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大學生打工「狂檢舉勞基法」草莓農崩潰消失
※ 引述《mefenamic (mene)》之銘言:
: 大學生打工「狂檢舉勞基法」 草莓農慘賠崩潰:快活不下去了
: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 苗栗縣獅潭鄉一名41歲姬姓農夫今年5月時,因為草莓農地找不到熟人幫忙耕作,因此就雇用了一名30歲劉姓大學生,結果對方不但經常缺班、態度很差,最後還檢舉他算漏了六、日工資,使他因為違反《勞基法》被縣府開罰2萬元,無奈說:「快活不下去了。」他也成為苗栗縣因違反《勞基法》被開罰的農民首例。
: 姬男表示,劉男5月3日應徵打工時,他們本來說好月休6天、月薪2萬6009元,結果劉男卻常常工作不來,5月時也只上了15天班、6月只上了6天班就離職,當時他也有按工時比例給附薪資,沒想到7月劉男卻檢舉他,少給了法定休息日、例假日共2天1224元工資。
: 姬男後來與劉男勞資調解失敗,劉男就用電話騷擾、檢舉等方式散播姬男的負面訊息,劉男姐姐還在臉書PO文「盜用姬男名義」亂放話,「散播劉男欺負農民等負面訊息之後。」劉男姐姐就拿「證據」向法院提告姬男毀謗;姬男受不了反告對方誣告及妨害名譽。
: 劉男姐姐表示,弟弟今年剛剛大學畢業,過去都會自己打工賺學費,這次因為發現他離職後被拖欠薪水,遇上了態度很差的可惡雇主,約好了給付薪水也被刁難,看不下去才會檢舉在臉書散播消息報復,若是因此有違法等不當行為,她也會坦然面對。
: 根據蘋果新聞報導,縣府勞工及青年發展處長彭德俊表示,因為姬男有使用廣告徵員工,並且有實質上的雇佣情況,因此只要有勞雇關係就適用《勞基法》,所以姬、劉調解不成立後,姬男又確實有違反《勞基法》情況,他們也只能依法處以最低2萬元罰款;此外,劉男姐姐被提告後,因為事證明確已被警方移送法辦。
: https://tinyurl.com/yb7257pe
只有我有這種錯覺嗎
最近這種說資方很可憐的文章變好多,被罰個兩萬就哭天搶地
你要雇用勞工本來就要承擔風險 況且現在勞基法對資方那麼爽
連這種小錢都不給完全 還怪對方抹黑亂帶風向
明明就是違法在先 看準勞工在經濟和法律方面都相對弱勢 不斷打壓
多的是失敗的例子
現在是資方吃到閉門羹了 怎麼看都是大快人心才對啊
怎麼還一堆人反怪勞工是鯛民的= =
要這麼奴 就別怪資進黨這麼為所欲為好嗎
乖乖加班加到死 然後薪資被各種名目扣光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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