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林淑芬:資方反一例一休是項莊舞劍 規避新制加班費才是真目標消失
沃草/林淑芬:資方反一例一休是項莊舞劍 規避新制加班費才是真目標
https://udn.com/news/story/6656/2735862
【沃草記者/蕭長展】
民進黨立委林淑芬今(2)日質詢勞動部長林美珠指出,在《勞基法》歷來修法過程中,
只要朝勞工權益多走一步,資方就會搬出「失去競爭力」等說詞,政府為了安撫資方,就
會以增加配套、發布函釋等方式調整法令創造更多「彈性」,但資方永遠無法滿足。以目
前資方反對「一例一休」要求修法的聲浪為例,林淑芬強調,說穿了是「項莊舞劍」,真
正目的是在規避去年修法後制定提高的加班費,盼勞動部日後提出法案或配套時,「務必
要想想勞方」。
立院社福衛環委員會今日邀勞動部長林美珠列席,進行本會期首次業務報告並接受質詢。
由於資方要求修正現行《勞基法》「一例一休」呼聲不斷,上月中工商團體更主動提出資
方修法版本,內容包括鬆綁工時、增加彈性、提高加班工時上限等六大重點,加上行政院
長賴清德日前接受質詢時強調,將於總質詢結束後提出「政院版」,因此《勞基法》究竟
要再修或不修,成立委質詢焦點。儘管中國國民黨立委許淑華、蔣萬安等輪番追問何時修
法,林美珠始終語帶保留,僅強調會持續蒐集不同意見,於總質詢結束後向賴揆報告,修
法與否目前無既定立場。
林淑芬指出,她回顧《勞基法》修法歷程發現,只要修法時勞動條件的管制變動,往保障
勞工權益方向修正,資方就會搬出「失去彈性、競爭力」等說詞,政府則是一再藉由增加
彈性配套安撫資方。譬如1996年為了將服務業納入《勞基法》適用,遭資方強烈反彈,政
府就讓出了「四週變形彈性工時」,即是得排除《勞基法》第36條「七休一」規定。後來
《勞基法》大修,訂下「雙週84小時」工時,遭資方大力批評會造成「經濟發展障礙」,
政府隨即給出「兩週變形工時」,創造讓資方可以省下加班費的「彈性」空間。
勞動部長林美珠今日到立院社福衛環委員會接受質詢。攝影/蕭長展
勞動部長林美珠今日到立院社福衛環委員會接受質詢。攝影/蕭長展
林淑芬表示,臺灣勞工的權益,在法律上常被資方強迫到必須有「彈性」也就算了,無論
是過去的「勞委會」或現在的勞動部,更經常以行政函釋為法令作「補充」說明,創造出
比法令還高的彈性空間,但是一路走來,資方卻永遠都嫌不夠,「只要一修法,你(勞工
)要了五分,他們(資方)就要你(政府)還他十分」,這是臺灣勞工法規歷程上,讓人
很難過的事實。
林淑芬接著詢問林美珠,自去年《勞基法》「一例一休」三讀通過後,共做出多少函釋?
林美珠回應指出,大約四、五項函釋,主要是針對「休息日」。林淑芬接著指出,勞動部
這段期間做出的函釋大約五項,其中最核心的一項是「休息日出勤,事後可以補休替代、
免發加班費,補休以一日換一日計」,但資方仍然無法滿意,她以此高分貝質疑「這樣還
不夠彈性?」。
針對資方就「一例一休」不斷發出的反彈,林淑芬強調,從資方近期內提出的修法版本來
看,這一切根本無關「一例一休」,資方持續「軟土深掘」,其實反對的是修法後定下的
加班費,「只是希望加班費調降,滿足自己淡旺季的人力調度,節省人力成本」。
她於質詢結束前語重心長表示,從1996年以來的修法過程來看,資方要求的「彈性」都存
在著一個大方向,即是規避拿出更多應給勞工的錢,「如果願意把經濟成長果實分享給勞
工,今天就沒有這些問題」。她以此呼籲勞動部,接下來的修法無論提出什麼樣的方案,
都不能對資方「全讓」,更不能退到2015年以前的水準,盼林美珠推動修法及配套時,「
務必想想勞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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