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酒駕顏女母親 在烘焙師靈位簽到「肇事者媽媽」消失

看板Gossiping作者時間6年前 (2017/11/18 08:50), 編輯推噓6(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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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怠惰我同意,那想請問你認為應該要訂定多重呢? 現行酒駕(刑法185-3)是兩年以下的罪(致人死傷更重),代表法官判刑在兩年內都是「依法 審判」,然而現在酒駕幾乎都是緩刑、緩起訴、易科罰金。 這則新聞中嚴姓女子第一次酒駕撞傷人只判「六個月可易科罰金」。 酒駕輕判司法也脫不了關係,當然這也牽扯到監獄人滿為患等等許多因素,但是這些因素不 會因為立法嚴厲而改變,最後司法一樣能夠用各種方法(刑法59)輕放酒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5.43.6.9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10966228.A.AB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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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確定要問現今的執政黨嗎?他門可是很放寬酒駕懲罰標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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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家的人看看怎麼表標準放寬降低罰則的.你確定還要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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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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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判罰金緩刑的通常是達成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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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沒辦法蓋監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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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質判刑 奶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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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樓,這種新聞已經不是第一次了,你只針對現在執政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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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是因為你喜歡的沒選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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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鬼扯,輕放酒駕垃圾的是"法官"不是"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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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請問樓上「檢察官」給予緩起訴你怎麼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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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酒開車就是故意行為,立法形成自由判鞭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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仿效丹麥
11/18 10:04, 12F
文章代碼(AID): #1Q3uFKg_ (Gossip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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