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悲慘世界」真實版 法院查封貧女僅有的8403元消失

看板Gossiping作者時間8年前 (2017/08/17 17:51), 8年前編輯推噓20(26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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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ceres1209 (臺灣人愛吃黑心食品)》之銘言: 你的重點好奇怪... : 一、任何事情都能扯到司法改革,真的是很扯,而且還是 : 律師,律師有同情心很好,但是請不要譁眾取寵。 : 二、先不要說有刑法第131條第1項的圖利罪了,公務員也 : 沒有任何權力去決定何筆欠稅、欠款可以減免,再退 : 一步言,難道民眾能接受「公務員能夠自行判斷欠稅 : 、欠款的人可不可憐,而決定要不要追稅、追款」嗎 : ?民眾看到自己被追稅,隔壁的卻不被追稅,第一個 : 想到的會是去看看隔壁的可不可憐嗎?我想不會,第 : 一個會想到的一定是「這些公務員憑啥只追我的,不 : 追隔壁的,我要去陳情」。 : 三、民事訴訟本來就是要繳裁判費的,就算准予訴訟救助 : 也是要在訴訟結束後,依判決勝敗結果分擔訴訟費用 : ,在裁定確定訴訟費用額後,法院的公務員依法就應 : 該將這個債權送到法院民事執行處強制執行,任何人 : 都一樣,不會因為這個人是蔡英文或是小弟這個肥宅 : 而有所不同。 : 四、所以,要求法院不能執行債務人的財產,根本就是要 : 求「公務員公然違法」,民事執行處能做的只有依據 : 強制執行法第122條第2項規定,認定扣押的存款是「 : 維持債務人及其共同生活之親屬生活所必需者」而不 : 執行這筆存款而已。 : 五、最後,我猜有人看標題就會開始罵法院了。 說了一堆,但重點是這段呀! : 未料,8 年後(民國93年),素未謀面的父親以監護人身 : 分代當年11歲的貧女向台灣省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提告求 : 償,並請求訴訟救助,一、二審都以提告「逾2 年的侵權 : 時效」判敗訴,但訴訟費7 萬多元卻得由小女孩負擔,問 : 題是這件訴訟當年小女孩根本不知情,連爸爸都沒見過面 : 。 沒見過的父親以監護人身為代其提告,她當時11歲不知情。 然後最後的訴訟費用為什麼卻是她要出? 這才是重點,你說了一堆求償的重要性沒啥人有意見。 但問題點明明是: 一、有人代她提起訴訟,她卻完全不知。 二、為什麼訴訟費最後是她要付,而不是那位未經她同意提起訴訟的人。 三、在她未成年時發生的事,她本人也不知情,為什麼要在多年後她已成年時,由她負全 責?當年那位「監護人」老爸負責不是更合理嗎? 這才是重點吧!事情發生的順位是由A到B再到C。 大家明明在意的是A的部份不合理,結果你通篇都在寫B的部份很合理來反駁。 啥鬼... -- 「把已經倒下的人們的願望,還有未來的人們的希望,把這二種心情全都織入雙重螺旋 之中,挖出通往明天的道路。那就是天元突破,那就是Gurren-Lagann, 我的鑽頭....是用來開天闢地的鑽頭啊!!」 ── 西蒙 《天元突破 紅蓮之眼》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0.151.14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02963480.A.BC0.html

08/17 17:52, , 1F
法律人:法條就這樣,只能照這樣判啊,你有看書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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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7 17:53, , 2F
真的莫名其妙,法官也跟著變智障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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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覺得唸法律好歹邏輯要好吧!怎會出現這種問題點在A,卻拿B很合理來護航的方法。 看到我都會在想如果法律界都這種思考模式,難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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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才是當事人,父親只是法定代理人,未成年時本來就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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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說不合理呀!這是大家在意的事呀! 至於求償什麼的...沒問題呀!欠錢本就要還,但為啥是她不是她老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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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匠:看完判決書再來嘴好嘛  咦?判決書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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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7 17:54, , 5F
我在原文回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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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啊! 當事人是女兒又不是父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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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點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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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認為監護人行使職務不當,女子可以向父親求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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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之就是依法她要乖乖吞下去,再自己去找那個根本沒見過的事主老爸討錢?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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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理在哪?你今天只是可憐這個個案而已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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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真的要問我不合理在那? 唉.....好吧!在法律上沒有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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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I大說的沒錯,女兒可以向父親求償,我漏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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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事人就是女兒 父親帶他求償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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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覺得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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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你講真的很累 你只是認為自己想到的是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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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來我們互相都有一樣的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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豬哥亮不就用前妻女兒去押本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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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wizardfizban (1.170.151.146), 08/17/2017 18: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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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要女兒再去跟爸爸求償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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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百姓:不是我做的要我負責再自己去求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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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就喜歡這樣解釋法律,然後責任推給立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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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八卦法盲先去看完判決書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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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7 18:08, , 19F
不管是法官或執行處,用我覺得來辦事才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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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7 18:08, , 20F
這很合理沒問題 今天老爸勝訴拿到錢 錢也是女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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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名其妙的是個案拿出來要求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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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7 18:09, , 22F
真的很廢,國家1個月花幾十萬請這些司法人員簡直浪費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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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如請工程師寫個程式判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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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7 18:09, , 24F
是不是以後只要"你覺得"很可憐就可以放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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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專門欺負窮人阿 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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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師以為程式判斷會不一樣喔?不可能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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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可以我覺得很可憐就不用執行的國家很多不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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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爸爸是法定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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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人意思你應該知道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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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去看民法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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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就只會你覺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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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再去看民事訴訟法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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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ABC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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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 25 則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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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不知道那天秤是拿來幹嘛的 秤自己方便自爽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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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看到開大絕的人了:不懂自己去看法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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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濟幾乎不可的東西造成一堆人恐慌 還在那邊振振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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詞 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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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q開大絕的是你 103是代理的定義如果連代理定義都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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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訴你法條在哪叫開大絕 你這叫什麼秒殺技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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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lentence 你有聽過法律不保護權利上睡著的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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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何況你的天平又在哪 為了保護在權利上睡著的人讓積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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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求權利的人獲得不利益又是哪門子的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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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慌?是你恐慌吧 連新舊法產生的後果比較都叫恐慌 你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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較不出的是什麼 更何況資源有限 你總不能以有限的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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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無限的事除非你是左膠 左膠常無視現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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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你的正義模式 要不要取消所有時效規定所有的事都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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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效 判決也不要有既判力與確定力方便隨時救濟 這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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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義(其實世界上根本沒有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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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你們這些在還算正常以上的家庭才會正義正義喊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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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熱 你若從底層出生從小就是受盡凝虐與不公平待遇抗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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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沒人理 我不信你還會滿口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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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運氣好比較會考試爬起來不然我現在還是過著最底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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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種沒正義的生活 正義是什麼?屁 什麼都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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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搞笑的事 以前欺負我的叔叔姑姑及其他人們中欺負我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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慘的現在卻對我說正義說的最大聲的 他們還以為我忘記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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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的事只是我現在懶得計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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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大也很辛苦啊,我家以前也是窮到連早餐都吃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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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匠暴氣了 見笑轉生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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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啦所以全國都去念法律系 不懂法就該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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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沒基本法律保護你 你只會被虐死爬不起來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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釣到幾隻法匠崩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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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8 00:10, , 87F
你的問題要解除親權吧?後面反而不是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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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 唉, 你不是唸法律, 條文說了你也不懂(拂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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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你們的自由心證開到大絕才對你們沒有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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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87地方就在於自以為依照法律都是對的~跟現實差距一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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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8 03:38, , 91F
都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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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不保護權利上睡著的人 這句話不是給律師賺錢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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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8 07:41, , 93F
從小學到高中 有灌輸什麼法律常識? 難怪法匠要擁護
08/18 07:41, 93F

08/18 07:42, , 94F
賺錢嘛 正義只是藉口 偉哉
08/18 07:42, 94F

08/18 09:45, , 95F
沒邏輯的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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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8 10:10, , 96F
推 要司改的部份是A 法匠一直跳針在合法扣錢的BC作為
08/18 10:10, 96F

08/18 10:30, , 97F
08/18 10:30, 97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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