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看不懂「失所附麗」? 裁判書通俗 民眾給建議消失
我問你啦
今天A+B+C=有理由
甲方主張乙方欠缺A不能構成有理由
乙方向法院證明他沒有欠缺A
B跟C有沒有成立不知道還有由甲方去查證,這時候可直接說乙方叫做 有理由嗎
講非無理由錯在哪裡
符號換成中文就看不懂?
引述《masi (專業酸民)》之銘言:
: : → raku: 似難謂非無理由 11/25 16:06
: X,這句超經典的,一堆判決書都有用。
: 如果斷句斷成,似難謂+非無理由。
: 非無理由,雙重否定就是有理由囉。
: 再加上似難謂,那法官應該想講的是無理由對吧。
: 但如果斷句斷成,似難謂非+無理由。
: 那就是無理由的否定,有理由對吧。
: X妳妹的,五樓你說說看到底是有理由還是無理由。
: 說一句有理由很難逆,一定要說似難謂非無理由,才顯得出文組的專業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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