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滿十六歲的女生可以跟誰性交?消失

看板Gossiping作者時間8年前 (2017/07/29 15:42), 8年前編輯推噓-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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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oSCo (SC)》之銘言: : ※ 引述《ilovesumika (ilovesumika)》之銘言: : : 滿16未滿18,發生性行為只是不會受到刑法227條處罰而已 : : 但是會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49條第1項第9款引誘/容留性交猥褻 : : 依同法第97條得罰30萬以下罰鍰,並得公告姓名 : : 公告姓名的案例很多,你去GOOGLE「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 公告姓名」就會 : : 看到各縣市政府社會局網站很多有公告姓名的 : : 例如這個:https://goo.gl/jS5cNn : : 嘉義縣鄒志鈞,算準女學生滿16歲跟她發生關係,結果只是玩玩就甩,玩玩沒多久 : : 就跟別人結婚了,女生滿16了喔,可是未滿18,還是兒少法保護範圍 : : 結果這個鄒志鈞違反兒少法,被嘉義縣社會局依法公告姓名 : : http://www.sabcc.gov.tw/informationshow.aspx?mid=289&pid=7606 : : 所以你以為滿16就可以喔?錯了,未滿18照樣公告姓名,還要罰鍰 : 法條不要亂解讀 : 這條通常都是處罰有單位的人 迴避問題、避重就輕你最會,「通常」處罰有單位的人,就代表其他人不會受罰嗎 那我可不可以說「同性戀通常有愛滋」,那其他人就不會得愛滋? : 如同補習班教師,學校教師 : 但是你要用這條行政罰 : 必須要符合容留或是引誘 : 容留就不談了 迴避問題,避重就輕你超會,容留為什麼不談?因為未成年少女到你家過夜,就構成 容留,未成年少女到你出錢租賃的旅館過夜,就構成容留,超容易構成,你當然不敢談 : 引誘你是要怎麼證明 : 你情我願的還是引誘嗎? : 沒有對價關係是要怎引誘 : 各縣市社會局都有公布被這條罰的 : 你自己去點點看 : 都是罰哪種人以及案例狀況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6.46.15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01314153.A.672.html

07/29 16:15, , 1F
合意和引誘不同
07/29 16:15, 1F
笑死人了只會避重就輕,你說說看你怎麼合意又不會構成引誘容留啊 很簡單啦,你都沒追她,她自己脫光光撲上來,拔光你的衣服自己騎上來, 還跟你打野砲,就不會構成引誘跟容留了 我說你做夢比較快啦,醒醒吧,你不是金城武。 ※ 編輯: ilovesumika (118.166.46.158), 07/29/2017 16:19:39

07/29 16:23, , 2F
合意是兩方同意 很難懂,?
07/29 16:23, 2F
鄒志鈞也是兩方同意喔,不過他被公告姓名惹 ※ 編輯: ilovesumika (118.166.46.158), 07/29/2017 18:3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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