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陳國星與林奕含關係 南檢調查讓人吃驚消失
※ 引述《arrenwu (柊真雪超級可愛)》之銘言:
: ※ 引述《teddy4461 (維尼是肥宅)》之銘言:
: : → silentsand: 法律上我們容許這樣,就要付出更多,承受有下一個案例發 08/23 17:55
: : → silentsand: 生,現在北市,彰化,台南都實施補教師實名制,加上不適任 08/23 17:56
: : → silentsand: 教師制,在不提高現行法律刑罰的情形下,至少有點嚇阻力 08/23 17:57
: : → silentsand: 升學補習班目前有些縣市是這麼做了,如果大家覺得不妥 08/23 17:58
: : → silentsand: 可以提出更有建設性做法,不是坐看事情發生 08/23 17:59
: : → silentsand: 這件事社會損失一個補教名師和一個可能的醫生,陳妻倒 08/23 17:59
: : → silentsand: 楣,可能因為這段感情林家失去一個女兒,浪費太多社會成 08/23 18:00
: : → silentsand: 本,我不是說"惡法亦法"有錯,是我們是否可以有所努力 08/23 18:01
: : → silentsand: 私立高中和補習班都是契約制,私中2013已納入不適任教 08/23 18:03
: : → silentsand: 師制,升學補習班是否也這樣,可以討論,如果覺得不應納 08/23 18:03
: : → silentsand: 入私中或升學補習班,那也可以討論103年不適任納入私中 08/23 18:04
: : → silentsand: 是否有檢討之要,I大,所以才會搭不適任教師制度實施啊 08/23 18:05
: : → silentsand: 否則一下提高刑罰恐怕也很多人有疑慮 08/23 18:06
: 這事情沒有那麼好管
: 補習班老師 跟 家教老師 有什麼不同? 其實就是一樣的東西。
: 我身邊甚至還有一個超商老闆平常是在自己家裡的一個樓層教數學補習班的。
: 考慮一個案例:20歲台大學生擔任一個17歲高中學生的數學家教
: 這兩個人如果在一起的話,我們該用法律去限制嗎? 顯然不合理嘛
: 同樣的,不管是教數學、教鋼琴、教小提琴、或者教網球,
: 都沒什麼道理去限制教學者去跟學生在一起。
: 再考慮一個案例:50歲社會人士跟17歲高中生交往
: 為什麼這種案例不管是不是老師都容易被幹爆? 理由是這種情況多半是年輕人被騙
: 可是因為技術困難因素,我們沒辦法制定法律來制裁感情騙子
: 為什麼學校要限制教職員不可以對學生出手?
: 理由可以有很多,但我覺得最核心的因素還是上面那個,避免學生被大人玩
: 為什麼學校能限制教職員不可以對學生出手?
: 因為能想的理由太多了,比如公平性啦,或是容易影響學生之類的。
: 所以輿論一爆炸,學校馬上可以說「喔喔 這個XX不適任,我要調走他了」
: 但是這些在私人教學領域都不適用
: 真的想干涉這塊領域,我目前看過覺得唯一有搞頭的就是:
: 對於未滿18歲的青少年,限制其性行為對象的年齡差
: 比如:規定 16歲的少女只能跟小於24歲的男人性交 這種
: 至於強調 老師 身分的就不必了,你們的觀念老到像超過80歲的人
我爆一個掛
我朋友在員林開火鍋店
老闆跟一個18歲工讀生
在一起啪啪啪
他也知道老闆有老婆
這女生本身家裡也小康開公司
有錢的女生都這好推嗎?
喜歡事業有成的老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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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5 之 16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