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卦] 如果台灣超商完全按照勞基法營業會怎樣?消失
大家常常說台灣超商血汗
連外國人都說比起自家的超商
台灣的超商業務超過職務範圍
最近才知道原來超商被偷東西 叫員工賠是違反老基法
想想之前不是很多人都說賠是理所當然
是勞工權益不抬頭 讓人這麼認為
還是其實勞基法沒有這樣的規定
如果台灣的超商完全按照勞基法營運會變成什麼樣子呢????
※ 八卦板務請到 GossipPicket 檢舉板詢問
※ a.張貼問卦請注意,充實文章內容、是否有專板,本板並非萬能問板。
※ b.一天只能張貼 "兩則" 問卦,自刪及被刪也算兩篇之內,
※ 超貼者將被水桶,請注意!
※ c.本看板嚴格禁止政治問卦,發文問卦前請先仔細閱讀相關板規。
※ d.未滿30繁體中文字視同鬧板,請注意!
※ (↑看完提醒請刪除ctrl + y)
--
一直大吃 你胖了一大圈 臃腫的臉 胖而肥 你說難吃的 不存在 吃一盤 往往要胖個三五斤
你拒絕再看體重機 卻總問離變瘦有多遠 熱量平衡點 無法拿捏 該飽的時候 你卻還想吃
最後只有往減肥門外退 別讓宵夜 在你胃裡狂妄的撒野 一吃就胖 喝水也胖
吃一遍叫人肥了好幾十圈 別讓脂肪 在你肚皮瘋狂的膨脹 回味嘴裡有的餘味
再嗑一遍~~~怕變胖的人 在火鍋店相遇 你要克制很多點~~~(別在傷口灑鹽)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5.169.23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07062622.A.10F.html
推
10/04 04:30, , 1F
10/04 04:30, 1F
推
10/04 04:31, , 2F
10/04 04:31, 2F
所以勞基法真的有規定 給員工賠可以檢舉該店家跟該公司喔
→
10/04 04:31, , 3F
10/04 04:31, 3F
→
10/04 04:31, , 4F
10/04 04:31, 4F
推
10/04 04:31, , 5F
10/04 04:31, 5F
※ 編輯: LJer (1.165.169.232), 10/04/2017 04:33:03
噓
10/04 04:35, , 6F
10/04 04:35, 6F
→
10/04 04:35, , 7F
10/04 04:35, 7F
不是說收銀少的 這個我到是沒聽到有人說
我說的是被偷東西 有人說其實正規做法是不能讓員工賠償的
這我今天才知道
推
10/04 04:39, , 8F
10/04 04:39, 8F
→
10/04 04:39, , 9F
10/04 04:39, 9F
那如果沒有過失的話 就不能囉
例如他真的很忙
一時不查這類的
※ 編輯: LJer (1.165.169.232), 10/04/2017 04:40:19
→
10/04 04:41, , 10F
10/04 04:41, 10F
→
10/04 04:41, , 11F
10/04 04:41, 11F
推
10/04 04:41, , 12F
10/04 04:41, 12F
→
10/04 04:41, , 13F
10/04 04:41, 13F
聽說不是還有分列管跟非列管 列管的就要賠
但也有人說不用
※ 編輯: LJer (1.165.169.232), 10/04/2017 04:42:46
→
10/04 04:42, , 14F
10/04 04:42, 14F
→
10/04 04:43, , 15F
10/04 04:43, 15F
我也是這樣覺得 我有時候看超商就只有一個人 要兼這麼多事
還有取貨的 偷東西的人有錯 要報警 什麼都沒作認真工作的
卻要為了這種遊手好閒的爛人擔罪 很不對
而且這樣老闆也不會警覺 就抱著讓員工付的心態 這樣也不好
→
10/04 04:44, , 16F
10/04 04:44, 16F
但我晚上下班去小七吃泡麵 滑手機 都看到員工在那點阿點的
※ 編輯: LJer (1.165.169.232), 10/04/2017 04:45:44
→
10/04 04:45, , 17F
10/04 04:45, 17F
真的 我上次看到兩大藍 真的好浪費
※ 編輯: LJer (1.165.169.232), 10/04/2017 04:46:12
→
10/04 04:46, , 18F
10/04 04:46, 18F
那超商版怎麼一堆都說台灣大部分都扣錢連直營都這樣 因為少人檢舉
檢舉也沒用
※ 編輯: LJer (1.165.169.232), 10/04/2017 04:48:06
推
10/04 04:49, , 19F
10/04 04:49, 19F
對阿超商版也有些人這樣說 然後就被噓了...
※ 編輯: LJer (1.165.169.232), 10/04/2017 04:50:59
→
10/04 04:50, , 20F
10/04 04:50, 20F
真的 好爛個工作 有選擇的大該都不想做
※ 編輯: LJer (1.165.169.232), 10/04/2017 04:51:30
推
10/04 05:10, , 21F
10/04 05:10, 21F
推
10/04 05:44, , 22F
10/04 05:44, 22F
推
10/04 05:44, , 23F
10/04 05:44, 23F
→
10/04 05:44, , 24F
10/04 05:44, 24F
推
10/04 05:58, , 25F
10/04 05:58, 25F
→
10/04 05:58, , 26F
10/04 05:58, 26F
推
10/04 07:06, , 27F
10/04 07:06, 27F
→
10/04 07:06, , 28F
10/04 07:06, 28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以下文章回應了本文: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1 之 2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