護航就不要再貼惹,麻煩想個新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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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0 07:41, 6年前 , 18F
支那賤畜又在高潮 你近平狗爸爸被普丁肛屁眼肛到翻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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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0 07:41, 6年前 , 19F
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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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0 07:41, 6年前 , 20F
12/20 07:41, 20F

12/20 07:41, 6年前 , 21F
24小時內要移送法院,不是起訴,再回去練練吧!
12/20 07:41, 21F

12/20 07:41, 6年前 , 22F
擺明檢方就是想搞先證人後被告的突襲方式,規避被告得請
12/20 07:41, 22F

12/20 07:42, 6年前 , 23F
律師,結果發現證據根本不足,鬧了笑話。
12/20 07:42, 23F
你先說哪一國的刑訴不允許這樣,這個在訊問的時候有 經驗的"證人"會問我現在是被告嗎,檢警必須要回答, 這時候就可以決定不回答請律師了,這招馬英九也用過, 這招美國、日本系統都會用。

12/20 07:42, 6年前 , 24F
連檢察官都沒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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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0 07:42, 6年前 , 25F
換成kmt這樣搞資進黨或時代我就不信李姓中壢選民不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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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0 07:42, 6年前 , 26F
喊白色恐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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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0 07:42, 6年前 , 27F
就先斬後奏咩XDDD
12/20 07:42, 27F

12/20 07:43, 6年前 , 28F
你是念非洲國家的刑事訴訟法???
12/20 07:43, 28F

12/20 07:44, 6年前 , 29F
乾脆判浸豬籠騎木驢算了
12/20 07:44, 29F

12/20 07:44, 6年前 , 30F
發現A有殺人罪嫌就列A為被告偵辦啊 結果告訴大家他只是證
12/20 07:44, 30F
※ 編輯: moonshade (198.182.56.5), 12/20/2017 07:46:37

12/20 07:45, 6年前 , 31F
人 歹勢 那你開搜索票押人是不是就是違法? 哪國的法律可
12/20 07:45, 31F

12/20 07:45, 6年前 , 32F
通常能這麼做的時候是要有相當的信心押走的證人很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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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0 07:46, 6年前 , 33F
以開搜索票“拘提”“證人”?
12/20 07:46, 33F

12/20 07:46, 6年前 , 34F
機會變成被告 結果挑了四個都沒中是哪招?
12/20 07:46, 34F
如果有拘提就是被告身分,證人身分是自願配合,有沒有"押走" 其實沒人知道,押走只有偉忠說"我不願配合"的時候, 當場會決定是不是變成被告,看看有沒有上銬就知道了, 但是沒上銬也不一定不是拘捕,就現在資訊看不出來。 ※ 編輯: moonshade (198.182.56.5), 12/20/2017 07:52:37

12/20 07:52, 6年前 , 35F
常見不代表合理,何況在台灣搜索票這種開發並不常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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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0 07:53, 6年前 , 36F
令人安心的國安法 想必是沒做壞事不用怕的概念
12/20 07:53, 36F

12/20 07:56, 6年前 , 37F
光從不配合變被告就知原po錯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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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0 07:56, 6年前 , 38F
偉忠到底怎麼了X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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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0 07:56, 6年前 , 39F
知道有傳票、拘票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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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0 07:57, 6年前 , 40F
傳訊證人先用傳票,屢傳不到可用拘票拘提。
12/20 07:57, 40F
疑犯就能拘提了,但是他有沒有被拘提都不知道。 ※ 編輯: moonshade (198.182.56.5), 12/20/2017 08:01:50

12/20 08:00, 6年前 , 41F
原po就法律門外漢不懂法律在那裡亂造謠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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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0 08:01, 6年前 , 42F
問阿扁拉. 他吃過一整套連段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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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0 08:01, 6年前 , 43F
傳訊證人要先用傳票,屢傳不到才可以罰錢和用拘票拘提 懂?
12/20 08:01, 43F

12/20 08:02, 6年前 , 44F
還疑犯咧 這四人連被告身分都不是 別再偷樑換柱啦
12/20 08:02, 44F
這裡就是問題了,都沒有公開是在查甚麼案子,你怎麼會 知道他們甚麼都不是? ※ 編輯: moonshade (198.182.56.5), 12/20/2017 08:05:00

12/20 08:06, 6年前 , 45F
檢方是把那四人列為證人 哪國法律可允許用搜索票和拘票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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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0 08:07, 6年前 , 46F
別人家裡搜索和押人回去的? 你懂什麼叫程序正義嗎?
12/20 08:07, 46F
到目前為止沒有看到官方回應,都是偉忠新黨自己出來講的。

12/20 08:08, 6年前 , 47F
怪了 餅中標籤就是添共狗 這台灣人都知道 被搜查剛好而已
12/20 08:08, 47F
※ 編輯: moonshade (198.182.56.5), 12/20/2017 08:10:16

12/20 08:15, 6年前 , 48F
傳訊時間未至 拘票開出來了是怎樣? 預防性拘票嗎 甚麼鬼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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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0 08:16, 6年前 , 49F
這不是濫權 甚麼是濫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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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0 08:20, 6年前 , 50F
嫌臉不夠腫就繼續凹
12/20 08:20, 50F

12/20 08:24, 6年前 , 51F
到目前這四位都還是證人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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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0 08:32, 6年前 , 52F
偉忠???
12/20 08:32, 52F

12/20 08:40, 6年前 , 53F
12/20 08:40, 53F

12/20 08:40, 6年前 , 54F
目前實務上很喜歡先用證人傳訊再轉為被告,因為訊問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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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0 08:40, 6年前 , 55F
不需律師到場,但轉被告就可要求律師到場。本案也是,不
12/20 08:40, 55F

12/20 08:41, 6年前 , 56F
過目前來看,似乎證據不是很充分,還是沒有轉被告,只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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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0 08:41, 6年前 , 57F
讓王等四人以證人身份請回。
12/20 08:41, 57F

12/20 09:16, 6年前 , 58F
破了你家的門 要你自願配合 真聰明
12/20 09:16, 58F
文章代碼(AID): #1QEQ7xOn (Gossip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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