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苦追8年仍失敗 富二代把女神從19樓推下摔死消失
※ 引述《falcon1014 (忠)》之銘言:
: 我也真的看不下去了,錯誤的標題和錯誤的觀念,
: 個人對事不對人
感謝發自婊文娛樂鄉民
: ※ 引述《lllkkkjjj (喵~)》之銘言:
: : 真的看不下去,一個清白人死後的名聲還要被酸民污衊
: : 1.薛某送包和項鍊,姍姍還試圖退給他
: 請問退了嗎?東西最後在哪裡?
請問你是杭州地方檢察署的還是地方法院的人?
還"東西在哪裡咧"wwww
你哪根蔥啊?
要不要請求保全現場等你過去勘驗啊wwww
要自以為偵探就演全套,買張機票去當地查案不會?
連這個都做不到還有個屁資格去質疑?
不是對事不對人嗎?
在你質疑退還的東西在哪裡之前你有另外發一篇文去質疑男方是不是真的有送這些東西而
不是只是宣稱的嗎?
沒有,你只看到你自己想看的
: : 2.小敏記得,房租每月5300元,押一付三,加上中介費,她和姍姍每人出了7325元,
而
: : 直接付了10000元。
: 所以還是薛某付了錢,對嗎?
: : 3.薛某還沒有從美國回來時,曾給姍姍郵寄過禮物,有相機、包包和項鍊。姍姍當時
表
: : 不需要這些禮物,還試圖退還給對方,但對方表示只是單純送禮物,沒有別的意思。
: 試圖退還,但是還是沒退,八年來都這樣?
試圖退跟沒退是一樣的概念嗎?
你送別人不需要的東西給別人造成麻煩就算了你還要求別人要花心力去退還給你?
別人欠你嗎?
對不起,我很想問一句有點靠北的,但我是真的想問:
你是不是專門在臺北車站賣愛心筆的?
你是不是認為別人都跟你一樣整天坐在電腦前面只要出張嘴就好都不用過自己生活?
你既然都知道去質疑女方怎麼都疑似沒退還物品了,你怎麼都沒想過要去質疑為什麼男方
不自己去把東西收回來?
如果今天男方送車送飛機呢?
"妳怎麼沒把我車跟飛機給開/飛回來?"這樣嗎?
不曉得你有沒有意識到,你的言論完全展現標準自我中心
"我花費多少心力在別人身上,別人就應該要花費同等的心力反饋給我,不然就是道德上
有缺失,而往後招致什麼樣的結果自身也就要付出相應的責任,而我也能藉此獲得一些些
平反或者自我安慰的理由"
當你有這種想法的時候,請勇敢一點去請求身心科的求助,好嗎?
: 男生講這樣的話,有點腦袋的人都知道是屁話,這也信?
自我中心症狀再度發作
請問別人有什麼"義務"跟"責任"要去知道你講的是不是屁話?
我認為"有點腦袋"的人都應該要知道被拒絕兩三次之後就應該要知難而退,而不是當恐怖
追求者還跑去殺人,你同意吧?
阿我怎麼都沒看你質疑這個?
又是雙重標準?
: 各位會無緣無故的送東西給異性?
: 而且還是
: 一直送
: 一直送
: 一直送
: 一直送
: 一直送
: 送了八年
: 然後女生說:
: 他自己要送的,我沒辦法拒絕
: 這是理由嗎?
: 這是理由嗎?
: 這是理由嗎?
不會呀
原因一,我沒錢
原因二,我沒白目成這樣
但問題是我不會這樣不代表別人不會呀!
而且我還知道正常人不會把人推下高樓呢!^^
而且,你怎麼知道那個男的倒底送過幾次?
我特地數了這串文章出現過的禮物跟金錢,總共只有七次而已啊,而且我還是把所有東西
都分開當作個別一次。
你他媽整個八年送七次這頻率有很經常嗎?
平均分攤下來一年也只有一次而以阿
幹他罵的我們合作廠商每年歲末也會送我東西啊,難道他們也暗戀我膩?
而且話說回來,你要知道男方倒底送過幾次,送了些什麼,他人還在,還沒被槍斃,
趕快過去探監問問他不是最清楚?為什麼不問?
連這點都做不到還有什麼資格講就事論事?
而且原新聞講的男方立場你沒意見,網友寫得女方文章你有意見?
為了立場連是非都不要了?
: : 4.有網友說他表妹是一個很物質的人,根本是“胡說八道”,“如果她'物質',他(
薛
: : 這麼有錢,就直接和他在一起了。”李先生稱,在2月14日情人節前幾天,薛某用支
付?
: : 給姍姍轉了500元紅包,姍姍發現後立刻退了回去。
: 所謂的物資女孩,不是光看包包,房租,手機,轉紅包這種小鼻子小眼睛
: 的事情,相較八年「男人執(智障)意要送的東西之外,500人民幣算錢嗎?
: 500可以退,那麼包包手機房租為何沒退?
: 選擇性收取?
你第一段的回文你都忘了?
"請問收(退)了嗎?東西最後在哪裡?"
別人說女生有收你就信,
別人說男生有給你怎麼就不質疑了?
你怎麼知道男方真的有給?
又是有立場沒是非了嗎?
: : 5.而在此前的2016年11月21日,薛某也用支付寶給姍姍發過相同數目的錢,她也退回
了
: : 6.據此前媒體報導,姍姍回來後帶了一張自己和某男生的合影擺放在床頭,這讓薛某
崩
: 這就是關鍵了
: 怎樣的關係會看到女生的床頭?
: 各位請想想
: 男生:你有機會看到你心儀女生的床頭上面放什麼相片嗎?
: 女生:妳會讓妳完全沒感覺的男生到妳房間看到妳床頭上的相片嗎?
我的話不會啊
但我要讓對方看到照片不需要讓他進我房間啊ww
手機拿起來拍一下放到微薄上所有人都看的到啊瑞凡wwww
然後再講一個現實層面的事,
就算有機會讓男方進到房間又代表了什麼?
進了閨房就非君不嫁這樣嗎?
還是你們要求女方以後五十公尺開外遇到男方就要迴避,不然就代表這個女生是蕩婦?
雞蛋裡挑不出骨頭就算了,現在可悲到連蛋殼都當成骨頭了嗎?
想找藉口批判可以明著講,不需如此帶風向。
: : 7.她問“姍姍呢?”對方回答:“我把她推下去了。”小敏說,她現在都還記得薛某
的
: : ,“非常淡定,像什麼事也沒發生一樣。”
: : 懶人包:女方拒絕收禮,但男方堅持要送,只是單純送禮物,沒有別的意思,女方拒
收
: : 男方愛不到生恨,把人直接推下樓。
: 所以是不收錢就不是賣嗎?
: 禮物和錢女生老實說可沒收收過。
: 所以我也來個懶人包:
: 女生拒絕收禮卻又不堅決果斷退還,
: 八年來都這樣。
: 明知道不是單純的禮物卻不果斷拒絕,
: 八年來都這樣
: 最後甚至讓對方付房租,讓對方進房子,還讓對方看到女生房間內的床頭上的相片?到
底
自顧自的送禮物給別人造成別人的困擾就算了,還反過來怪別人為什麼沒有把東西好好送
回來。
我就說呀
果然一堆人會賭爛那些賣愛心筆的不是沒原因的
: 以下就不多說了,因為孝順和照顧弱小和本文無關,物質的女生也可以很孝順,笨蛋女
生
: 寫這些是要告訴
: 男生們,別傻傻的用「只是單純送禮來唬弄女生」,因為你唬弄不到,指示女生裝傻而
已
: 女生們,別傻傻的以為男生自願要送的「不拿白不拿」,出來混是要還的,不要就是不
要
: 不要自以為聰明的拿了男生的禮物轉送轉賣做好人,最後追究起來,妳就是拿了,管妳
後
你的重點錯了
想追求別人要好好的跟對方說明,而前提是誠意。
但是在這個社會誠意很容易被誤解為金錢或者貴重禮物,可能你因為不擅言詞或者價值觀
扭曲,所以誤認為給對方這些就是成功的途徑,這是最糟糕的做法。
你喜歡她,就請設身處地從她的角度去看事情。如果我是她,今天我收到了這個人的禮物
,我會怎麼想?
>我認識他嗎?我跟他很熟捻嗎?
>我對他有好感嗎?
>我會希望收到他這些東西嗎?
在考慮這些的同時,絕對不要用上帝視角來看待。上帝視角之所以叫上帝視角,就是因為
所有的情況都清楚才得名。但今天我們都不知道對方的態度,所以我們做出的這些結論都
只是所謂的"一廂情願",而一廂情願則是一切爭議的開端。
感情這種東西牽扯到人的內心活動,而這些是儀器無法偵測的,也無法用任何現有的理論
或公式去求得最佳解的。沒有人有權利去要求別人付出跟你一樣的心力,然後再來責怪別
人辜負你的這些行為,學著長大一點吧。
: 另外
: *豬的言論我不認同,因為豬是很愛乾淨更愛吃的,沒有人笨笨的拼命餵食,誰能當豬
??
: 別問我是誰,也沒錢可以發
: 以上。
沒有人在乎你是誰,你多心了。
自我意識過剩請尋求身心科及親友幫助,不要在路上或者網路上造成他人困擾。
八卦版關心您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7.35.2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10286991.A.DF6.html
→
11/10 12:12, , 1F
11/10 12:12, 1F
推
11/10 12:13, , 2F
11/10 12:13, 2F
→
11/10 12:13, , 3F
11/10 12:13, 3F
噓
11/10 12:15, , 4F
11/10 12:15, 4F
噓
11/10 12:20, , 5F
11/10 12:20, 5F
推
11/10 12:21, , 6F
11/10 12:21, 6F
推
11/10 12:21, , 7F
11/10 12:21, 7F
推
11/10 12:22, , 8F
11/10 12:22, 8F
噓
11/10 12:24, , 9F
11/10 12:24, 9F
噓
11/10 12:29, , 10F
11/10 12:29, 10F
推
11/10 12:29, , 11F
11/10 12:29, 11F
→
11/10 12:29, , 12F
11/10 12:29, 12F
推
11/10 12:33, , 13F
11/10 12:33, 13F
推
11/10 12:34, , 14F
11/10 12:34, 14F
推
11/10 12:36, , 15F
11/10 12:36, 15F
→
11/10 12:36, , 16F
11/10 12:36, 16F
推
11/10 12:49, , 17F
11/10 12:49, 17F
推
11/10 13:52, , 18F
11/10 13:52, 18F
→
11/10 13:52, , 19F
11/10 13:52, 19F
→
11/10 14:15, , 20F
11/10 14:15, 20F
推
11/10 14:29, , 21F
11/10 14:29, 21F
推
11/10 16:45, , 22F
11/10 16:45, 22F
推
11/10 17:49, , 23F
11/10 17:49, 23F
推
11/10 20:26, , 24F
11/10 20:26, 24F
推
11/11 07:51, , 25F
11/11 07:51, 25F
推
11/11 12:37, , 26F
11/11 12:37, 26F
推
11/11 13:00, , 27F
11/11 13:00, 27F
推
11/11 13:23, , 28F
11/11 13:23, 28F
推
11/11 13:55, , 29F
11/11 13:55, 29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以下文章回應了本文: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6 之 10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