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警員托腮慢慢來 單親媽下跪救不回愛女外孫消失

看板Gossiping作者時間6年前 (2017/07/06 02:12), 6年前編輯推噓10(10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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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政署有個「失蹤人口查尋作業要點」 https://goo.gl/8fV5YM 可參第六、七點 六、失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受理時應實施緊急查尋: (一)罹患重病者(以全民健康保險法所定之重大傷病為範圍)。 (二)有自殺之虞者。 (三)有被誘拐脅迫之虞者。 (四)未滿七歲者(家屬擅自帶離除外)。 (五)其他重大急迫情事,有緊急查尋之必要者。 七、受理緊急查尋案件應注意下列事項: (一)製作報案筆錄應載明緊急查尋情狀,並詳細調查失蹤人之身分背景、交往對象 及可能去向,積極展開查尋作為;必要時,得將筆錄連同查詢電信資料申請表,併傳勤 務指揮中心依相關規定報請調閱失蹤人及特定對象通聯紀錄,或報請分局防治(戶口業務 )單位調閱失蹤人健保就醫等資料,以利查尋。所調取通聯資料應於事後移由分局防治( 戶口業務)單位併案持續追蹤、管考及複查。 (二)視個案情形,立即報請勤務指揮中心通報轄內或他轄有關單位、線上警力緊急 查尋,或洽請大眾媒體報導協尋。 (三)未滿七歲者於緊急查尋二十四小時後仍未尋獲,且經查疑涉刑事案件時,比照 重大刑案列管偵辦。 (四)其他必要之適當查尋處置作為。 -- 「 華盛頓,異人也。起事勇於勝廣,割據雄於曹劉,既已提三尺劍,開疆萬里,乃不 僭位號,不傳子孫,而創為推舉之法,幾於天下為公,駸駸乎三代之遺意。其治國崇讓善 俗,不尚武功,亦迥與諸國異。余嘗見其畫像,氣貌雄毅絕倫,嗚呼,可不謂人傑矣哉! 米利堅合眾國以為國,幅員萬里,不設王侯之號,不循世及之規,公器付之公論,創古今 未有之局,一何奇也!泰西古今人物,能不以華盛頓為稱首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110.17.21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99278361.A.D9E.html ※ 編輯: BDG (123.110.17.219), 07/06/2017 02:13:03 ※ 編輯: BDG (123.110.17.219), 07/06/2017 02:1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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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釋一下 所以緊急查詢還是要筆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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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視個案情形,立即報請勤務指揮中心通報轄內或他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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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單位、線上警力緊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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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尋,或洽請大眾媒體報導協尋。"緊急程度不是應該看這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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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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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聯幾小時 不構成所謂的失踨人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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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個案情形就有「裁量權」 警察大人衡酌之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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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事情那麼多,每個人都覺得自己事情最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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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要筆錄 你沒筆錄分局親務中心就打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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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今天報案人僅以口頭說 沒任何情狀證明 那到底受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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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蹤樣態在第二點 一般作業程序在第五點 請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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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警力緊急搜尋可不用筆錄就出動 但要調個資就要筆錄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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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那緊急搜尋是不是就無法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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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辦法阿 現在個資法就是這樣麻煩 員警也不可能因為他說他女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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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自殺 就認為他女而是真的要自殺.... 現在比較能做的是讓意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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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自殺過的人名單上傳網上 讓警察有依據判斷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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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這又是個人隱私問題 其實很矛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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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同理心! 如果是你家人會慢慢來? 是長官會慢慢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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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家人有類似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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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向員警說一早上班要投訴並打110錄音狀況,結果就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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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打太多人臉 難怪推文這麼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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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定位是派出所向上級報,基層員警怕挨上級學長囉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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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靠北不該做筆錄的現在又裝死了zz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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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戰的草包出來啊!我一個打十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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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是要照程序做筆錄啊 有程序才能保障絕多數人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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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6 08:44, , 26F
臉好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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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最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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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6 08:50, , 28F
不然最愛靠背的就是法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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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6 09:22, , 29F
一堆87鄉民以為搬法條就很懂 要依法條辦事就不用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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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6 09:23, , 30F
在那一直跳針重複po個資法規定 看了就好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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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6 09:24, , 31F
這警察就受理時態度擺爛自討苦吃 活該 但依程序辦事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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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6 09:25, , 32F
必要的 不然事後出問題被查出沒照程序辦 被懲處更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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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跟警專畢業的解釋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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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6 18:23, , 34F
高中畢業就能考ㄉ 能懂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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