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台大PTT論壇部分討論區,竟成訟棍天堂?!消失
很巧的是耳聞之前有個也是疑似居住台中,疑似信奉最愛搞自殺攻擊的垃圾宗教的
垃圾訟棍也是愛在PTT上亂告人
根據眼見耳聞的事實給正常人一些建議:
1. 警察其實也不會很積極處理這件事,可以跟警察約假日值班做筆錄。建議
早上做筆錄,做完台中一日遊,逛一逛吃吃名產,也不虧。然後做筆錄的
時候先看訟棍告人提示的證據再想好有什麼有利自己的證據跟說法,然後
再慢慢答。千萬不要自亂陣腳傻傻落入垃圾訟棍的陷阱。
2. 根據刑事訴訟法,這種網路糾紛其實就是以原就被,因為被告處才是現行
認定的告訴行為發生地。所以警察可能懶得移送。但地檢署這邊一定可以
移到被告這邊。所以不用擔心要跑很多趟台中。大概就一趟。
3. 絕大多數都是直接不起訴,而且就我看過的不起訴書,檢查官口氣對訟棍
之不屑令人捧腹。訟棍再議的高檢署不起訴書就差直接對訟棍開罵而已。
看到這種不起訴書真是笑死我的毛。總之訟棍跪求對質,可是檢察官根本
連偵查庭一次都懶得開。大家都覺得訟棍是垃圾沒人想理他其實~
4. 罵人千萬不要帶ID,最常見的垃圾訟棍喜歡在推文帶ID推文,故意引誘正
常人也帶ID回垃圾訟棍的推文。垃圾好趁機提告。
5. 垃圾訟棍會寄辱罵站內信給正常人,目的是希望你回信罵他,當作他告公
然侮辱的輔助證據。然後他也不怕你告,因為私人信件只能告民事,所以
當垃圾無視就好。
6. 看到垃圾訟棍請盡量開地圖砲。看垃圾訟棍自己對號入座氣噗噗又告不成
很有娛樂效果XD。
※ 引述《yoyoflag (無能總比低能好)》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 例如蘋果日報、奇摩新聞
: 蘋果
: 2.完整新聞標題:
: ※ 標題沒有寫出來 ---> 依照板規刪除文章
: 台大PTT論壇部分討論區,竟成訟棍天堂?!
: 3.完整新聞內文:
: ※ 社論特稿都不能貼! 違者刪除(政治類水桶3個月),貼廣告也會被刪除喔!
: 李奇/執業律師
: (以下所述案情業已偵查終結,並經當事人授權同意適當改編情節於本文。)
: 幾個月前,一名久未連絡的友人突然聯絡筆者,告知筆者他被告了,想詢問筆者應該如何
: 處理;被告的罪名是妨礙名譽。因為友人是一位個性溫和的好好先生,筆者馬上直覺本案
: 的案情可能並不單純。
: 詳問之下,才知道原來友人是在國立台灣大學的PTT批踢踢電子佈告欄系統 (BBS,
: Bulletin Board System)的某個政治討論區中,與網友進行討論時,不慎被某位網友的過
: 激言詞挑釁,使用了「一句」較為不當的言詞反擊,因此遭該名網友以友人涉犯公然侮辱
: 罪嫌提告。
: 然經筆者與友人後續明查暗訪發現,該名提告網友係居住於中部,正職應該是名保險公司
: 的理賠專員(因此也似乎略懂法律的皮毛),並且似乎「兼職告人」:專門以網路IP位
: 置鎖定居住北部及南部(甚至是東部)之網友,先刻意以激烈、具針對性的言詞挑釁,待
: 網友中計以言詞反擊後,再迅速至警局提起妨礙名譽之相關刑事告訴。
: 並且由於該名網友係於中部之警局提告,因此迫使居住於其他地區之網友、即如筆者之友
: 人必須專程至該中部、該受理告訴之警局接受訊問製作筆錄;據傳聞,已有高達數十名網
: 友於接到警方傳票後,為避免後續之交通來往不便、時間的浪費及訴訟之麻煩與壓力,即
: 以新台幣萬元上下之金額,與該名網友和解、使其得撤回告訴(蓋妨礙名譽罪章係屬於告
: 訴乃論之罪)。
: 知道是這種情況、並且檢視友人之相關討論串內容後,筆者馬上告訴友人:「你的留言內
: 容看起來應該是不會成罪。可以不需要讓這種人得逞,只是你就要麻煩一點,我看至少要
: 跑兩趟中部。」剛好友人的工作時間較為彈性,因此就接受筆者的建議,於三個月內兩度
: 前往中部,一次於警局製作筆錄,一次至地檢署接受檢察官訊問,陳述案發之經過與事實
: ,最終很快的就獲得地檢署之不起訴處分。
: 檢察官迅速給予友人不起訴的原因相當簡單,重點即為:該名告訴人之PTT代號(ID)以
: 及暱稱,尚未普遍化至社會一般人眾所周知或耳熟能詳之程度,是在該PTT網路論壇會員
: 均不知該名告訴人之真實身分下,無從認為該名告訴人之社會名譽有受任何之損害。(用
: PTT鄉民一點的白話文翻譯就是:本案從網路上之旁觀者看起來,就是單純的一個ID在罵
: 另一個ID,「被罵的ID本身也不是甚麼網路上的咖」,所以其他人根本無從得知被罵ID者
: 的真實身分為何。既然如此,該名告訴人的社會名譽客觀上自然無從被侵害,而只是告訴
: 人個人的主觀感受不悅而已。)
: 然,由本件上述筆者友人之個案可知以下事實及問題:
: (一)網路雖然是個匿名社會,但是每個人對於其在網路上之言論仍然需要負擔應該負的
: 法律責任,因此絕對不可以認為網路匿名即可胡亂發言罵人。(蓋如果友人於本案中,罵
: 到的是知名的部落客或網紅、甚至是網路賣家,一般旁觀的網路使用者可藉由ID或暱稱即
: 連結到真實世界的本人為何人時,那麼本案的結果即有非常大的可能性會是不同的。)
: (二)筆者的母校,國立台灣大學的PTT批踢踢電子佈告欄討論區,已經被某些不肖人士
: 濫用,成為網路訟棍釣魚、獲取不當利益的溫床:
: 這些不肖人士所倚仗的,就是一般善良網友不願浪費寶貴時間走法律程序(不只是遠距離
: 的交通時間成本而已,做筆錄、等庭、開庭的時間也是很折騰人的),同時也不想惹上麻
: 煩、甚至有可能因此背負妨礙名譽前科的壓力;是故該等不肖人士得藉此「以刑逼民」,
: 獲取善良網友之高額和解金。
: 此等狀況,想必並非國立台灣大學以非營利之學術性質,期許在網際網路上建立起一個快
: 速、即時、平等、免費,開放且自由的言論空間之目的所樂見、並且能夠被容許的。是筆
: 者特為本文,揭開這醜陋的訟棍溫床,也期待台大PTT批踢踢電子佈告欄站方辛苦的工作
: 人員,能夠更積極的解決此等狀況(例如:定期公告職業訟棍之ID或暱稱,或者多多呼籲
: 使用者注意有此等訟棍之潛伏、釣魚狀況,並且公告渠等之惡質手法以及教導使用者遇到
: 該等訟棍提告時,正確的處理方式等等)
: 網路上的名譽權當然該受保護,但是絕對不該是讓有心人士拿來濫用,成為獲取不當利益
: 的工具!
: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 當新聞連結過長時,需提供短網址方便網友點擊
: https://goo.gl/E3eqDE
: 5.備註:
: ※ 一個人一天只能張貼一則新聞,被刪或自刪也算額度內,超貼者水桶,請注意
: 這種情況 不是可以申請 在自己住的附近做筆錄嗎?
: 或是都不要去
: 看檢方會不會開拘票來請你去 (不起訴就不會開)
: 真希望快立法
: 處罰這種釣魚告人的
: 台灣目前兩大刑事告人賺錢法
: 1.母豬 2.釣人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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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2.192.12.8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04199935.A.A5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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