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國家病了」 館長霸氣捐5萬給癱警消失

看板Gossiping作者時間7年前 (2017/07/05 15:29), 編輯推噓5(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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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一下,所以以這個案例 最好的作法是不去做監護宣告? 以後警政署還可以橋位置 給他繼續待在公職中?? 還是說監護宣告是一定要做 但時間點上,有斟酌空間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2.118.179.14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99239766.A.7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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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難 他文書好像也不能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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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5 15:34, , 2F
生活都無法自理了是能幹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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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找專業法律諮詢才是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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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同先找法律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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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過隔兩年多可以領月退俸的公務員 因公重傷 無法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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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警局回應,似乎應先搞定殘障證明 才能辦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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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屬跟機關想盡辦法撐著他上班 其實也沒做事 做不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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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屬跟著照顧打雜 假日復健 兩年多後退休時 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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恢復到能不拿拐杖 能對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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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中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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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監護宣告感覺並不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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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5 15:51, , 12F
家屬不懂法律假會.又不找律師或法扶.怪誰呢
07/05 15:51, 12F
文章代碼(AID): #1PN9LMT4 (Gossip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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