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租屋族電費超收亂象 立委:變相剝削年輕人消失
※ 引述《Ubaldo (極度害臊)》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自由
: 2.完整新聞標題:
: 租屋族電費超收亂象 立委:變相剝削年輕人
: 3.完整新聞內文:
: 缺電危機拉警報,但房東多自行收每度電5到6.5元,租屋族再省電,卻越省越吃虧。民進
: 黨立委林俊憲質疑,即便是用電大戶,超過1000度部分,台電最高也只收每度6.1元,但
: 不少房東漫天喊價,形同賣電,變相剝削租屋族,對初出社會的年輕人更是負擔。
: 林俊憲指出,台灣有將近300萬人的無殼蝸牛租屋族,佔總人口近8分之1,他調查租屋網
: 站,發現不少房東漫天喊價,電費部分收取每度5元到6.5元,若以家庭單月用電300度計
: 算,台電收費624元,但以每度5元算就高達1500元,就是沒明確規範,房東才敢收這麼高
: 。
: 林俊憲痛批,如此算等同房客多繳一筆房租,是變相剝削租屋族、賣電賺價差,對剛出社
: 會的年輕人是筆不小的負擔,房東收的與實付給台電的電費價差近一倍,若以最高級距計
: 算,超過1000度的電費,台電也只不過收每度6.1元,房東收到6.5元簡直暴利。
: 林俊憲也表示,目前「電業法」未規範「用戶賣電」,內政年公布的「房屋租賃定型化契
: 約應記載不得記載事項」,僅規範何方負擔電費及開放磋商,但會讓弱勢的房客吃虧,他
: 要求消保處、內政部研擬租屋合理、公平電費規範,並不得超收實際帳單金額。
: 台電業務處副處長黃美蓮回應說,台電是依整戶電表計費,無從得知分租戶個別如何收費
: 及使用型態為何,且台電收費是採累進電價,只有超過一定級距的部份才會收取較高費率
: 。
: 消保處消保官黃建隆表示,今年內政部公布、施行的「房屋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不得記
: 載事項」,其中第6條有規範,電費由租賃雙方自行約定,主要是考慮到租賃情形不同,
: 且要保障「民法」「私權自治」精神,未來會再匯集各方意見並行檢討。
: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2163245
: 5.備註:
: 租屋族應該都碰過這種房東,一度電居然可以收到5-6塊,真的是暴利
老問題啦,租過房子的就知道,
在市區能租到水電費自己繳的獨立套房,
房東根本就是佛心來著的。
台灣很多房東根本就出租房間根本就沒有申報,
很多都是一間獨立套房再分割三、四間甚至五六間來出租,
每間再裝獨立衛浴跟冷氣。
這種的消防法規根本就不可能過,
台水跟台電也不會幫你安裝。
都嘛私自來,不然以為房東不想申請台水台電的分裝水電表喔?
知道那樣可以省多少麻煩嗎?
而且分裝水電表,級距還分算,水電費還很便宜。
電費一度不到2塊。
但因為沒有分裝水電表,幾間分租套房加起來的水電費,
級距升高,當然恐佈啦,這種的夏日電費就一度六塊,
冬天也要三、四塊。
很多市面上的所謂獨立套房,根本就不是真的獨立套房,
真的獨立套房,是有自己的私人水電表的,
用多少算多少,自己去繳費。
沒有獨立水電表的,全部都是分租套房。
不是獨立套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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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9.125.46.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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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太貴,租不出去,他就只能空在那邊啦。看他是錢多,還是空房多啊?
※ 編輯: shinbird (59.125.46.247), 08/15/2017 14:5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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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賺夠了,當然不缺錢啊。
台中中區會空蕩蕩,就是一堆地主寧可空著不出租,
然後吵著政府要都更、要補助啊
※ 編輯: shinbird (59.125.46.247), 08/15/2017 15: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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