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綠委吳秉叡:隔離記者是進步的做法已回收
吳秉叡:反對者可不用支持民進黨
吳秉叡:反對的人,選舉可以不用投給民進黨
吳秉叡:民進黨對此政策負責
何欣純 鄭寶清 劉櫂豪 黃國書 許智傑
劉世芳 柯建銘 吳秉叡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莊瑞雄 黃偉哲
施義芳 呂孫綾 葉宜津 吳琪銘 周春米
鄭運鵬 林俊憲 邱議瑩 蕭美琴 羅致政
趙天麟 陳亭妃 陳其邁 黃秀芳 陳明文
蔡易餘 吳玉琴 蘇震清 余宛如 江永昌
吳焜裕 高志鵬 邱泰源 邱志偉 蔡適應
陳 瑩 管碧玲 陳賴素美 賴瑞隆 陳歐珀
Kolas Yotaka
洪宗熠 李俊俋 段宜康
蘇巧慧 林岱樺 吳思瑤 張宏陸 李昆澤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蘇治芬 姚文智
西瓜是資進黨 要說國民黨就請說藍莓
西瓜是資進黨 要說國民黨就請說藍莓
西瓜是資進黨 要說國民黨就請說藍莓
吳秉叡:隔離記者是進步的做法
※ 引述《popy8789 (面對它)》之銘言:
: 傻傻的 把記者趕到樓上去
: 是要在被拍到你在跟女記者傳摟摟抱抱的LINE貼圖嗎?
: https://imgur.com/2vAkR8I.jpg

: 想再外流一次跟女記者親暱就說吧
: 若有不爽 那就不要投民進黨囉! 恭喜明年國民黨新北市當選
: 派西瓜都贏吳秉叡
: ※ 引述《Seles (莎莎)》之銘言:
: : 1.媒體來源:
: : 中時
: : 2.完整新聞標題:
: : 綠委吳秉叡:隔離記者是進步的做法
: : 3.完整新聞內文:
: : 2017年11月27日 09:50 中時
: : 周毓翔
: :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今天(27日)開始將記者隔離到閣樓的採訪區,引發媒體不滿,在野黨立
: : 委今天也聯合抵制。召委費鴻泰決定要讓記者回到委員會採訪,民進黨立委吳秉叡則批評
: : 費的行為是「不想進步」,藍委曾銘宗則反嗆「根本是退步的做法!」費鴻泰最後堅持讓
: : 記者回到委員會採訪,另擇期再討論後續怎麼做。
: : 藍委盧秀燕今天率先開砲,盧秀燕表示,立法院說要落實委員會中心主義,結果一個週末
: : 記者都被趕到樓上去,根本沒經過委員會同意,盧秀燕也痛批「宛如中國大陸的人民大會
: : 堂」。費鴻泰也說,他身為會議主席從來也沒被通知這種調整。
: : 財政委員會主秘表示,會議室改變主要是經過院長跟秘書長決定,希望會議運作不要太過
: : 混亂,把樓上空間整理,比照院會讓記者跟委員問政有區隔。費鴻泰則質疑,立法院秘書
: : 長沒資格指示委員會該怎麼做,要做調整就要來立法院報告。
: : 吳秉叡則批評藍委是「討好媒體」,每次立法院有推擠,攝影記者就會往前擠,影響其他
: : 人採訪,有人還會趴到桌椅上,且依照現在攝影機技術,應該也拍得到,立法院花那麼多
: : 經費整修,他覺得很合理,如果費硬要做這種裁示,就是不想進步、不想改變。
: : 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附和藍委的意見,痛批這整件事情立法院秘書長從未通知過財委會的
: : 委員,秘書長憑什麼做這決定?曾銘宗也怒批吳秉叡,立法院花這麼多錢在修大家都不知
: : 道,但誰有權把記者隔離出去,還說這叫進步的改變?「我說這根本是退步的改變!」
: : 盧秀燕強調,自己不是討好記者,自己擔任過11年記者,如果依照吳秉叡的邏輯,大家就
: : 全部出去看直播就好了,根本都不用採訪了,這種狀況跟中國大陸隔離媒體有什麼不同?
: : 費鴻泰最後裁示,讓媒體回到委員會採訪。
: :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 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71127002194-260407
: : 5.備註:
: : 失言.................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4.250.18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11757091.A.71C.html
推
11/27 12:32,
8年前
, 1F
11/27 12:32, 1F
推
11/27 12:32,
8年前
, 2F
11/27 12:32, 2F
推
11/27 12:34,
8年前
, 3F
11/27 12:34, 3F
→
11/27 12:35,
8年前
, 4F
11/27 12:35, 4F

→
11/27 12:35,
8年前
, 5F
11/27 12:35, 5F
→
11/27 12:35,
8年前
, 6F
11/27 12:35, 6F
推
11/27 12:36,
8年前
, 7F
11/27 12:36, 7F
噓
11/27 12:39,
8年前
, 8F
11/27 12:39, 8F
→
11/27 12:39,
8年前
, 9F
11/27 12:39, 9F
→
11/27 12:40,
8年前
, 10F
11/27 12:40, 10F
→
11/27 12:40,
8年前
, 11F
11/27 12:40, 11F
推
11/27 12:42,
8年前
, 12F
11/27 12:42, 12F
噓
11/27 12:45,
8年前
, 13F
11/27 12:45, 13F
→
11/27 12:45,
8年前
, 14F
11/27 12:45, 14F
推
11/27 13:06,
8年前
, 15F
11/27 13:06, 15F
推
11/27 13:18,
8年前
, 16F
11/27 13:18, 16F
推
11/27 13:20,
8年前
, 17F
11/27 13:20, 17F
推
11/27 13:55,
8年前
, 18F
11/27 13:55, 18F
噓
11/27 15:14,
8年前
, 19F
11/27 15:14, 19F

→
11/27 15:20,
8年前
, 20F
11/27 15:20, 20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