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台北市政府拆違建效率有夠差消失
這個不要說台北市啦,
全台灣都一樣啦,因為議會編列預算超少,
又不能即報即拆啊。
而且很奇怪,明明可以立法開罰,
台灣就是不立法也不修法,
只能用檢舉的。
日本、德國早就行之有年的,以罰逼拆,
而且可以連續罰,而且是擴及使用者跟土地所有人。
內政部現在還在研議。
研你老木啦。
http://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1955681
結果,還一堆網友反對,說這跟交通違停一樣,
沒辦法連續罰啦。
這些網友是智障嗎?
車輛違停也是可以連續罰的,但要你每天去拍照檢舉證實該車每次都停留
在該處沒移動。
但違建沒拆掉,難道你還需要每天去拍照證明違建今天不在原處嗎?
是不能直接開罰,天天罰罰到地主或使用者自己拆掉為止嗎?
好笑咧。
然後法律沒有法源依據也沒有預算,你是要政府用什麼手段去拆?
※ 引述《clear0928 (clear)》之銘言:
: 台北市違建都拆不掉呢。
: 每十樓推各發90p啦到百樓,重複的不算
: 之前去台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檢舉違建
: 公館夜市「台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4段56號」,
: 「古早味蛋糕」是超級大路霸,圈地為王,把一大塊柏油路占為己有。
: http://i.imgur.com/tXZcKQ8.jpg

: 台北市政府回應如下:
: ~~~~~~~~~~~~~~~~~~~~~~~~~~~~~~~~~~~~~~~~~~~~~~~~~~~~~~~~~~~~~
: 來自建築管理工程處的回復
: 親愛的市民朋友您好:
: 有關您透過單一陳情系統反映本市中正區羅斯福路四段56號1樓旁違建案,交由本處查處
: 並為您作說明,敬覆如下:
: 一、經查案址違建未經申請擅自搭建,業依規定查報在案,已由本處違建處理科第六拆除
: 區隊列管持續疏導並掣函違建人訂於106年7月19日起執行拆除。
: 二、有關違建認定疑義請洽本處違建查報隊承辦人:陳巽煜 電話:1999(外縣市請撥
: 02-27208889)轉8440;違建處理拆除疑義請洽第六拆除區隊區隊長:林文烟 電話:
: 02-23121156;公文疑義請洽違建科承辦人:胡崇羽 電話:1999(外縣市請撥
: 02-27208889)轉8425。
: 謝謝您來信與指教,並祝您健康愉快
: 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 敬上
: ~~~~~~~~~~~~~~~~~~~~~~~~~~~~~~~~~~~~~~~~~~~~~~~~~~~~~~~
: 7/19「起」開始拆除。公文都沒寫期限呢,就算是一百年過後再拆,
: 台北市政府建管處也沒有怠於履行呢。
: 我想說一個月時間也夠市府找拆除大隊來拆了吧,結果呀~科科
: 台北市自己的地被占了,還不在意耶。店家爽爽賺,真好。
: 改天我也要在精華地段租一面牆就好,然後有樣學樣竊佔土地做生意,
: 不開發票不繳稅,又不用付給政府租金,貪財無厭的我很快就能致富了。$$$$$$$
: 之前有鄉民寫信給我說,放心,違建絕對拆不掉,
: 我那時還想說現在台北市長換人了,應該信得過,看來我錯惹,網友說的是對的。
: 我檢舉違建,一定又會有人要推文說,我跟商家有糾紛啦,
: 不然就是我是同業眼紅啦,不然又是我是離職員工挾怨報復等等。
: 有人找得出我跟商家有任何瓜葛,我頭就剁給你,看!
: 偏偏一堆鄉民愛檢討檢舉人的動機不純。台灣就是這樣才不會進步啦。
: 一堆慣老闆被檢舉違法,慣老闆們都是用被惡意報復的說詞,
: 請問就算是惡意報復又怎樣?違法就可以合理化變合法嗎?
: 你自己行不正,自己違法被抓包,為何不怪自己?
: 哼,我想這間是絕對拆不掉啦,各位要做免錢生意的也快去圈地喔。
: ※ 引述《clear0928 (clear)》之銘言:
: : 以下每十推,各給稅前80P,發到爆(p幣已發)
: : 還有,幹麻限制什麼發錢文,有時一些不公義的事情,靠發錢推文,才能更被看見
: : 本肥下午去公館夜市吃飯,經過「台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4段56號」時,
: : 發現一間「古早味蛋糕」是超級大路霸,圈地為王,把一大塊柏油路占為己有。
: : 這張拍得不明顯,可google公館+古早味蛋糕,有些食記拍得更明顯(不想幫廣告,不貼)
: : http://i.imgur.com/tXZcKQ8.jpg

: : 於是,我在約六點半打給110報案,跟他講了地址,店家用隔板圈地為王,占用土地。
: : 總局的人說會轉呈給派出所,我請總局的人將處理結果回覆我,
: : 總局說他會馬上請人處理,應該不會等很久。
: : 到了七點半,還是沒有人回覆給我,我就再打一次電話給110總局,
: : 總局說會轉告承辦人員,請他聯繫我。
: : 到了快八點,思源街派出所的鴿子打電話給我,
: : 跟我說「承辦人員正在現場」,問我「檢舉的是哪一間店家」
: : WTX,
: : 我問:「你們是現在才去嗎?」,
: : 鴿子:「六點四十幾分,己經去過」。
: : 我:「如果我的檢舉內容跟總局傳給你們內部的資料有出入,你們不清楚,
: : 為何六點四十幾分去現場時,沒有馬上問我?」
: : 鴿子:「在六點多的報案,你沒有說要回覆給你。」
: : 我:「我有跟總局說,我的電話有自動錄音功能。」
: : 鴿子:「但是總局給我們內部的資料沒有寫。」
: : 我:「那不就更印證了民眾如果沒有要求回覆的話,你們就是想吃案,
: : 不然的話,六點四十幾去調查時,若真想辦案,對內容不明,就應該問民眾了。
: : 而不是等到我打第二通電話,再要求回覆時,才問我到底檢舉啥?
: : 難道承辦人員會從六點四十幾就到現場,杵在那一個多小時發呆,
: : 一個小時後突然發現不清楚檢舉內容,所以打電話詢問嗎?」
: : 鴿子:「@#$%^&*&*^%*&$*%(&%......」
: : (反正就是堅稱自己絕對沒有要吃案,有妥善處理檢舉案件)
: : 最後,我跟電話那位鴿子要他的警編與承辦人員的警編,
: : 電話鴿子拒絕提供,還說如果你覺得我們吃案,你可以去勤務中心檢舉@##Y$*^^。
: : 反正,我是不相信體制內檢舉陳情有啥屁用啦,
: : 什麼事情還不是被媒體揭露後,才有轉圜餘地的。
: : 抓不到的小偷馬上就找到啦,白海豚金孫專用的特權變成全民可用....
: : 反正無權無勢,沒要求回覆,爛鴿子就不會把你的檢舉當一回事
: : 看!
: : 本文可自由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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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知道沒法源可以要求屋主付拆除費嗎?
而且沒事前通知要拆,或是屋內有人死不出來,
是不能強拆的嗎?
不然還會告你傷害或毀損,要求國賠喔。
※ 編輯: chirex (111.82.53.73), 08/19/2017 16:2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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