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一銀盜領案重判 3洋人:要向國際控訴台灣司法不公消失
聯合新聞網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2601772?from=udn-catehotnews_ch2
第一銀行ATM去年遭盜領8327萬元,高等法院依共同犯無故變更、刪除他人電腦之電磁紀錄罪判拉脫維亞籍安德魯、羅馬尼亞籍米海爾、摩爾多瓦籍潘可夫各4年10月、4年8月與4年6月徒刑,另分併科50、40與30萬元罰金,刑後驅逐出境。案經上訴最高法院,高院下午開延押庭。米海爾表示自己只是「移交行李」卻遭重判,認為台灣對他做了「非常不公平的事」,他要向歐洲、向世界宣告,並表示遭羈押1年「已算贖罪了」。
第一銀行ATM自動櫃員機去年7月10、11日遭盜領8千多萬萬元,熱心民眾發現外籍人士遺落的現鈔,跨國盜領案曝光,警方鎖定拖行大行李箱、金髮外籍人士調查。安德魯17日先在宜蘭東澳被識出身分,警方也立刻逮捕監控中的米海爾、潘可夫,事後共找回7754萬現鈔。警方說,至少有22名外籍人士分經不同國家來台,分工犯案。
高院認為,安德魯等人在跨國駭客盜領集團中非主導、指揮角色,一審判到5年、併科罰金60萬元,不符合比例、平等原則,因此二審刑度稍減。
但高院也指,網路犯罪日新月異,電影手法竟成現實,以刑法「以不正方法由自動付款設備取得他人之物」為例,法定刑只有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30萬元以罰金,當時此類犯罪頂多是提款卡盜領,「誰會想到現在遠端遙控能讓ATM吐鈔?」,法律有修正必要。
今天下午開延押庭時,安德魯表示完全不同意判決,並說自己與駭客沒有任何關係,卻被認為是犯罪集團的一部分,他不否認有錯,但認為判決要有公正性,不能把他看成「超級大罪犯」。
米海爾表示,一開始律師告訴他「頂多判1年」,但一審時竟被判了5年徒刑,二審也與一審差不多,因此想上訴。米海爾的妻子今仍如期到庭,並特意坐在米海爾身後旁聽;米海爾說他不懂台灣這個國家的文字、語言,但台灣判他這麼重的刑期,非常不公平,他會繼續爭取權利,並向歐洲、世界控訴。
辯護律師說,法院依無故變更、刪除他人電腦之電磁紀錄罪判刑,但無充分理由證明是他們完成這些犯罪。米海爾還透過通譯說,偵查時檢察官信任他的話,詎料後來竟起訴他,且「很老、快退休的檢察官」講的話還獲大家支持,他覺得很奇怪也很委屈,畢竟他只是「送貨的」。
潘可夫本人未提上訴。法官諭知延押與否將由合議庭決議。
外國人哭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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