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柯P兩度拒見陳嘉昌 北市府:他正在學習忍耐消失
※ 引述《nakayamayyt (天下白)》之銘言:
: 邱豐光去當副署長不是明升暗降
: 都是同階級的, 怎麼會是明升
: 直轄市警察局長去當警政署副署長不是升官
: 是平行調動
: 像新任台北市警察局長陳嘉昌就從副署長去台中市當局長
: 直轄市警察局長升官只有兩個位置
: 因為現在警監特階只有兩個
: 警政署長跟警察大學校長
: 尊不尊重市長是一回事
: 職務怎麼調動是另回事
: 底下人出包, 警察局長負責任也很正常吧
你這樣講 就蠻好笑的
依照地方制度法 地方治安事權都是歸地方政府管
十一、關於公共安全事項如下:
(一) 直轄市警政、警衛之實施。
(二) 直轄市災害防救之規劃及執行。
(三) 直轄市民防之實施。
如果你要講因為台北市警察局長不是經過柯文哲同意的 所以底下人出包要局長負責
那你知道除了警監職務以外 柯文哲都有人事權嗎
警察人員人事條例
第21條(警察職務之遴任)
警察職務之遴任權限,劃分如左:
一、警監職務,由內政部遴任或報請行政院遴任。
二、警正、警佐職務,由內政部遴任或交由直轄市政府遴任。
所以地方分局或是派出所出包 當然要算你柯文哲的阿 那些人都是你柯文哲選的耶
只有一個警察局長不是你選的而已阿 如果說以後台北市警察局長貪污 收賄 瀆職
你可以說跟你柯文哲無關 但是台北市警察擺爛 出包 當然就是你柯文哲的責任好嗎
笑死人 講這種話之前 也先看一下法律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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