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殺人為什麼是錯的消失

看板Gossiping作者時間8年前 (2017/11/07 22:43), 編輯推噓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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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xxxd851130 (宇智波警備隊隊長)》之銘言: : 汝提 : 撇開法律上的問題 : 為什麼殺人這件事會被決定是錯誤的 : 這哲學家有解釋過這個問題嗎 : 有沒有八卦 : ----- : Sent from JPTT on my iPhone 法律是根據當時、當地多數人的「公道」而訂立的, (大陸法海洋法什麼的啊哉) 而所謂的公道,其實對地球上各處各地不同的人,雖有表象上的不同 但其實核心概念是一致的, 舉例來說, 噁心,這種德觀,其實也是種公道, 以前做些噁心的事可是會招來殺身之禍的, 如果你喜歡吃些聖經沒提到的食物,或是收集一些動物的毛皮爪子, 那你下場可能就不是人緣不好而已,可能被當異端女巫看待, 輕則放逐,重則火刑; 而噁心感的生物基礎其實很好猜,就是防止吃入有害、腐敗食物 造成噁心感的東西多半長得像腐爛的東西、一堆蛆的樣子、不好的味道也是 當然後天的教育學習也可能造成對其他事物噁心, 像是肥宅、沒洗手就吃東西、在教堂打手槍、沒洗澡就上床睡覺 fMRI也證實,對「聖潔」的侵犯所造成的不悅感,與腐敗食物的噁心感 其實是相同的。 所以人類有些生物本能,演變成我們現今的某些道德感。 那殺人呢? 也是某種本能演變成的道德感,這方面的推論就純屬推論了,畢竟難以實證 傷害,不傷害群體內的人。畢竟對群居動物而言,不互相傷害也是個重點 (除此之外,誠信也是) 所以對「熟悉」的人我們比較友善,對不熟的人,甚至不當把他們當人看 有些人類學的例子,紐幾內亞的部落,部落部落之間常有衝突,隔壁村 打來打去也有個分寸,但若是距離遠一點,隔了好幾個村的部落 語言不通,完全沒有認識的人,就是攀也攀不到關係,臉書上完全沒有共同朋友那種, 旅行者,或是迷途的人可能就會直接被殺; 原住民與原住民之間也有類似的情況。 也許你會說,原住民信仰自有他們那麼做的道理,非單純因為熟而殺人 但是信仰習俗也是有形成的起源,若是違反人類本能的也不容易形成。 親疏遠近的不同,在古代社會就是,非我族類要動刀動鎗我也沒在客氣 現在社會,因為教育的關係,我們了解隔壁村也是說同種語言, 我們了解隔壁過也是說相同語言, 我們也了解在大海的另一邊雖說不同語言,但我知道他們,知道他們的一些事 所以這些人我們都覺得親近,要動手讓他們見血,是有心理上的障礙的, 這就是原始的道德感的現代版本。 更有甚者,我們甚至覺得殺動物不好,或是有人覺得殺貓不好, 這都是後天的教育與學習,改變了「親近」或是「自己族類」的認定範圍 那道界線畫到哪裡,因人而異。 與其說殺人,不如說是「傷害」。 開槍遠距殺人比較容易,用棍棒石頭就困難多了 這是因為棍棒石頭造成的傷害,像血、破碎的傷口等,比較能引發原始的道德感 你也可以回想電車難題,按按鍵和動手推下去的感覺是不是不一樣? 什麼都不做,跟按按鍵即使結果的死人數一樣,但感覺是不是不一樣? 對,就是這種感覺的差別,你不是靠「理性」在思考的。 既然同族內的人都有這樣不互相傷害的共識,共識形成道德乃至法律, 不論是古代鄉紳的主持公道,領主的裁決,或是明文規定的律法,都是以此為本。 另一方面,「自己族類」的界線之外,法律的保障就弱得多,甚至是相反的 鼓勵殺死「外族」, 最近版上很熱門的宗教,或是已經世俗化的很熱門的宗教都是例子。 原PO 問,有沒有哲學家能解釋這樣的問題, 人類學家、生物學家提出了以上的回答。 法律本於道德,道德本於本能。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5.197.11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10065832.A.166.html

11/07 22:50, , 1F
推!
11/07 22:50, 1F

11/07 23:17, , 2F
看這整串我都想念哲學系了
11/07 23:17, 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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