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馬洩密案「判決違背法令」 北檢決上訴消失

看板Gossiping作者時間6年前 (2017/08/25 21:01), 編輯推噓9(17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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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體來源: 自由 2.新聞標題: 馬洩密案「判決違背法令」 北檢決上訴 3.完整新聞內文: 〔記者謝君臨、錢利忠/台北報導〕前總統馬英九被控洩密、教唆洩密等案,台北地院審 理後認定馬確實構成洩密,但依據憲法,總統有「權限爭議處理權」得阻卻不法,因此不 罰,另,北檢無從證明馬有以教唆方式使前檢察總長黃世銘另行起意洩密,亦無法證明馬 犯意,判馬無罪;對此,起訴馬的台北地檢署認為,法官用法顯有違誤,將提起上訴。 北檢表示,本案北院獨任審判法官之無罪判決,與高等法院判處黃世銘有罪之判決,就同 一事實認定有重大歧異,該判決斬釘截鐵載明:「黃世銘於偵查中於102年9月4日『係因 總統馬英九之指示始另行起意』洩漏、交付上開偵查中取得秘密及通訊監察取得應秘密之 資料、非於執行法定職務必要範圍內利用柯建銘個人資料予時任行政院長江宜樺」,對馬 之教唆犯行指明不移。 此外,憲法第44條「院際調解權」抗辯,黃世銘也曾在高院案件審理時主張,但高院明確 認定本件案情與憲法第44條「情形有別」而無適用餘地。 北檢指出,本案判決認同檢察官起訴書,認定馬確涉洩密,但法院誤信馬「院際調解權」 辯詞,使總統可以在政治上運用偵查中的刑事個案偵查資料,將造成高院所憂心「行政權 藉由操縱檢察權影響審判權的危險」的結果。本案援引與本案毫不相干的「院際調解權」 諭知被告無罪,其判決顯然違背法令。 北檢強調,合法監聽資料自不得流於政治用途,本案無罪判決認可馬得挪移監聽資料至刑 案法定用途之外,不啻敲開我國監聽資料自此可供政治利用之大門,此不惟抵觸《聯合國 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對隱私保障的普世原則,並瓦解我國通訊保障及監察法之人權 防衛底線。英國哲學家洛克在《政府論》中曾警示:「哪裡沒有法律,哪裡就沒有自由」 ,本案斷不容使法治彎折扭曲,而成為人民隱私權、資訊自決權倒退之分水嶺。 北檢認為,馬於本案審理過程中,在法庭內、外發表諸多「羅織構陷」、「陰謀論」等言 論,干擾法院審理,已有不當。此判決結果也將造成權力分立、司法獨立及人權保障諸憲 政價值門戶破裂洞開,對我國憲政秩序的影響不言可喻;北檢將依法對全案提起上訴,善 盡檢察官公益守門人之使命,力挽憲政法治莫使傾頹。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m.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174535 5.備註: 連妓者都看得透澈,KMT開的司法不改革行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82.2.20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03666114.A.13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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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用啦 馬可4吃了 司法無敵星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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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國民黨黨籍檢調法官: 哈哈你們台灣人就是孬種怎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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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殺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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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哈 二審抓去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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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急迫性 不有不可逆 有必要這樣介入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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吱油黨報看得很清楚沒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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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照抄北檢叫透徹? 你國文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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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關說的柯禿爽爽混立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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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檢那個檢察長打KMT真是不遺餘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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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想看 之後馬總統的動作只有兩個 一個開記者會 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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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那個空心菜上任後 馬上換北檢主任檢察官追殺就不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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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黨主席的身分 開除黨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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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心被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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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5 21:07, , 14F
如果牽據到馬 那自由記者用屁眼看世界都會透澈無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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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不完的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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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還不是照 司法程序偵辦 有總統介入的必要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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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5 21:07, , 17F
更正是檢察長 反正覺青都認為司法關說很好 讚讚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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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人 說很好 是有必要介入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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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再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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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5 21:10, , 20F
抓到了 北檢是吱吱兼法盲 只會崩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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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5 21:13, , 21F
請蔡總統以後不要再發表司法法制言論 那不是總統職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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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5 21:16, , 22F
這麼會做官的檢察長,想必是未來檢察總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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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5 21:16, , 23F
所謂的完全執政完全負責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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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5 21:17, , 24F
結果老柯繼續立院關說施壓無法無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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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5 21:22, , 25F
總統有權知道偵查中的案件,這是什麼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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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5 21:22, , 26F
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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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5 21:35, , 27F
推文一看,靠,PTT什麼時侯變9.2集散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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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5 21:40, , 28F
又在9.2了,取暖去政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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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5 21:42, , 29F
9你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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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5 21:55, , 30F
應該要查辦枉法裁判的法官 憲法不是她能解釋的
08/25 21:55, 30F

08/25 21:58, , 31F
以後檢察總長就用一個案子擴大亂聽 然後偵察公開給總統
08/25 21:58, 31F

08/25 21:59, , 32F
超扯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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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5 22:00, , 33F
阻卻不法? 總統到底是怎麼在法律之前決定什麼是不法?
08/25 22:00, 33F

08/25 22:00, , 34F
他媽的這什麼垃圾法官,凌駕大法官自己解釋憲法了呢!
08/25 22:00, 34F

08/25 22:00, , 35F
果然黨國餘孽還是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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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5 23:32, , 36F
關說無罪還可以告人,台灣司法好棒~
08/25 23:32, 36F
文章代碼(AID): #1Pe1_24z (Gossip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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