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立法院秘書長:水球男公然觸法將移送法辦消失

看板Gossiping作者時間8年前 (2017/07/24 15:35), 8年前編輯推噓10(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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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kornai (飛鏢直接晉升為三線三)》之銘言: : 標題: Re: [新聞] 立法院秘書長:水球男公然觸法將移送法辦 : 時間: Mon Jul 24 15:24:15 2017 : : 八卦是法制局用錯條文.用這兩條.檢座應該會退件 : : 1.刑訴法第 241 條 : 公務員因執行職務知有犯罪嫌疑者,應為告發。 : =============================================== : 檢座 :請問韓生是公務員嗎? : 法制局: 共青團算嗎? : 檢座 :神經病 : : → ceres1209: 刑訴241不是這樣解釋的 好嗎 07/24 15:27 : 請教我 : 一個老百姓要如何違反241.. : 既然您都求教了,那我就來告訴你,順便科普一下好了。 刑事訴訟法第241 條是一個「課予公務員義務」的條款, 意思是:「公務員在執行職務的時候,知道有人有犯罪嫌 疑的話,要向檢調機關告發」,這個人可以是公務員,也 可以是非公務員。 立法院的意思是,因為他們在執行職務的時候,發現韓生 有犯罪嫌疑,所以,依刑事訴訟法第241 條,他們有告發 的義務,懂嗎? 這條和韓生是否是公務員,一點屁關係也沒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8.161.126.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00881709.A.DBB.html

07/24 15:36, , 1F
啊? 當時是在執行什麼職務啊?
07/24 15:36, 1F
當時立法委員是不是在執行職務,我不予置評,我只是應K大的要求, 解釋這個條文而已。 ※ 編輯: ceres1209 (218.161.126.6), 07/24/2017 15:38:14

07/24 15:37, , 2F
等於立法院有權利告發,但這次kmt閉嘴,誰可以保護韓生等
07/24 15:37, 2F

07/24 15:38, , 3F
開水球趴算職務嗎
07/24 15:38, 3F

07/24 15:38, , 4F
在審查預算啊 新聞都不看的?
07/24 15:38, 4F

07/24 15:38, , 5F
三人,只能靠自己...懂嗎,一樓快去幫幫韓生等三人
07/24 15:38, 5F

07/24 15:42, , 6F
他只負責請記者來採訪,可沒叫記者丟水球
07/24 15:42, 6F

07/24 15:43, , 7F
沒有教唆,犯罪行為沒有關聯性
07/24 15:43, 7F

07/24 15:43, , 8F
在審查啊
07/24 15:43, 8F

07/24 15:44, , 9F
感謝..但韓生就是罰款而已.用241等於是用大砲打蟑螂
07/24 15:44, 9F

07/24 15:46, , 10F
比起"微罪不舉" 這種處理已經很好了啊
07/24 15:46, 10F

07/24 15:46, , 11F
審查就是在執行公務 有問題嗎?
07/24 15:46, 11F

07/24 15:46, , 12F
原來是執行公務 我以為在開趴
07/24 15:46, 12F

07/24 15:58, , 13F
感謝"科"普…!??
07/24 15:58, 13F

07/24 16:00, , 14F
PUSH!本篇正解!之前那個完全沒料還隨便亂講
07/24 16:00, 14F

07/24 16:22, , 15F
這篇正解,kmter也知道kmt在搗亂阿,那還支持他們幹蠢事?
07/24 16:22, 15F

07/24 16:22, , 16F
所以不管kmt作什麼都會支持才會被叫9.2
07/24 16:22, 16F

07/24 17:00, , 17F
所以丟水球到底犯了什麼法
07/24 17:00, 17F

07/25 03:13, , 18F
丟水球要告發那條?我實在查不出來有那條適用…
07/25 03:13, 18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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