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交部:重機騎士要努力拿出具說服力的駕駛行為消失

看板Gossiping作者時間7年前 (2017/07/01 08:57), 編輯推噓4(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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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PHINEAR (忙完 我回來了)》之銘言: : 公民不服從的一個重點就在於不服從 : 有人說騎重機上國道被開單是公民不服從 : 這根本做半套 : 真正的公民不服從是拒繳罰單 : 乖乖繳罰單只是付通行費而已 : ----- : Sent from JPTT on my iPad 我就不引學者了 直接最近實務見解 公民不服從如下: 1.抗議對象是與政府或公眾事務有關的重大違法或不義行為 2.須基於關切公共利益或公眾事務的目的 3.抗議行為須與抗議對象間具有可得認識的關聯性 4.須為公開及非暴力行為 5.須有適當性原則,即抗議手段須有助於訴求目的的達成 6.須有必要性原則,也就是沒有其他合法、有效的替代手段可以使用 7.要符合狹義比例原則,也就是抗議行動所造成的危害,須小於訴求目的所帶來的利益,且侷限於最小可能的限度。 來源:蘋果新聞 個人意見 光是5.6 重機上國道就不符合了 不要扯什麼服從不服從 還是乖乖地去繳罰款吧 ----- Sent from JPTT on my Samsung SM-N9208.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6.219.19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98870678.A.3B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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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情 訴願 抗議都做過了,看不出有何不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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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為什麼不符?適當性-證明重機可以安全的上國道;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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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想要安全快速的抵達目的地(平面道路紅綠燈、交叉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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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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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根本不符合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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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是先決條件啦 誰管你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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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三讀通過,交通部不執行,影響大型重機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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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響哪些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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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響使用高速公路的權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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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有符合啊 媽的直接上去一趟就知道到底會不會違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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媽的整天喊試辦民調卻只會擺爛 現在給你們試辦的機會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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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一群智障重機騎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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