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台北市政府拆違建效率有夠差消失

看板Gossiping作者時間8年前 (2017/08/19 16:20), 8年前編輯推噓6(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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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不要說台北市啦, 全台灣都一樣啦,因為議會編列預算超少, 又不能即報即拆啊。 而且很奇怪,明明可以立法開罰, 台灣就是不立法也不修法, 只能用檢舉的。 日本、德國早就行之有年的,以罰逼拆, 而且可以連續罰,而且是擴及使用者跟土地所有人。 內政部現在還在研議。 研你老木啦。 http://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1955681 結果,還一堆網友反對,說這跟交通違停一樣, 沒辦法連續罰啦。 這些網友是智障嗎? 車輛違停也是可以連續罰的,但要你每天去拍照檢舉證實該車每次都停留 在該處沒移動。 但違建沒拆掉,難道你還需要每天去拍照證明違建今天不在原處嗎? 是不能直接開罰,天天罰罰到地主或使用者自己拆掉為止嗎? 好笑咧。 然後法律沒有法源依據也沒有預算,你是要政府用什麼手段去拆? ※ 引述《clear0928 (clear)》之銘言: : 台北市違建都拆不掉呢。 : 每十樓推各發90p啦到百樓,重複的不算 : 之前去台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檢舉違建 : 公館夜市「台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4段56號」, : 「古早味蛋糕」是超級大路霸,圈地為王,把一大塊柏油路占為己有。 : http://i.imgur.com/tXZcKQ8.jpg
: 台北市政府回應如下: : ~~~~~~~~~~~~~~~~~~~~~~~~~~~~~~~~~~~~~~~~~~~~~~~~~~~~~~~~~~~~~ : 來自建築管理工程處的回復 : 親愛的市民朋友您好: : 有關您透過單一陳情系統反映本市中正區羅斯福路四段56號1樓旁違建案,交由本處查處 : 並為您作說明,敬覆如下: : 一、經查案址違建未經申請擅自搭建,業依規定查報在案,已由本處違建處理科第六拆除 : 區隊列管持續疏導並掣函違建人訂於106年7月19日起執行拆除。 : 二、有關違建認定疑義請洽本處違建查報隊承辦人:陳巽煜 電話:1999(外縣市請撥 : 02-27208889)轉8440;違建處理拆除疑義請洽第六拆除區隊區隊長:林文烟 電話: : 02-23121156;公文疑義請洽違建科承辦人:胡崇羽 電話:1999(外縣市請撥 : 02-27208889)轉8425。 : 謝謝您來信與指教,並祝您健康愉快 : 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 敬上 : ~~~~~~~~~~~~~~~~~~~~~~~~~~~~~~~~~~~~~~~~~~~~~~~~~~~~~~~ : 7/19「起」開始拆除。公文都沒寫期限呢,就算是一百年過後再拆, : 台北市政府建管處也沒有怠於履行呢。 : 我想說一個月時間也夠市府找拆除大隊來拆了吧,結果呀~科科 : 台北市自己的地被占了,還不在意耶。店家爽爽賺,真好。 : 改天我也要在精華地段租一面牆就好,然後有樣學樣竊佔土地做生意, : 不開發票不繳稅,又不用付給政府租金,貪財無厭的我很快就能致富了。$$$$$$$ : 之前有鄉民寫信給我說,放心,違建絕對拆不掉, : 我那時還想說現在台北市長換人了,應該信得過,看來我錯惹,網友說的是對的。 : 我檢舉違建,一定又會有人要推文說,我跟商家有糾紛啦, : 不然就是我是同業眼紅啦,不然又是我是離職員工挾怨報復等等。 : 有人找得出我跟商家有任何瓜葛,我頭就剁給你,看! : 偏偏一堆鄉民愛檢討檢舉人的動機不純。台灣就是這樣才不會進步啦。 : 一堆慣老闆被檢舉違法,慣老闆們都是用被惡意報復的說詞, : 請問就算是惡意報復又怎樣?違法就可以合理化變合法嗎? : 你自己行不正,自己違法被抓包,為何不怪自己? : 哼,我想這間是絕對拆不掉啦,各位要做免錢生意的也快去圈地喔。 : ※ 引述《clear0928 (clear)》之銘言: : : 以下每十推,各給稅前80P,發到爆(p幣已發) : : 還有,幹麻限制什麼發錢文,有時一些不公義的事情,靠發錢推文,才能更被看見 : : 本肥下午去公館夜市吃飯,經過「台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4段56號」時, : : 發現一間「古早味蛋糕」是超級大路霸,圈地為王,把一大塊柏油路占為己有。 : : 這張拍得不明顯,可google公館+古早味蛋糕,有些食記拍得更明顯(不想幫廣告,不貼) : : http://i.imgur.com/tXZcKQ8.jpg
: : 於是,我在約六點半打給110報案,跟他講了地址,店家用隔板圈地為王,占用土地。 : : 總局的人說會轉呈給派出所,我請總局的人將處理結果回覆我, : : 總局說他會馬上請人處理,應該不會等很久。 : : 到了七點半,還是沒有人回覆給我,我就再打一次電話給110總局, : : 總局說會轉告承辦人員,請他聯繫我。 : : 到了快八點,思源街派出所的鴿子打電話給我, : : 跟我說「承辦人員正在現場」,問我「檢舉的是哪一間店家」 : : WTX, : : 我問:「你們是現在才去嗎?」, : : 鴿子:「六點四十幾分,己經去過」。 : : 我:「如果我的檢舉內容跟總局傳給你們內部的資料有出入,你們不清楚, : : 為何六點四十幾分去現場時,沒有馬上問我?」 : : 鴿子:「在六點多的報案,你沒有說要回覆給你。」 : : 我:「我有跟總局說,我的電話有自動錄音功能。」 : : 鴿子:「但是總局給我們內部的資料沒有寫。」 : : 我:「那不就更印證了民眾如果沒有要求回覆的話,你們就是想吃案, : : 不然的話,六點四十幾去調查時,若真想辦案,對內容不明,就應該問民眾了。 : : 而不是等到我打第二通電話,再要求回覆時,才問我到底檢舉啥? : : 難道承辦人員會從六點四十幾就到現場,杵在那一個多小時發呆, : : 一個小時後突然發現不清楚檢舉內容,所以打電話詢問嗎?」 : : 鴿子:「@#$%^&*&*^%*&$*%(&%......」 : : (反正就是堅稱自己絕對沒有要吃案,有妥善處理檢舉案件) : : 最後,我跟電話那位鴿子要他的警編與承辦人員的警編, : : 電話鴿子拒絕提供,還說如果你覺得我們吃案,你可以去勤務中心檢舉@##Y$*^^。 : : 反正,我是不相信體制內檢舉陳情有啥屁用啦, : : 什麼事情還不是被媒體揭露後,才有轉圜餘地的。 : : 抓不到的小偷馬上就找到啦,白海豚金孫專用的特權變成全民可用.... : : 反正無權無勢,沒要求回覆,爛鴿子就不會把你的檢舉當一回事 : : 看! : : 本文可自由轉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82.53.7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03130853.A.5D8.html

08/19 16:22, , 1F
X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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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9 16:22, , 2F
立委踹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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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9 16:24, , 3F
覺青只需要正義 不需要立委
08/19 16:24, 3F

08/19 16:24, , 4F
這塊很多都是選民服務的重點
08/19 16:24, 4F

08/19 16:25, , 5F
台灣真的太自由了
08/19 16:25, 5F

08/19 16:27, , 6F
其實跟屋主收拆除費用就好 也不用連續罰什麼的
08/19 16:27, 6F
你不知道沒法源可以要求屋主付拆除費嗎? 而且沒事前通知要拆,或是屋內有人死不出來, 是不能強拆的嗎? 不然還會告你傷害或毀損,要求國賠喔。 ※ 編輯: chirex (111.82.53.73), 08/19/2017 16:29:58

08/19 16:29, , 7F
垃圾民代會關說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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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主就不給拆除費用啊,只能用罰的來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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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9 16:30, , 9F
然後在議會上罵官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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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開個記者會 哭哭說弱勢被鴨霸政府強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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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9 16:32, , 11F
立委豬公
08/19 16:32, 11F
文章代碼(AID): #1Pb_JbNO (Gossip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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