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為籌3萬割喉殺農婦 兇手一審逃死消失

看板Gossiping作者時間8年前 (2017/10/15 17:52), 編輯推噓-9(3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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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體來源: 蘋果 2.完整新聞標題: 為籌3萬割喉殺農婦 兇手一審逃死 3.完整新聞內文: 發生在今年5月3日的苗栗縣竹南鎮廖姓婦人慘遭割喉命案,檢方依強盜殺人罪嫌將吳提起 公訴,並順應家屬要求,向法院求處死刑;法官日前依兩公約、以及兇手犯後態度良好等 理由,判處無期徒刑。 死者長子今天下午接受《蘋果》電話訪問不滿說:「法官不接受檢方和家屬2度要求精神 鑑定,感到無奈,而媽媽跟兇手無仇恨和糾紛,竟慘遭毒手,無法接受判決,一定上訴到 底,要求判處死刑,還媽媽公道。」苗栗地檢署發言人陳宏兆說,檢方還沒收判決,但依 照法院判決狀況,應該會上訴。 檢方先前痛斥吳隨機對素昧平生的婦人痛下殺手,縱使死者垂死前求饒,仍慘遭刺殺喉嚨 、胸部等致命部位,手段殘暴。 判決指出,兇手吳永明(37歲)先前因妨害名譽案件,經法院判處拘役50日確定,經檢察 官准予易服社會勞動,然仍有拘役30日未完成履行,吳為了籌措3萬元易科罰金,免除牢 獄之災,竟回到老家竹南鎮,隨機挑選強盜目標。死者廖姓婦人(65歲)兒子原定5月7日 參加苗栗縣桐花婚禮,廖婦在同月3日赴農田噴藥除草,卻遭吳持刀殺害棄屍農田旁排水 溝。 判決說,吳騎機車隨機尋找犯案目標,在濱海產業道路,見死者忙完農事,欲騎機車離開 ,到她身旁向其索討金錢,她不予理會,吳竟惱羞成怒,基於殺人犯意,將她推倒,並取 出尖刀1把,陸續刺殺、割劃鄧頸部、胸部及其他身體各處,致她因出血性休克及呼吸衰 竭死亡。 法官說,考量命案無證人目擊或監視器錄影畫面,吳若未翔實供述,相關細節恐不易釐清 ;因實際上未強盜任何財物,吳其實可不必和盤托出,致罪行僅存無期徒刑與死刑的重刑 處境。而吳在檢察官求處死刑時,雖本身尚有求生之念,然因自知罪責深重,亦表示願意 接受,應認吳尚非毫無悔悟之心。 法官認為,依據「兩公約」精神,被告犯後坦承犯行,當庭表示歉意及後悔,雖尚未與被 害人家屬達成和解或賠償損失,卻是出於經濟狀況不佳緣由,在看守所羈押時,書寫道歉 信函及經文,請求被害人家屬原諒,亦非完全無矯治、教化可能,其惡性未達應與世永久 隔離之程度。(楊永盛/苗栗報導)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goo.gl/9S6wQq 5.備註: 台灣司法讚讚讚 -- 103784 X4 8/22 jasonwuton □ [猜謎] 我說了 #1Pd2ZBAC (joke)

08/22 21:22,
要是這篇被噓到X1我就寫個三百字賞析 順便附一句幹你娘
08/22 21:22

08/22 22:15,
真的寫的話 我總統府前表演屁眼榨甘蔗
08/22 22:15
103799 18 8/23 Straw14 R: [猜謎] 我說了 #1Pd7ol46 (joke) 而他似乎還沒去榨過 對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46.152.1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08061126.A.BD4.html

10/15 17:52, , 1F
只殺一個當然不會死刑啊
10/15 17:52, 1F

10/15 17:53, , 2F
不可質疑你的自由心證啊 在法官面前沒有專業 不是嗎?
10/15 17:53, 2F

10/15 17:54, , 3F
殺兩個都不會死刑了 這法官沒亂判吧
10/15 17:54, 3F

10/15 17:55, , 4F
沒判你死者自己過來送頭就不錯了,這台灣鬼島法官合理
10/15 17:55, 4F

10/15 17:56, , 5F
你他媽還在兩公約
10/15 17:56, 5F

10/15 17:57, , 6F
他X的兩公約
10/15 17:57, 6F

10/15 17:57, , 7F
到底什麼時候才能是法官家人受害呢?
10/15 17:57, 7F

10/15 17:57, , 8F
南部好可怕
10/15 17:57, 8F

10/15 17:58, , 9F
幹妳娘爛法官
10/15 17:58, 9F

10/15 18:00, , 10F
希望多來幾個開車撞死垃圾法匠的英雄好嗎
10/15 18:00, 10F

10/15 18:00, , 11F
垃圾法律人死一個少一個
10/15 18:00, 11F

10/15 18:01, , 12F
生了一堆理由出來 結論變成有教化可能 法官還真厲害
10/15 18:01, 12F

10/15 18:03, , 13F
還幫兇手說 沒搶到錢又沒證據,其實可以不用承認搶劫
10/15 18:03, 13F

10/15 18:07, , 14F
補個噓
10/15 18:07, 14F

10/15 18:31, , 15F
法律系會讓大家看不起不是沒有原因的
10/15 18:31, 15F

10/15 18:31, , 16F
10/15 18:31, 16F

10/15 18:59, , 17F
讀法律的一堆垃圾
10/15 18:59, 17F

10/15 19:14, , 18F
垃圾
10/15 19:14, 18F

10/15 22:07, , 19F
幹,以後想犯罪的找法官就好好嗎
10/15 22:07, 19F

10/15 22:15, , 20F
公道價四條,謝謝。
10/15 22:15, 20F
文章代碼(AID): #1Puo_6lK (Gossip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