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台大濺血事件 羅斯福路派出所所長調離主管職消失
※ 引述《paralux (沒有MD最愛和紗)》之銘言:
: 其實這種事情
: 警察多用點常識就可以知道該不該進校園
: 校方拒絕警察進校園
: 是怕學生因為激動舉布條之類的鳥事被當成政治犯對待
: 但是 殺人放火打群架這些事關人命的事情
: 何況還是有武器的
: 就算是憲兵巡邏路過接到報案都該進來
: 不要說什麼校園內怎樣怎樣的
: 空間範圍內怎樣劃分的
不行...依樣要經過學校允許,才能進來
就算實際上是20個人打群架好了
等警察到場,沒有校方陪同,結果警察一次抓了50個人
算誰的??
就說這是台灣民主發展過程中的ABC
為何是死棋
就是怕警察隨便假借其他刑事案件
結果跑到校園來掃除異己
所以就算殺人強姦放火.....
警察要進入校園辦案,都要學校允許
如果學校不允許,警察就自己衝進來辦案
簡單一句話
白色恐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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