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騙11歲女童會求婚 假表哥摩鐵奪初夜獲交保消失

看板Gossiping作者時間8年前 (2017/10/03 20:34), 編輯推噓-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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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南地檢署以劉男目前假釋中,還有4年徒刑尚未服滿為由,向法官聲請羈押。法官認為 : ,案件相關證據已當場查扣,被害人及證人供述也相當明確,該案沒有滅證的可能。再加 : 上劉嫌觸犯刑法第227條第1項的罪為3年以上、10年以下之罪,不是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 : 徒刑,雖然檢方認為被告目前假釋中,還有4年徒刑尚未服滿,恐有逃亡的可能,但仍無 : 羈押的必要,裁定7萬元交保。 簡單講就是新犯的這條罪太輕,沒有一定得羈押,再加上證據已經擺明他有罪了,所以也不急著關。 身為少女研究家,魯神對此人行為感到無比厭惡。愛上少女沒有錯,錯的是愛的不是靈魂而只是肉體。要知道少女的肉體最完美的時間只會持續一兩年,如果不是真心愛著少女,馬上就會感到厭倦的。但是少女呢?她的純真心靈被骯髒的大人玩弄玷汙了,又怎麼能回復呢?魯神也不知道講過幾次了,少女太容易騙,大人任何舉動都有可能摧毀少女的身心。 珍惜,愛護少女,是每個人的義務。魯神痛心呼籲,切莫對少女出手。記住:骯髒的,自己一個人就夠了。 ----- Sent from JPTT on my KYOCERA 503KC. -- 魯神自魯,以渡眾生。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6.234.42.19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07034050.A.46F.html

10/03 20:37, , 1F
怎麼覺得你在酸連少女都騙不到的人 做人何必這樣
10/03 20:37, 1F

10/03 20:37, , 2F
喂!警察局嗎?是的,我要報案
10/03 20:37, 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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