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為什麼哥哥和妹妹不行做愛?消失
※ 引述《blackzoo123 ()》之銘言:
: 如題
: #love wins 的潮潮年代
: 男男都可以公然喇機 結婚 肛交 而被法律保護
: 為什麼!哥哥和妹妹還是不能做愛?
: 如果是真心相愛的哥哥和妹妹
: 既然甲甲都可以跨越性別了 為什麼不能跨越倫理?
: 有沒有為什麼哥哥和妹妹不能做愛的八卦?
: #LoveWins #Brother&Sister
: -----
: Sent from JPTT on my iPhone
這個問題之前就回過了
重講一次:
刑法230的規定:
與直系或三親等內旁系血親為性交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另外,在刑事訴訟法上,又做了兩大規定。
規定一:此罪為「告訴乃論」。
規定二:此罪必須要有「專屬告訴人」。
先說說大家都懂的告訴乃論,簡單講,一定要有人告,這件事才會讓法官受理。相信大家
都懂。
規定二的專屬告訴人就比較有趣了,如果你不是專屬告訴人,你連提出告訴的機會都沒有
,舉例來說,如果你隔壁鄰居天天「Everybody 哥哥幹妹妹;Everybody 阿桑幹阿伯!」
就算你心裡覺得百般噁心,也無法對其提出告訴。
在限制上,只有三種人有這個資格,當「專屬告訴人」。
其一,配偶。
其二,自己的尊親屬,兒子女兒都不算,要爸爸媽媽,阿公阿罵才算。
其三,配偶的尊親屬。
當然,今天我們討論的是近親交配,不是討論幼姦,也不是討論強姦,如果在違反其中一
方意志的情況發生性行為,這就要看別條法律,在此不贅述。
只是從台灣目前現行的法律來看,假設你是個鬼父,而女兒又「發自內心」喜歡上你,進
而發生關係,只要你老婆,你爸媽不反對,法律上沒辦法拿你怎樣。
又再者,如果你想要幹妹妹,只要妹妹年紀過了「16歲」,你們爸媽和阿公阿罵也同意,
在合意性交的情況下,法律也不能拿你怎麼樣。
給懶得看的人:
滿16歲,兩情相悅,配偶、爸媽都不反對,可以幹妹妹,可以幹女兒。
<延伸閱讀>
專屬告訴人姑息 亂倫不起訴
http://gsrat.net/news/newsclipDetail.php?ncdata_id=34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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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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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一對具有血緣關係的兄妹,在擁有性自主權(16歲)後
只要沒有其他專屬告訴人,只能用道德與輿論攻擊,人家要怎麼搞是人家的事
※ 編輯: wangquanchi (1.163.218.118), 07/26/2017 19:5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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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侵嚴重性就高很多啊
就像如果你把人頭砍下來一定是用殺人罪來定你,不會用傷害罪
※ 編輯: wangquanchi (1.163.218.118), 07/26/2017 20:4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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