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為什麼大家就是不肯接受台灣人想加班的事消失

看板Gossiping作者時間6年前 (2017/11/23 12:05), 編輯推噓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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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Jefferay (中華民國,千秋萬世)》之銘言: : 台灣的大多勞工明明都是想加班 : 為什麼大家就是不肯接受這事實呢? : 畢竟底層勞工還是佔多數呀! : 他們的工作學不到什麼 : 也沒什麼發展性 : 所以只能用更長的工時換到金錢 : 臺灣不是每個人都在科學園區呀 : 底層的三寶才是佔大多數吧! : 政府這次只是在做符合人民期待的事情罷了 : 提升勞權,對那些人而言並沒有實質幫助 : 他們領的錢只會更少而已 : 而他們真正想要的也不是休息,而是錢呀! : 為什麼大家就是不肯接受這事實呢? : 明明民調結果就很明顯 : 大多數人都是支持此次修法的 : 而且這結果也很符合現實情況 : 因為底層勞工的確佔大多數 : 賴清德只是依民意辦事罷了 : 這不就是民主嗎?錯在哪? : ----- : Sent from JPTT on my Asus ASUS_Z012DA. 先分兩種,一種是會給加班費,另一種是不給加班費還要你加班 不給加班費這種一看就知道很惡質,一定是慣老闆凹員工 例如飲料店店員準備開店跟收拾有時候都不算在工時內 另外一種是會給加班費的,裡面也可分低薪跟高薪 低薪的通常是雇主一開始就訂好員工每月固定要加班多少小時 加上加班費及獎金才會賺到一般水準的薪水 一般傳產的製造業都是這樣,員工想多賺錢除了原本加班時數以外還要再多加班才行 不加班的話拿到的錢就少 大多會想要加班的都是這一群,需要靠加班來支付額外支出或養家,生活注定沒品質 高薪的大概就科技業,以鄉民最愛的GG來說,按照勞基法一個月加班上限是46小時 但加班時數到達三十幾小時的時候系統就會警示 因為要報加班通常要經過副理同意,但到達警示範圍後上面就不一定願意簽 尤其是部門工時已經在前三名的時候 所以FAB端的工程師通常加班時候會超過46小時但實際申報最高就46, 甚至只有報三十幾小時加班 另一間外商皮台商骨的美光,之前家人在裡面比較賽的黃光部門當工程師 加班也是加很兇,而且可以報超過 最近好像修改了,變成加班申報有上限 但實際上工作內容還是一樣....... 以這次修法來說,勞工真正會獲益的大概也只有高薪而且能報加班費的這群勞工 但實際上薪水高到一個程度時勞工會開始追求生活品質 加班太多就算能領加班費,工程師還是會離職的 寧願找個收入和生活品質能達到平衡的工作 所以等於勞工全輸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22.168.22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11409921.A.471.html

11/23 12:07, , 1F
沒輸啊 出來去消費的時候 不是可以嗆有交錢(發薪)的是大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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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3 12:08, , 2F
在很多店與醫院都適用啊 例子中的美光與GG 有沒有交錢(發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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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3 12:09, , 3F
那大家都是玩同一套有交錢(發薪)的是大爺 不是嗎? 只改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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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3 12:16, , 4F
台灣一堆資方各種凹,明明在工作卻不計入工時的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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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3 12:34, , 6F
反對怎麼改 奴工還是奴工,人力資源回歸市場機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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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3 15:42, , 7F
說真的不喜歡這工作可以換工作或自己當老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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