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一直說七天假以前不存在的是什麼人阿?消失
對不起,我錯了,沒注意到105年有修法過,
勞動部為配合105年1月1日起法定正常工時由「每2週84小時」縮減為「每週40小時」,勞
工全年之休息日將增加13日,發佈修正《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將該細則第23條所定休
假日(俗稱國定假日)由原有的19日調整為12日。整體來看,勞工全年放假日數仍增加6日
。本次配套減少國定假日之作法,與當年公部門實施「週休二日」之處理模式完全相同,
但對勞工朋友意義重大的「五一勞動節」,勞動部始終堅持保留,故勞工之國定假日仍比
公務人員多一日。
因後來工作有周休二日+7天見紅休,就沒注意,在此道歉!!
作者: slan (幻)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Re: [問卦] 一直說七天假以前不存在的是什麼人阿?
時間: Fri Sep 8 22:18:44 2017
您好:103年10月29日的電子郵件已收到。
查勞動基準法第30條規定,勞工每日正常工時不得超過8小時,每二週工作總時數不
得超過84小時。同法第36條規定:「勞工每7日中至少應有1日之休息,作為例假。該法第
37條及其施行細則第23條規定,紀念日、勞動節日及其他由中央主管機關規定應放假之日
(即俗稱「國定假日」,共計19日,可連結本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網址查詢:
http://lsearch.mol.gov.tw/Chi/FLAW/FLAWDAT09.asp?lno=23&lsid=FL014931&firstNo=1&lastNo=51&EXEC=%ACd++%B8%DF
)均應休假。次依本部103年5月21日勞動條3字第1030130894號令釋,勞動基準法第37條
及施行細則第23條規定應放假日,適逢勞工7天休1天之例假或其他無須出勤之休息日,應
於其他工作日補休,並自104年1月1日起生效。
由於民營事業單位經營特性並不一致,礙難統一規範事業單位行事曆,有關勞工工作
時間及假期安排,可依企業經營特性及勞工需求,由勞資雙方依前開規定協商約定或調整
假期。
如仍有疑義,可就近洽事業單位所在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縣、市政府勞工局(處)
或社會局(處)】詢問或尋求協處,當有專人提供服務。
勞動部 敬復
當初是隔周休的要有19天國定假日(內含那7天)
周休二日的有那七天國定假日
這是當初跟老闆戰到堵懶發MAIL去問勞動部的紀錄
有憑有據不豪小
※ 引述《milk7763 (甘摳郎)》之銘言:
: 大家好~~聽說一例一休又要修惹
: 以雙L的軍團又出沒惹!!!
: 但小弟覺得很奇怪
: 大家都知道至少去年有七天假(剩5天
: 就是真的勞工全部都能放的那種
: 有些公司比較好的一直都有放
: 怎麼還是一堆人說跟本沒七天假??
: 是老闆??學生??政治狂熱信徒??
: 收錢辦事??
: 沒七天假幹嘛要砍假
: 而且前年要砍結果失敗
: 去年恢復又砍掉
: 證明七天假原本是存在的
: dpp跟資方才會7pupu的
: 要拍板去年年底硬過修法砍假
:
: 為什麼還有人說沒七天假啊
: 有掛嗎?
:
: --
: 人民應該為法律而戰鬥,就像為了城牆而戰鬥一樣
: ---赫拉克利特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55.202.2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04880327.A.EFD.html
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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