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卦] 國安法2-1已回收

看板Gossiping作者 (喵嗚)時間8年前 (2017/12/19 13:40), 編輯推噓-2(025)
留言7則, 6人參與, 8年前最新討論串1/1
今天的新聞就不解釋了,真是太讓人高...遺憾了 國安法2-1條 人民不得為外國或大陸地區行政、軍事、黨務或其他公務機構或其設立、 指定機構或委 託之民間團體刺探、蒐集、交付或傳遞關於公務上應秘密之 文書、圖畫、消息或物品, 或發展組織。 新黨會踩到那條線? 1,機密: 就姓周的共諜案,交機密文件給共匪 這個會很難處理 2,發展組織 金流方面發現和某些組織有關,比如愛國的組織,這個會比較好公開 還有其他的可能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83.195.20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13662048.A.5FD.html

12/19 13:41, 8年前 , 1F
=1
12/19 13:41, 1F

12/19 13:42, 8年前 , 2F
白狼
12/19 13:42, 2F

12/19 13:43, 8年前 , 3F
政府裡面有不少9.2 大概是想去跟9.2刺探消息
12/19 13:43, 3F

12/19 13:43, 8年前 , 4F
不知道 但一定有罪!
12/19 13:43, 4F

12/19 13:44, 8年前 , 5F
應該是連用問的都有罪
12/19 13:44, 5F

12/19 13:47, 8年前 , 6F
又不會公開,還不是說怎樣就怎樣
12/19 13:47, 6F

12/19 14:20, 8年前 , 7F
黨主席都自己出來說是蒐集了
12/19 14:20, 7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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