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去年9月撞死我朋友的人為啥還能用PTT?消失

看板Gossiping作者時間6年前 (2017/10/16 10:00), 編輯推噓0(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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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kyoun (skyoun)》之銘言: : ※ 引述《tonhy55555 (tonhy55555)》之銘言: : : 其實也不算是我朋友 : : 是我朋友的朋友 : : 跟朋友出來玩時講過幾句話 : : 我們住在跟他學校同一個地區 : : 後來他跟他爺爺在淡水附近就出了車禍 : : 對方是闖紅燈肇事的 : 闖紅燈會加重責任分擔比例,「撞死人」才是主體 : : 請問各位大大 : : 帳號是會被別人註冊走嗎? : : 還是監獄也能用PTT? : 一般監獄,不行 : 特殊的地方 (外役監之類的) ,看狀況 : : 還是闖紅燈撞死2個人可以不用被關 : (恕刪) : 闖紅燈撞死2個人,要不要關? : 1.訴訟程序.....通常要相當久 (比一般人想像的要久) : 2.監獄爆滿,通常判刑後不會立刻就去關 : 3.有和解 (現金,或其他方式讓受害者家屬願意簽和解書),大多會輕判 : 甚至有相當機會緩刑 : 4.重新鑑定?上訴? : 基本上,法官傾向於勸說雙方和解,受害者家屬也較能拿到實質補償 (錢) : 不然一堆司機、運輸公司都脫產了, : 如果當事人去關、賠償擺爛,或許有些人覺得正義得到伸張,但對受害者家屬不會比較好 【裁判字號】 106,審交易,288 【裁判日期】 1060728 【裁判案由】 過失致死 判決書 https://goo.gl/nyL6eT 過失致人於死罪,處有期徒刑拾月 被告於犯後雖坦認犯行,惟迄未能與告訴人達成和解並賠償損失等一切情狀, 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以資懲儆。 可能還在等去監獄報到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2.124.8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08119213.A.4B9.html

10/16 10:01, , 1F
撞死兩個人 十個月 真簡單 國家好棒
10/16 10:01, 1F

10/16 10:02, , 2F
兩個人的命只值10個月耶!台灣人的命好賤
10/16 10:02, 2F

10/16 10:03, , 3F
大家歹運
10/16 10:03, 3F

10/16 10:04, , 4F
非法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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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6 10:06, , 5F
如果有和解就算了 沒和解只有10月也難怪鬼島是犯罪天堂
10/16 10:06, 5F

10/16 10:08, , 6F
真棒 可以一撞在撞 反正離坐牢還有一陣子 開車再撞人
10/16 10:08, 6F

10/16 10:10, , 7F
因為是過失犯刑期最重本來就不高
10/16 10:10, 7F

10/16 10:17, , 8F
10個月很快就過去了,比我們之前當兵還短,民事就看法官
10/16 10:17, 8F

10/16 10:17, , 9F
怎麼判吧
10/16 10:17, 9F

10/16 10:22, , 10F
撞死兩個人,十個月???
10/16 10:22, 10F

10/16 10:25, , 11F
撞兩個人不賠償 沒悔意才10個月???真他媽殺人兇手 幹
10/16 10:25, 11F

10/16 10:29, , 12F
直接看判決書最後四行就知道了...鬼島法律
10/16 10:29, 12F

10/16 12:27, , 13F
富二代用法律扶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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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6 12:39, , 14F
車確實登記在某公司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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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6 12:39, , 15F
大概是請不到律師 所以請法扶?
10/16 12:39, 15F

10/16 14:11, , 16F
撞死兩人沒悔意兩個月 幹
10/16 14:11, 16F

10/16 14:11, , 17F
打錯 十個月
10/16 14:11, 17F

10/16 18:55, , 18F
一審而已,還有得走咧
10/16 18:55, 18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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